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33页
第2页 / 共33页
第3页 / 共33页
第4页 / 共33页
第5页 / 共33页
第6页 / 共33页
第7页 / 共33页
第8页 / 共33页
第9页 / 共33页
第10页 / 共33页
亲,该文档总共33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愚者错失机会,智者善抓机会 ,成功者创造机会。机会只给 准备好的人,这“准备”二字 ,并非说说而已。住房公积金培训主讲:田丽岩住房公积金培训内容一、背景情况二、住房公积金的简单介绍三、具体方案内容四、提取流程五、提取案例32010年11月后,深圳市政府相继出台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法规,要求各单位给员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在2011年6月20日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 。集团随后下发了关于集团驻深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通知,对住房公积金的补缴、缴存比例等做了规定。我司根据政府政策及集团、工业区要求,结合我司的实际情况,制订了住房公积金方案。一、背景情况 4二、住房公积金的简单介绍(一)概念:住房公积金,是指支持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题的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强制性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归属: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单位为职工缴 纳和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相同。(三)在一定条件下可提取:职工可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买房、租房、归 还房贷、支付物业管理费、大修等住房消费以及在遇到退休 、户口迁出本市、社保迁出本市等情形的非住房消费,住房 公积金可继承。5(四)(四)公积金贷款的说明贷款的说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暂未出台假设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假设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5050万元、期限为万元、期限为3030年,按等额本息方式计算,年,按等额本息方式计算, 与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相比较月供可节省与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相比较月供可节省691.59691.59元,总利息支出节省元,总利息支出节省 248971.69248971.69元。元。 (五)在一定额度内免税:根据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我市新住房公 积金制度有关个人所得税扣除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个人缴交的住房 公积金在1514元以内(免税封顶值随社平工资变化而变化)的部分免缴 个人所得税。类别类别类别类别1 1年至年至3 3年年3 3年至年至5 5年年5 5年期以上年期以上普通普通贷贷贷贷款款6.1%6.1%6.45%6.45%6.6%6.6%公公积积积积金金贷贷贷贷款款4.0%4.0%4.0%4.0%4.5%4.5%二、住房公积金的简单介绍6三、住房公积金方案的具体内容(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主体1、原则上凡与公司及下属在深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员工(含非深户 员工、内退员工等)均需缴纳住房公积金。2、暂缓为外籍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待相关政策明确后再予操作(二)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 1、除新参加工作员工及新调入员工外,员工当年7月至次年6月的住 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根据其上年收付实现制口径的月平均工资确定(含岗 位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等,具体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11年6 月之前的基数为09年月平均工资,11年7月至12年6月的基数为10年月平 均工资),封顶线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5倍。2、系统内通过组织调动入司的员工,按其上年收付实现制口径的月 平均工资(合并计算不同单位的工资总额)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其他新调入的职工(不含组织调动)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 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3、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7(三)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及补缴1、缴存比例:招商局集团要求,各单位的缴存比例在5%-10%之间。经集团批准,公司决定公司与个人的缴存比例均为10%。2、根据集团要求,09年5月至10年11月期间统一按5%的比例补缴住房公积金,员工个人无需补缴。09年5月至10年11月离职人员,区分组织调动、退休、个人原因离职三种情况:属于组织调动且在公司系统内单位流动的,在新单位按全额予以补缴,调动到公司系统外单位的,公司将与新单位进行沟通,建议由新单位全额补缴但尊重新单位所作出的最终决 定;在此期间退休的,由于不能办理立户手续, 退休人员按其在职时间以现金形式发放补缴的住房公积金,需与公司签订协议;属个人原因离职的,不再补缴。(略)三、住房公积金方案的具体内容8(三)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及补缴3、10年12月以后,单位和个人均按相同的比例补缴,个人补缴部分在缴费当月的工资中一次性扣除。对于10年12月至正式缴交前离职人员,同样区分组织调动、退休和个人原因离职三种情况: (略)属组织调动的,如新单位属公司系统内单位,由新单位全额补缴;如新单位属集团系统内兄弟单位且决定不为其全额补缴的,相关 额度由公司承担;在单位补缴时,个人也需要以同样的比例补缴。在此之前已退休的,由于不能立户,以现金的方式补缴但需与公司签 订协议;属个人原因离职的,对09年5月至10年11月期间的额度不予补缴;10年12月至离职期间应由公司承担的补缴额度,需与公司签订协议,以现金的方式发放。三、住房公积金方案的具体内容9(四)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的衔接1、现行工资制度中规定的工资中所含住房补贴 直接并入工资,并以此为基数计算需缴存的住房公 积金,公司将修订工资制度,取消“工资中含住房补 贴”的条款,增加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条款。2、根据集团的要求,取消公司为入住集体宿舍 员工所承担的住房补贴。三、住房公积金方案的具体内容10四、提取流程(一)住房消费情形和提取额度 1、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发生下列住房消费情形之一的,职工 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在没有银行贷款的情况下)(2)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限在深圳尚未有所有权住房)(3)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4)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5)其他住房消费。(物业费和装修费等)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于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施 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暂行办法,有效期为两年。11四、提取流程(一)住房消费情形和提取额度 2、在同一时间段内,职工仅能选择一项住房消费情形提出申请 ,并不得重复申请;在同一项情形中存在多套住房消费情况的, 每次申请提取时,仅能选择其中一套住房申请提取;购买具有所 有权的住房,每套住房仅能申请提取一次。如果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和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 有所有权的住房的消费情形的,该住房消费情形发生时间与职工 申请提取时间应当相隔在两年以内。住房消费情形发生时间以相 关收据、发票和税票等凭证(以下简称凭证)开具时间计算。