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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国土干部教育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国土干部教育管理的意见各基层国土资源所,局机关各股,局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管理,促进全局干部职工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的转变,建设一支品德好、有能力、会干事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建立起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严格监督、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充分调动各级干部“讲大局、创事业、促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全县国土资源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上级关于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意见。一、关于干部教育培训1、加强各级干部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学习。建立和坚持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围绕提高理论素养、加强执政能力建设这一主题,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并认真抓好组织落实。局党组中心组学习每季度不少于 1 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 1 天。坚持机关干部每周学习日制度。结合实际,每周至少安排半天时间组织机关干部进行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学习。各基层所每月也要组织 2 次以上集体学习。全局干部要勤摘读书笔记,认真撰写有思考、有观点、有质量的学习体会和调研文章。科级干部全年摘抄读书笔记不少于 2 万字,撰写心得体会、调研文章 2 篇以上大秘书网-www.damishu.cn 互联网最大文秘资源网;一般干部全年摘抄读书笔记不少于 1.5 万字,撰写心得体会、调研文章 1 篇以上。大力推进干部学历教育。积极倡导“5+1”、“8+2”学习制度,鼓励干部在职参加学历教育、各类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考试。2、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岗位培训。由局人事教育股牵头,会同各股、各单位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切实做好全局工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工作。任职培训。由纪检组、人事教育股牵头,定期对新提任的股级干部进行岗前廉政教育培训。跟班培训。根据工作需要,分期分批组织基层所业务骨干到局机关各股、局属各单位进行跟班学习,或选派股级后备干部到基层所培养锻炼。3、加强对各级干部的学习考核。按照干部“大教育、大培训”要求,在加强内部教育培训管理的同时,积极选派干部职工参加省厅、市局组织的各类培训,并将干部学习培训实绩作为干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二、关于干部队伍建设1、优化中层干部队伍结构。坚持群众公认、德才兼备原则,落实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注重选拔知识型、专业型、开拓型干部,不断改善中层干部队伍的文化结构、年龄结构,使中层干部队伍文化结构以大专以上为主体,年龄结构以 35 岁左右为主体,30岁左右的有一定比例。2、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结合市局组织进行的科级干部年度考核,每年对科级后备干部进行民主推荐,将德才表现好、文化素质高、有培养前途的优秀年轻干部纳入后备干部队伍。根据全面提升素质、多岗位锻炼干部的要求,对列为股级后备干部管理的对象,进行交流或岗位轮换,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培养。3、加强中层干部的任免管理。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调整吉安市国土资源系统干部管理体制的通知精神,切实规范股级干部的任免和审批程序。局党组负责本系统正、副股级干部的任免,其中人事、监察部门的正、副职和纪检组副组长,任免前报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备案;其他正、副股级干部任免前报市国土资源局进行职数审核后,再办理任免手续。同时,严格控制股级干部的任职年龄界限,股级干部任职年龄不超过 48 周岁。4、促进干部交流工作。建立新调入工作人员下基层所锻炼制度,有计划地将缺乏基层工作经历的局机关年轻干部交流到基层所工作。适当加强全系统的人员交流工作,优化队伍结构。对在同一基层所、股、单位较长时间的人员,原则上应进行交流或轮岗;对在基层所工作年限较长、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可优先调入局机关。严肃干部职工工作纪律,对拒不服从交流或轮岗决定的干部,作待岗半年处理,待岗期间只发基本工资;待岗期间仍不改正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辞退。5、完善干部年度工作考核办法。县局负责全系统股级以下干部的考核和人事档案管理。各基层所、机关各股、局属各单位要落实岗位责任制,定员定岗,责任到人,切实制定内部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认真负责做好本所、本部门、本单位干部职工的绩效考核,实行绩效挂钩。推行“个人自评、公开评议、组织认定”的实绩考核制度,结合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由县局统一对全系统股级以下工作人员进行年度工作考核,按考核总人数 10%比例确定优秀等次人员。6、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干部。对在现岗位不能发挥专业特长,人岗不适的干部,交流到合适岗位;对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缺乏组织领导能力,不适应担任中层职务的,免去其职务;对不安心基层,以消极态度应付工作闹进城,或组织观念淡薄,拒绝执行县局决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不认真履行职责,对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人员,属中层干部的,不作易地交流任职,就地免职;属一般工作人员的,作待岗处理;受诫勉干部在诫勉期满后,仍无明显改进的,给予降职、免职处理;对为政不廉,滥用权力,违法乱纪,失职渎职的,依法依纪予以处理;对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的干部,按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三年内不能推荐为科级后备干部,也不能提拔任用;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予以辞退。三、关于干部作风建设1、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按决策程序办事。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班子内部议事和决策机制,积极探索建立重大问题决策前征询制度、工作通报制度。凡重大决策措施出台之前,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实际情况;在决策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坚决做到“三不”,即不经过调查研究不决策,不征求各方面意见不决策,不经过集体研究不决策;在作出决策后,坚决贯彻执行,防止各行其是。2、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坚持“亮牌”上岗,上班不迟到、早退,不得擅自外出办私事,严禁利用上班时间打牌或上网聊天、玩游戏等活动。坚持请、销假制度,各基层所、机关各股、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如需离县外出,要经局长批准;各级干部出差下乡,要严格履行程序。3、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大力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政务公开制、否定报备制、效能考评制、首问责任制、失职追究制等制度,促使干部从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对在办事过程中态度冷漠、推诿扯皮的干部予以相应的组织处理。4、注重求真务实,发扬埋头苦干的工作作风。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弘扬实事求是、艰苦奋斗的作风,重实际,务实事,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严禁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的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责任。四、关于制度建设1、完善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干部谈心谈话活动原则上采取分级负责的办法进行。班子主要领导结合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与班子成员开展 1 次以上谈心活动,各班子成员之间、干部职工之间也要互相谈心,交流思想,融洽关系,形成团结实干的良好氛围。根据干部工作实际,从关心爱护干部出发,局领导不定期安排与干部进行任免谈话、沟通谈话、提醒谈话、反馈谈话、诫勉谈话、廉政谈话。2、完善工作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行政执法责任制、责任追究制、政务公开等各项工作规章制度,规范办事程序,实现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从源头上杜绝各种不良现象的发生。3、建立健全干部诫勉制度。对干部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问题和错误但够不上党纪、政纪处分时,及时进行诫勉,诫勉期限一般为半年。中层干部诫勉期满后,经组织考察,改正了错误的,按时解除诫勉;对仍未改正错误或出现其他问题的,给予降职或免职处理。被诫勉对象在诫勉期间,不影响其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但不能调整岗位,不能提拔或进行交流任职。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1、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班子成员要进一步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责任。各基层所、机关各股、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做廉洁从政的表率,认真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带头遵守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格落实责任制追究制度,对履责不力、疏于监督,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依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追究责任,严肃处理。2、建立健全管理监督机制。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探索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加强事前防范和过程监督,加大对“重要岗位”、“重要时期”、“重大事件”的监督力度。拓宽监督渠道,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民主评议制度,坚持把党内监督与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以及舆论监督紧密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3、狠刹各种不正之风,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严禁干部职工参与“黄、赌、毒、邪”和侵害性钓鱼,一经发现,严厉追究责任。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和部门形象测评活动,不断促进行风、机关作风的转变。以查处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违法违纪案件为重点,严历惩处腐败分子。充分发挥纪检组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组织协调作用,加强与有关执纪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惩治腐败的强大合力,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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