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5页
第2页 / 共5页
第3页 / 共5页
第4页 / 共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南方医科大学创新学分的认定范围及计算方法:(一)、学科竞赛类(文体类竞赛同此标准):在学科竞赛(含综合类学术科技竞赛,不含校园文化类竞赛)中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学生,可分别获得 8、7、6 学分的创新学分; 获得省部级一、二、三等奖,可分别获 得 5、4、3 学分的创新学分;获 校级一、二、三等奖的学生,可分别获 得 3、2、1 学分的创新学分;获 学院级一等奖的学生可获得 1 学分的创新学分,二、三等奖获 0.5 学分。(二)、发表论文与交流论文类:凡以我校本科生名义发表文章的学生,按杂 志级别及署名排序情况可获相应的创新学分。学生参加教师主编(著)的学术专著、学术编著类、以全书正式出版、版权页署名(或“ 前言”内说明)为准,按执笔编(著)3 万字以上、2 万字以上、8 千字以上三个等次,可分别获得 4、3、2 学分的 创新学分。(四)、科技成果类:省级以上科技发明进步奖可按级别获得相应创新学分。持有国家专利局创造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证书的学生,可分别获得 8、6 学分的创新学分。小发明、小创造的实物,按参与情况获得相应学分。(五)科研活动类:凡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研究,在项目 结题时,学生须持项目结题的证明材料到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参加省级以上项目可获得 4 学分的创新学分;不作为参加人员但从事部分科研活动,有教师认可的可获得 0.51 学分的创新学分;校级成果根据成果是否按时结题、是否发表文章等情况可获得0.52 学分的创新学分。(六)课外实验活动类:结合实验课程内容的扩展项目,主要得到指导教师的认可,获得相应学分。(七)技能考试类:非外语专业的在校学生参加 CET-4 成绩优秀者或通过 CET-6、外语专业学生通过专业外语四级考试或专业英语八级考试成绩优秀者,非工科专业学生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者,工科专业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证书以上者获得相应学分。其他各类操作技术培训及各类资格证书类均可获相应学分。学分按证书级别高低,起始分为 1 分。 (通过司法考试得 3 分、公共营养师、心理咨询师得 2 分, 红会急救培训证、托福、雅思、GRE、NMIE、GMER 、教育学、心理学自考得 1 分)(八)社会实践类:所有社会实践类活动都需经校团委批准备案,除校团委组织的大型社会实践活动外,其他类型的活动需填写学科学术活动申请创新学分认定表,校团委进行备案。参加社会实践在有相关体会、总结文章获 0.5 学分;除文章还获得奖项的则获得 1 学分。校内刊物的主编、副主编及编辑获 1.50.5 学分,获得主管单位表彰获 0.5 学分。(九)文体活动类:除体育竞赛类,参加校、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文娱比赛、艺术设计作品评选、大学生运动会、针对大学生的各类文学作品(影视作品)竞赛等,凭证书获得相应学分。注意事项:1、请认真填写“ 创新项目名称”栏,其格式为:时间“文章/证书名称”+杂志(卷期)/授予(组织)单位 (注明: 团体项目注明排序)。例如:1、2006 年“ 糖尿病研究进展”南方医科大学学报32 卷 12 期发表第 2 作者/共 3 人;2、2007 年“校级 400 米接力赛第二名”南方医科大学授予共 4 人。2、一名学生参加多项学科竞赛或正式发表多篇学术论文,有多项专利发明,所得创新学分可以累计;同一竞赛成绩、同一成果获多项奖励的,按可得的最高学分计算,不累计记分;同一内容的学术论文在不同级别刊物发表的,按可得的最高学分计算,不累计记分。3、学科竞赛获奖等级以证书(文件)原件为准,学术论文发表以收到正式刊物原件为准,专利发明以专利发明证书原件为准。已经记载创新学分后又获奖的项目,学校不重新计算和替换已记入学生学籍档案的学分。4、部分实践、文体活 动的计算方法以最后批准学分为准。5、双学位、辅修专业给予一定创新学分,双学位给予 4 个创新学分,辅修专业给予 2 个创新学分。6、优秀学生、奖学金、担任 职务等不作为创新学分的申请范围;创新学分可以作为评选优秀学生、获取奖学金等的优先考虑条件。南方医科大学学生参加体育比赛、裁判工作获得创新学分计算表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四至八名 各类荣誉称号 裁判全国大学生运动会 8 学分 5 学分 4 学分 3 学分 2 学分 2 学分全国大学生各单项比赛 5 学分 4 学分 3 学分 2 学分 1.5 学分 1.5 学分省大学生运动会 5 学分 3 学分 2.5 学分 2 学分 1.5 学分 1.5 学分省、市大学生各单项比赛 3 学分 2.5 学分 2 学分 1.5 学分 1 学分 1 学分校级正式比赛 2.5 学分 2 学分 1.5 学分 1 学分 0.5 学分 0.5 学分备注:1、校级体育比赛是指体育部举办的全校性学生或教工比赛;2、凭原始获奖证件或裁判长签字的工作名单,经体育部审核盖章,上报教务处办理;3、凡在代表我校参加省高教厅举办的比赛的正式名单之列,且集训不少于两个月的校队成员加 0.5 学分。4、本计算方法用于 2008 年 6 月之后的体育比赛类。 名次奖励比赛级别 学分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