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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扶贫攻坚实施方案个人扶贫攻坚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XX 34 号)、 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部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鲁发XX22 号)、 中共济宁市委、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精准扶贫攻坚的实施意见(济发XX20 号)和中共济宁市委、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部署实施六大脱贫攻坚行动的通知(济发XX号)文件要求,市农机局研究确定,从 XX 年起,在全市农机系统实施以农机惠农强农政策脱贫、农机社会化服务脱贫、农机技术推广培训服务脱贫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机化脱贫攻坚行动,确保 XX 年全市农机化领域内所有行政村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之际,中央和省、市先后召开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分析脱贫攻坚面临的形势任务,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脱贫攻坚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习近平总书记站在战略和全局高度,深刻阐释了扶贫攻坚的重大意义,科学分析了扶贫开发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明确了扶贫开发工作的大政方针、目标任务、总体要求和重大举措。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走在前列为目标定位,以增加农村贫困人口收入为核心任务,要求各级采取超常规举措,拿出过硬办法,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提前完成脱贫攻坚任务。这些都为我们做好新时期农机化领域扶贫开发工作、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科学指南。去年以来,我市各级农机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认真开展驻村联户工作,在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回头看”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六核对一规范”活动,进一步摸清了农机部门联建村和包保第一书记村贫困人口底数,明确了脱贫任务目标,理清了脱贫路径,制定了实施意见,并召开动员大会,对精准脱贫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但是,对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高标准、严要求,我市农机领域扶贫工作仍存在脱贫路径不够宽、体制机制不健全、措施落实不到位、推进力度不够大等薄弱环节。当前我市农机化领域面临的脱贫攻坚任务依然艰巨繁重,扶贫开发已经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各级农机部门必须把思想高度统一到中央、省、市对新时期扶贫开发形势任务的科学判断上来,坚持问题导向,主攻薄弱环节,用心用情用力开展工作;统一到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上来,突出工作重点和着力点,加强领导,持续推进,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在农机化领域得到全面充分保障,确保与全市人民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目前,我市因缺资金、缺技术等原因致贫的有劳动能力的万人,以及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安排给农机部门精准扶贫 701 人、第一书记村精准扶贫 309 人的任务,是今明两年农机部门脱贫攻坚的主战场,必须坚持市、县、乡农机部门共同努力,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思路、更精准的举措,因人因地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集中开展农机化脱贫攻坚行动,攻坚拔寨、啃下这块硬骨头。(一)实施农机强农惠农政策脱贫攻坚行动。对农机部门负责的扶贫工作重点村,利用省市县三级统筹资金,每村安排 30 万元产业扶贫资金,支持贫困村围绕贫困户脱贫,依托当地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增收产业,实现贫困户稳定增收脱贫。在落实农机强农惠农政策、制定农机科技项目机具资金计划中,优先向帮扶贫困村、贫苦户倾斜。深入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突出补贴重点,对有购机意愿的贫困户优先给予购机补贴机具指标,实行应补尽补,提高补贴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继续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优先安排帮扶贫困村、贫困户的地方,对深松深耕、粮食干燥、耕地整平、水稻机插、大蒜机收和花生联合收获等机械化作业实施补助,降低贫困户的农业作业成本。鼓励和支持大型农机企业对贫困群众开展农机金融租赁服务。继续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试点工作,加快帮扶贫困村、贫困户老旧高耗能机械更新步伐,引导社会资金更多地投向贫困人口的农业生产急需领域,促进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升级。继续加强农机部门扶贫工作重点村派驻第一书记或联建村扶贫工作组力量,管好用好农机化领域扶贫资金,积极争取各级支持,加大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投入力度,彻底改变落后面貌,XX 年实现农机部门扶贫工作重点村全部摘帽、贫困户全部脱贫。(二)实施农机化技术推广培训脱贫攻坚行动。利用基层农机推广机构、农机企业,在帮扶贫困村,围绕粮食高产创建抓好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工作,优先集成示范推广以规模化、标准化、智能化育秧、机械化插秧为核心的水稻机械化生产技术,在适宜地区推广激光整地机和稻茬麦条播、撒播机械,开展耕地整平工作,扩大稻茬麦机播面积。探索和示范大蒜高效分段收获、联合收获机具技术。重点推广夏花生直播与收获机械化技术,实现花生高效播种与联合收获的新突破。有重点、分步骤推进大田蔬菜生产全程机械化。加快林牧渔业机械化技术的推广应用。制定关于加强农机手培训工作的意见和新型农机手培训管理办法 。实施农机手培训证书工程,推行“一训三证”(结业证、驾驶证、职业技能鉴定证)制度,对贫困人口中的农机手减免培训费用。农机教育培训机构发挥对接帮扶贫困村的工作优势,整合内外培训资源,根据农机化领域扶贫项目特点和技术需求,分层次、分时段、有步骤地对帮扶贫困村免费开展新购机农民培训、农机维修人员培训、主要农时重点技术专项培训、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员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不断提高帮扶贫困村农机使用、操作、维修人员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水平。对有发展电子商务意愿的贫困户协调有关部门免费培训。(三)实施农机科技项目脱贫攻坚行动。在制定各项农机科技项目计划时,优先向帮扶贫困村、贫困人口倾斜。精心实施高产示范田创建全程机械化、主要经济作物机械化、稻麦两作区全程机械化、渔业生产智能机械化五个市级农机化创新示范项目,配套跟进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工作,凡是扶贫工作重点村适宜的,项目区农机部门都要给予重点保证,加大力度推进项目实施,尽快见到实效。