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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运人责任与免责事项承运人责任与免责事项n第一节:承运人的责任与义务n一、承运人的责任基础n1.中世纪地中海沿岸国家,采取严格责 任原则(承运人保证货物绝对安全);n2.中世纪后期,承运人不负过失责任原 则流行,承运人根据其垄断地位以及契约 自由原则,将很多不平等的条款强加给货 方,从而减少自己的责任;承运人责任与免责事项n3.20世纪初,出现了不完全过失责任原则和完全过失 责任原则:n海牙规则与海牙-维斯比规则采取不完全 过失责任原则:承运人是否承担责任与其是否有过失相 关,有过失则负责,否则不负责(货方承担举证责任) 。n汉堡规则采取完全过失责任原则:货物的灭失 或延迟交付的造成的损失应由承运人负担,除非承运人 能举证他或者他的代理人已经为避免事故发生和后果采 取了一切可能的合理措施(即事故和后果不是由于承运 人的行为造成的)。完全过失责任原则举证责任在于承 运人。承运人责任的法律特征n不对等:风险、成本、利益不对等n强制性:保护弱者与平衡双方利益n有限性:公平与正义承运人责任与免责事项n二、船舶适航义务n(一)适航的概念n1.概念:船舶在各个方面都能够满足航程中的一般安 全要求,保证在航行的可预见的风险中安全行驶,不会 导致损失发生。n狭义适航:指船舶本身在船体,设备及安全性上适合 于航行。n广义适航:指狭义适航之外,还须:n(1)妥善配备船员n(2)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妥善装备船舶,并且保证 各种设备经常处于有效状态,使船舶适货n(3)妥善配备航行所需的供应品:承运人责任与免责事项n(二)保证适航义务的标准n1.海牙规则之前,英美普通法采用 绝对适航义务标准;n2.海牙规则采用克尽职责的适航 义务标准(海牙规则第三条第一款 课本98页);n3.租船合同中,还可能双方协商决定具 体的适航义务标准。承运人责任与免责事项n 克尽职责的适航义务:指承运人谨慎处理 或克尽职责,保证船舶适航。承运人必须真实 、适当、合理的履行海牙规则第三条的义 务,采取所有合理的措施保证满足特定航程要 求。适航是承运人单边义务,其不得要求货主 确认船舶是否适航。若承运人已经克尽职责, 仍然未能发现潜在威胁,这是承运人已经履行 了适航义务,对于这种情况下的不适航,承运 人免责。承运人责任与免责事项n(三)适航的时间范围n汉堡规则规定,整个航程中,全都是适航的时间 范围,即承运人要保证在整个航行过程中,船舶必须适 航;n海牙规则和海商法规定,适航的时间范围是 开航前和开航当时这一连续期间,即承运人应该在开行 前和开航当时克尽职责,n开航之后出现的不适航,承运人可以免责。若航行中 途出现了不适航,则承运人有责任恢复船舶的适航能力 ,否则对此不适航负有责任。n航程中必须停靠中途港口,承运人的适航,只是针对 在中途港口装运的货物,对于在之前港口装运的货物, 承运人不承担保证适航的义务。:承运人责任与免责事项n(四)举证责任及不适航的后果n1.举证责任n海牙规则规定,当货方提出由于船 舶不适航造成货物损失时,推定是由于承 运人没有完善履行适航义务所造成,承运 人要负担责任。而承运人可以举证证明自 己已经做到谨慎处理、克尽职责,则其可 以免责。:承运人责任与免责事项n2.不适航的后果n英国与中国主张,只有当货损与船舶不适航 有因果关系时,承运人才承担赔偿责任(即使 出现了不适航和货损,如果货损不是由于不适 航造成的,承运人依然不负责任);美国哈 特法规定,除非承运人举证在所有方面都做 到了谨慎处理使船舶适航,否则承运人要承担 赔偿责任(即使货损不是由不适航引起的,承 运人依然要负责赔偿)。:承运人责任与免责事项n 当货损是由不适航和其他原因共同 引起时,海牙规则规定承运人应该承 担责任,但可享受单位责任限制。大多数 国家法律规定,若货损是由不适航与其他 原因共同引起,则承运人须区分原因,而 若不能区分原因,承运人对货损负全责。 