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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申请变更J17-1、17-2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清远市耀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简介:项目位于J17#小区,东城大道北侧,地块出让时已核发了设 计条件: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总用地面积150138 平方米,建筑密度不大于28%、容积率不大于3.6,绿地率不少于 42%。现申请调整设计条件。 送来的初步方案,建筑密度38.09%、容积率3.6、绿地率30%。 (2)公建配套,申报方案未配套幼儿园、小学等教育设施,按 规范要求需配套建筑面积为在346012583平方米之间的教育设 施;申报方案中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应配套300 平方米;不满足其他一般性规范要求内容: 建筑退让道路红线,申报方案12栋-19栋退让道路红线在8.22- 8.85米之间,按清远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需退道路 红线不小于10米;20栋-22栋退让道路红线在6.3-6.69米之间,按 清远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需退道路红线不小于8米 ;10栋、15栋、17栋和18栋退让6米组团路在0.46-1.25米之间, 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8.0.5要求应不小于2米;20栋退4 米消防车道为0米,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8.0.5要求应 不小于1.5米;没有按照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配置,按要求配齐公建配 套设施,市规划局意见:1、同意变更规划设计条件,建筑密度不大于36%,容积率不 大于3.6,绿地率不小于30%。2、修建性详细规划必须满足日照、间距、消防、停车等强制 性技术规范要求。3、请规委会审议。规划总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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