抓好省市县三级农机化创新示范区和示范基地建设,配合做好省级农机化创新示范工程及推广项目的实施工作。依托省市县农机化示范基地,鼓励有条件的县区搞好帮扶贫困村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创新示范工作,不断提高我市农机化装备和作业水平。积极做好农机科技下乡活动,配合宣传、科技、农业等部门部门深入推进文明乡村建设和农村“四德工程”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孝道之乡优秀传统文化,发挥村规民约规范约束作用,形成尊老爱幼、扶贫济困良好风尚;组织开展农机扶贫政策进村入户宣传活动,总结推广基层脱贫典型,弘扬正能量,建立正向激励机制,激发贫困户依靠政策帮扶和自身努力增收脱贫的决心和信心,营造脱贫光荣的良好氛围。(四)实施农机社会化服务脱贫攻坚行动。各级农机部门通过结对帮扶、技术指导与服务、产销衔接等方式,扶持有经营农机意愿的贫困户发展投资少、见效快、风险小的农机服务业,通过投资农业机械增加农民收入。对贫困户家庭耕种收等生产给予一定补贴。进一步加强以农机合作社为重点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在帮扶贫困村、贫困户中推广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土地托管、病虫害统防统治等专业化规模化服务,推进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鼓励支持农机工业企业、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社等新型农机经营主体,通过“公司+基地(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的方式,将贫困户纳入农机产业化经营链条保障收益。对吸纳农村贫困人口就业 30 人以上或带动农村贫困户10 户以上的各类农机经营主体,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在用地保障、财税政策、银行贷款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争取我市农业产业扶贫资金以贷款贴息、个人股金入股等形式,支持收益稳定的农机合作社发展,并与贫困户签订吸纳就业、保护价收购或收益返还合同。(五)实施农机安全质量监管脱贫攻坚行动。健全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农机、公安联合执法机制,在帮扶贫困村推广送检下乡、保姆式服务等新型农机监理模式,将监理业务网上办理和“一站式”办理工作内容送进帮扶贫困村、贫困户家中,提升农机监理为农服务水平。在拖拉机、联合收获机技术检验和驾驶证年度审验工作中,对贫困户中的农机手优先办理,优先服务,实行免费办理。在帮扶贫困村加强农机安全宣传,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积极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进一步巩固、提高我市“平安农机”创建成果,提高平安农机创建质量和水平。积极宣传动员、引导吸纳农村贫困人口加入农机维修服务机构工作。对吸纳农村贫困人口就业 10 人以上或带动农村贫困户 5 户以上的农机维修网点,在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办证、星级文明维修网点创建、农机维修网点规范化建设等方面重点给予倾斜,提升维修资质,做好等级审核工作。及时为贫困户人口中的农机维修人员免费办理农机维修工证。(一)压实脱贫攻坚责任。把农机化领域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一把手”工程,建立市、县、乡农机部门协助县、乡抓推进、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状和承诺书,压实各级扶贫开发责任。市农机局负责做好全市农机化领域上下衔接、域内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做好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等工作;县级农机部门做好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共同配合县、乡党委、政府承担实施主体责任;村党组织书记和驻村第一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共同负责扶贫开发项目的具体实施。严格落实县级领导、市直部门党员干部、市属企业包保贫困户责任,切实帮助解决脱贫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层层落实包保贫困户责任,贫困户不脱贫,包保干部责任不脱钩,确保扶贫效果。(二)广泛动员全系统力量参与。发挥农机部门行业优势,做好定点扶贫工作,提高农机化领域扶贫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各级农机部门都要履行扶贫开发责任,积极开展结对帮扶,自觉参与脱贫攻坚。强化农机工业、经营企业扶贫社会责任,主动尽自身最大力量用于脱贫攻坚,并通过吸纳农村贫困人口就业、开展技能培训等多种方式,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发挥农机系统广大志愿者在扶贫中的作用,定点联系帮扶贫困人口,积极开展上门送温暖送爱心等活动,充分发挥农机部门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围绕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农机部门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投入,不断增强基础设施对扶贫的支撑作用。(三)强化资金统筹使用。加大扶贫资金整合力度,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相关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统筹安排使用,着重用于脱贫攻坚。积极推广农机部门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完善脱贫攻坚资金投入机制。(四)健全动态管理机制。依托市级搭建的扶贫开发综合平台,建立建立涵盖贫困人口信息、扶贫政策、扶贫资源、脱贫措施、工作推进、任务落实的全市农机化领域的扶贫开发大数据库,搭建供需对接桥梁,全程监督脱贫攻坚行动进展,并接受社会监督。在农机部门负责的联建村和第一书记村绘制农村贫困人口分布、扶贫措施到户到人、脱贫人口动态管理“三张图表” ,建好市农机局任务目标落实、县(市、区)农机局精准扶贫工作、贫困户动态管理“三本台账” ,将扶贫对象、扶贫措施、脱贫进度等情况细化上图、量化记账,促进脱贫攻坚工作精细化管理。建立脱贫认定机制,脱贫销号,返贫挂号,做到退出有标准、纳入有程序,对已脱贫销号的贫困户脱贫攻坚期内继续给予帮扶,实现稳定脱贫。(五)协助抓好基层组织建设。按照市里要求,配合抓好本部门负责联建村和第一书记村的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和党员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与先锋模范作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通过议事协商,组织群众参与扶贫开发,让群众真正成为脱贫攻坚的主力军。(六)严格督查考核问责。加大对农机化领域扶贫开发工作的督查力度,每月一调度,每季一通报,半年一评比,年底总考核。制定农机部门扶贫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合理设置考核内容和指标体系,对提前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给予表扬奖励;对落实脱贫任务不力的,按照济宁市精准扶贫工作督查问责办法进行责任追究。建立农机化领域扶贫资金违规使用责任追究制度,对挪用、侵占扶贫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坚决从严查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农机化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根据本通知确定的农机化脱贫攻坚行动,县级农机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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