一般情况下,货损的原因很难区分,因此 承运人往往要对货损负全责。承运人责任与免责事项n三、管理货物义务n指承运人在接收货物后适当管理,使货物能 够在良好的状态下到达目的港,并将其交付收 货人。n(一)管货义务的内容n海牙规则和海商法将承运人管货义 务划分为七个环节: 装载、搬运、积载、运送(输)、保管与照料 、卸载。承运人责任与免责事项n(二)管货义务的主观要求n 海牙规则和海商法规定承运人要谨 慎,妥善。谨慎指承运人应该对货物有良好的 态度和责任心;妥善是指承运人应该根据货物 的具体情况,合理的配备人员和设备,设计安 全保证措施,尽可能的保证货物安全。n 汉堡规则规定,承运人要想不负担货损 责任,则必须要举证自己已经为避免事故的发 生及其后果采取了一切合理的要求和措施。:承运人责任与免责事项n(三)管货义务的期间n海牙规则“钩至钩”n汉堡规则“港至港”:承运人责任与免责事项n四、不得绕航义务n(一)绕航的概念n广义:英美国家认为如改变航次、地理 上的航线、超载、错误交付、未载明的甲 板运输等等都属于绕航,构成根本违约;n狭义:船舶在航行途中改变或偏离了约 定的、习惯上的或地理上的航线。承运人责任与免责事项n绕航的合理性n如果绕航是出于船舶自身利益而进行的 ,则这种绕航是不合理绕航。n合理绕航指的是为了避免危险(正在发 生或即将发生)而进行的绕航。另外海 牙规则规定,为了救助或企图救助海上 人命或财产而产生的绕航为合理绕航,承 运人不承担因此产生的后果。:承运人责任与免责事项n(二)绕航的责任n早期英国普通法认为不合理绕航构成了根本 违约,货主可以解除运输合同,不支付运费; 如果出现了货损,承运人不得享受合同或法律 规定的各项免责,并不能提出抗辩,此时承运 人承担类似货物“保险人”的角色,对货损负担 责任。美国法律采取类似的规定,认为不合理 的绕航属于根本违约,承运人承担“保险人”职 责,承担货损责任。:承运人责任与免责事项n海牙规则规定,不合理的绕航是违 反公约或运输合同的,承运人必须承担相 应责任,丧失相应权利。(课本105页)n目前的情况:几乎所有国家的法律都采 用绕航与货物灭失或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 系来判断承运人的责任。承运人责任与免责事项n“自由绕航条款”效力问题n 如果是合理绕航,则不需要此条款 ,承运人也不用承担责任;而如果将某些 不合理绕航也囊括到此条款规定的绕航范 围中,则海牙规则与其他相关法律相 抵触,因此一般认为此条款无效。承运人责任与免责事项n五、不得延迟交付义务n 延迟交付是指承运人未能在约定的 期间内或应该到达的期间内将货物交付给 收货人。n造成的损失:实际损失、经济损失承运人责任与免责事项n 早期航海技术落后,海上风险不可测,因 此一般来说承运人不负责货物的经济损失,只 是负责货物的实际损失。n海牙规则规定承运人应该承担延迟交付 带来的经济损失;海牙维斯比规则规定 延迟交付带来的经济损失承运人是否承担,要 视提单中协议的规定。n汉堡规则规定了承运人应对延迟交货负 责。承运人对延迟交货的赔偿责任限额为迟交 货物应付运费的25倍,但不应超过应付运费 的总额。 :承运人责任与免责事项n第二节:承运人免责事项n 一般而言,在海上货物运输过程中,如果 出现了货损,且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受雇人对 货损有过失,那么承运人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而具体的海运过程非常复杂,有些问题或风险 作为承运人来说无法合理控制。这些事项的情 况下,承运人可以免除负担责任。承运人责任与免责事项n免责事项的种类:自然灾害,共同海损n一、驾驶或管船过失n二、火灾(由货方承担举证责任,其他由承运人)n三、海难及类似的免责事项n四、托运人、货主或代理人的行为和过失n五、货物固有瑕疵和潜在缺陷n六、货物包装不足n七、船舶的潜在缺陷n八、总括免责事项:承运人责任与免责事项n一、驾驶或管船过失n 统称为航海过失。