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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证照法规培训 法规依据 国务院于 2007年 7月 26日发布 第号国务院令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特别规定适用的产品范围是 食品、食用农产品以及药品等与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关的产品。 商品索证索票要求 法规依据 第号国务院令 结合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别规定适用的产品范围包括以下与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关的产品: 1. 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2. 食用农产品; 3. 化妆品; 4. 医疗器械、药品; 5. 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 6. 特种设备; 7. 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 8. 其他与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关的产品。 商品索证索票要求 国务院相关部门的通知文件: 2007年 8月 2日 业部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2007年 8月 29日 生部下发 2007年全国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07年 8月 30日 家食品药品监督的管理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2007年 9月 5日 务部下发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商品索证索票要求 建立索证索票和建立台帐登记制度 一、索证 包括: 供应商资质证书、生产商资质证书、商品资质证书 具体的包括: ( 1)生产单位或供货商的营业执照 ( 2)生产单位或供货商的食品卫生许可证 ( 3)生产单位或供货商的税务登记证 ( 4)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型式检验报告) ( 5)商标注册证或备案通知书 ( 6)相关质量认证证书 ( 7)专利权证书 ( 8)获奖证书 商品索证索票要求 建立索证索票和建立台帐登记制度 一、索票 ( 1)产品检验报告 ( 2)肉类检疫合格证、车辆消毒证明、肉品交易确认单 ( 3)进口食品卫生证书(每批次) ( 4)豆制品送货单(每批次) ( 5)发票或其他购销凭证 商品索证索票要求 建立索证索票和建立台帐登记制度 二、建立台帐登记制度 商品索证索票要求 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法 流通许可证号/工业生产许可证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税务登记证号 食品名称 无证号划 “ /”或 “ 无 ” 表示 写明食品品种即可,无需写明具体名称 建立索证索票和建立台帐登记制度 二、建立台帐登记制度 商品索证索票要求 序号 食品 /原料名称 规格 进货数量 进货日期 生产单位 / 进口代理商 供应商名称 生产日期 保质期 索证索票代号 验收人 1 2 3 写明具体名称 1. “营业执照”样张 发证机关:国家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 商品资质证书培训 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006年 1月 1日起施行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应每年进行年检。在营业执照正副本上盖戳记。 检查内容:公司名称 、有效期 、经营范围 商品资质证书培训 2.“税务登记证”样张 发证机关:国家和地方各级税务局 商品资质证书培训 2. 税务登记证 法律法规依据: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2004年 2月 1日起施行 纳税人 应按 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国家税务局 (分局 )、地方税务局 (分局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实施属地管理,采取联合登记或分别登记的方式办理税务登记。 国家税务局 (分局 )、地方税务局 (分局 )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的,应当对同一纳税人核发同一份加盖国家税务局 (分局 )、地方税务局 (分局 )印章的税务登记证。 已领取组织机构代码的纳税人税务登记代码为:区域码 +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设定的组织机构代码 。 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代码为其居民身份证号码 。 商品资质证书培训 2. 税务登记证 法律法规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 2006年 3月 16日 2006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换发税务登记证工作。 尽可能实现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办理税务登记,为纳税人共同核发一个税务登记证。 确有困难的地方,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仍分别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证件正本主要内容包括:纳税人识别号 (即税务登记证号码 )、纳税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登记注册类型、经营范围、扣缴税款事项、发证税务机关 (盖章 )、发证日期等 。 商品资质证书培训 2. 税务登记证 法律法规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 2006年 3月 16日 2006年 8月 1日起全国统一开始换发、启用新税务登记证件; 2007年 1月 1日起旧税务登记证件不再有效。 税务登记证无有效期 。税务登记证的年检在证书上没有标记。(外资企业每年年检,内资企业通知年检) 检查内容: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相应的国税局和地税局的盖章 商品资质证书培训 3.“组织机构代码证”样张 发证机关: 各地的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 商品资质证书培训 法律法规依据: 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 2009年 3月 1日起施行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组织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登记。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自颁发之日起 4年内有效。 组织机构依法设立的资格证明文件有效期不足 4年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有效期以资格证明文件的有效期为准。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对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信息有效性等进行年度验证 。 检查内容: 公司名称 、有效期 商品资质证书培训 4.“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样张 发证机关:中国物品编码中心 商品资质证书培训 4. 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 法律法规依据: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2005年 10月 1日起施行 申请人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由编码中心发给 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 (以下简称 系统成员证书 ),取得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以下简称系统成员)资格。 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为 2年。 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可以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 检查内容:公司名称、有效期 、 商品条码中的厂商识别代码是否和系统成员证书中的厂商识别代码相符。 商品资质证书培训 5. “食品流通许可证”样张 发证机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 商品资质证书培训 5. 食品流通许可证 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009年 6月 1日起施行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 2009年 7月 30日起施行 食品经营者应当在依法取得 食品流通许可证 后,向有登记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工商登记。 食品流通许可的有效期为 3年。 食品流通许可证 应当载明:名称、经营场所、许可范围、主体类型、负责人、许可证编号、有效期限、发证机关及发证日期。 检查内容:公司名称、有效期、经营范围 商品资质证书培训 6. “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样张 发证机关:各省、直辖市酒类专卖管理局 商品资质证书培训 6. 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 法律法规依据: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 2006年 1月 1日起施行 上海市酒类商品产销管理条例 1998年 1月 1日起施行 上海地区酒类商品的生产、批发和零售,实行许可证制度 。 应当向其所在地的区、县酒类商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的,发给酒类商品 批发 许可证 。 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上有证书的有效期。 检查内容:公司名称 、有效期 商品资质证书培训 7. “药品经营许可证”样张 发证机关:各省、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商品资质证书培训 7. 药品经营许可证 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001年 12月 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2002年 9月 15日起施行 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 药品经营许可证 。 药品经营许可证 有效期 5年。 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检查内容:公司名称 、有效期 、经营范围 商品资质证书培训 8.“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样张 发证机关:各省、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商品资质证书培训 8.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的认证 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001年 12月 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2002年 9月 15日起施行 药品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实施办法和实施步骤,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的认证,取得认证证书。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有效期 5年 。 检查内容:公司名称 、有效期、经营范围 商品资质证书培训 9.“药品生产许可证”样张 发证机关:各省、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商品资质证书培训 9. 药品生产许可证 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001年 12月 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2002年 9月 15日起施行 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办理 药品生产许可证 。 药品生产许可证 有效期为 5年 。 检查内容:公司名称 、有效期 、范围 商品资质证书培训 10.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认证 : 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001年 12月 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2002年 9月 15日起施行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实施办法和实施步骤,组织对药品生产企业的认证工作;符合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的,发给认证证书。 药品 有效期为 5年 。 检查内容:公司名称 、有效期、经营范围 商品资质证书培训 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 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001年 12月 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2002年 9月 15日起施行 国产药品 : 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发给药品批准文号。 进口药品 : 申请注册 , 国外企业生产的药品取得 进口药品注册证 ,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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