如果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本市范围 内住房租金、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和其 他住房消费的住房消费情形的,该住房消费情形应当发生在职工 按照暂行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之后。12四、提取流程(一)住房消费情形和提取额度 3、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 仅有一套住房时,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存储余 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 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 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 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 ,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13四、提取流程(一)住房消费情形和提取额度 4、 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 市范围内无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 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每年度 可以申请提取两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额度,可以在以后年度累 计提取。 5、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的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 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上月实际 还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 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 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 以上住房不予提取。前款规定中职工选择按月还贷委托提取的,每月提取一次;未 选择按月还贷委托提取的,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一次,每年度可以 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14四、提取流程(一)住房消费情形和提取额度 6、用于其他住房消费的,职工应当按照暂行办法缴 存住房公积金累计满12个月,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一次, 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缴 存总额的30%;当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额度,可以在以后年 度累计提取。7、 职工按照本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其提取后的住房 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应低于职工申请当月的月应缴存额。15四、提取流程(二)其他情形和提取额度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 内的存储余额:(1)退休;(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 户封存均满2年;(4)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5)户籍迁出本市;(6)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 手续;(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8)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16四、提取流程(二)其他情形和提取额度2、符合前述第(1)项至第(7)项规定任一情形的,职工可以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符合前述第(8)项情形的,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 余额用于支付当期医院相关治疗费用中的自费部分。3、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 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并应当注销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17四、提取流程(三)提取程序和证明材料1、职工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通 过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申报并预约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 理业务。2、公积金中心应当在受理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之日起3个 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予提取的决定,本规定另有规定的 除外。准予提取的,由受公积金中心委托的商业银行办理支付 手续,银行直接将资金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储蓄账户 中;不予提取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予提取的原因。18四、提取流程(三)提取程序和证明材料3、职工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提 交下列基本材料:(1)住房公积金联名卡;(2)身份证;(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职工家庭成员的住房消费的,应当提交 家庭成员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等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材料。19四、提取流程(三)提取程序和证明材料4、职工如果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 的住房的贷款本息、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 住房情形时申请提取的,除提交前述第3条规定的基本材料外,应 当按照下列规定另行提交相应证明材料:(1)购买商品住房的,一手房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经本市房 地产权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二手房提交房 地产权属证书、契税税票;(2)购买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本 市政策性(保障性)住房购房合同和专用收据;(3)异地购房的,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和购房发票或者契税税票20四、提取流程(三)提取程序和证明材料(4)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的,提交贷款合 同、抵押合同、还款证明;按月还贷委托提取的,需另行提交与公积 金中心签订的按月还贷委托提取协议书;(5)建造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的,提交土地权属证明、市规 划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批复、报建批复或者其他批准证明文件、购买 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6)翻建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的,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市 规划国土部门出具的翻建批复或者其他批准证明文件、购买建筑材料 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7)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的,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市 建设部门或者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购买建 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21四、提取流程(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