海上运输风险较大;船 东对船长、船员及雇佣人员等难以进行有效的 控制和管理;航海技术落后,船舶简陋;海上 货物保险非常完善,而船舶保险较落后。由于 以上原因,为了不加重承运人的负担,规定承 运人对船舶碰撞、触礁、搁浅等责任事故免责 ,对船舶管理过失免责。:承运人责任与免责事项n航海过失具体可分为:驾驶船舶过失、管理 船舶过失n 驾驶船舶过失:在船舶在航行过程中(船 舶处于离港、漂浮状态),由于船长、船员以 及承运人的受雇人在驾驶船舶中有疏忽、过错 。n 承运人由于没有跟随其雇员一起运输货物 ,不可能亲自驾驶船舶,而由于海运的复杂性 ,船员甚至船长出现过失的可能性是难免的。 因此船舶在航行过程中由于其雇员的过失造成 的货损,承运人可以免责。:承运人责任与免责事项n 管理船舶过失:指船舶在海上航行过程中,由于船 长、船员及雇佣人员在维持船舶正常运输、保持船舶的 有效性能或状态方面没有尽到合理谨慎、致使船舶或货 物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坏。n 管船过失和管货过失较难区分,如果船舶和货物都 是由于管船过失才发生了损失,那么承运人免责;如果 管船过失和管货过失能区分开,那么承运人只承担管货 过失。总之,过失具有管船过失和管货过失双重性质时 ,要看该过失主要是影响船舶的安全还是货物的照料。n航海过失和不适航之间的区别?:承运人责任与免责事项n二、火灾n 由于非承运人私谋或疏忽所造成的火灾, 承运人可以免责。n 英美法判例中,承运人可以免责的火灾的 范围:n1.不可抗力造成的火灾;n2.失火后,救火过程中造成的损失;n3.自燃情况下,进一步火灾发生之前,一段 时间发热对货物造成损害,则发热和火灾均属 于免责范围。:承运人责任与免责事项n 英美法判例中,不属于承运人免责的火灾范围:n1.起火后,船方没有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控制和挽回 损失,则承运人须负责;n2.没有将受损货物与未受火灾影响货物分隔开来造成 损失,不属于火灾范围,承认人须负责。n 海牙规则由于承运人的履行辅助人故意或过失 造成的火灾属于承运人免责的火灾范围,而由于其本身 故意或过失造成的火灾,则不属于免责范围。n 汉堡规则认为火灾仅为“自然之火”,不包括人 力之火范围。即承认人或其代理人、受雇人过失引起的 火灾,承运人均须负责。但举证责任在于索赔人。:承运人责任与免责事项n 海牙规则、海牙-维斯比规则对于 火灾通常的举证原则和过程:(课本112页)n1.索赔人证明因火灾造成了损失;n2.承运人证明证明这种损失的原因;n3.承运人就损失证明其已谨慎处理保证适航 ;n4.索赔人反证;n5.承运人反证推翻索赔人的证据;n6.索赔人可以证明承运人对货物缺乏适当的 照料。:承运人责任与免责事项n三、海难及类似的免责事项n 海难的认定(课本113页):在当年的特定时间, 在航行的区域是不可预见的,因而不能被适当地预防的 某种灾难性的力量或事件。同时还要考虑风速、地理位 置、持续时间以及对船舶或附近其他船舶锁造成的损害 等。n 不能认定为海难的情况:如果一项事故,在承运人 的合理预见之下,是可以避免的,那么这种事故不属于 海难免责范围。只有当某一危险事故是不可避免的时候 ,或者只有它在该航程的海域和季节本来是不可预见时 ,才构成海难,承运人才可以免责。:承运人责任与免责事项n 海难情况下承运人免责的原则:n1.发生了法院认定为海难的事故;n2.货损是由海难造成的;n3.承运人已经谨慎处理保证船舶适航。 :承运人责任与免责事项n 海牙规则、海牙-维斯比规则中海难案件 的一般举证程序:n1.索赔人证明遭受损失和向承运人索赔权利;n2.承运人必须证明损失的原因;n3.承运人必须证明该原因构成海难(承运人举证海难 );n4.承运人必须证明开航前和开航时已谨慎处理,保证 船舶适航;n5.索赔人可以反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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