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48页
第2页 / 共48页
第3页 / 共48页
第4页 / 共48页
第5页 / 共48页
第6页 / 共48页
第7页 / 共48页
第8页 / 共48页
第9页 / 共48页
第10页 / 共48页
亲,该文档总共48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经经 济济 法(法(第六讲第六讲)海洋大学经济学院海洋大学经济学院简要回顾v 用益物权的种类v 抵押权的特点(二)质押(二)质押v 为了担保债权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 行债务时,债权人有就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 的权利。v 供担保的动产或财产权利为质物,债务人或第三人是出质人,债权人是质权人。*3质押权与抵押权比较质押权与抵押权比较v1.标的物为动产或财产权利(准质权);v2.移转质物的占有与债权人v3.具有留置效力(禁止流质契约)。*4思考v 甲向乙借款20万元做生意,由丙提供价值15 万元的房屋作抵押,并订立了书面抵押合同。因 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经乙同意未办理登记。甲 另外以自己的一辆价值6万元的夏利车质押给乙 ,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乙认为车放在自己家附 近不安全,决定仍放在甲处。1年后,甲因亏损 无力还债,乙要求行使抵押权和质权。质权人的保管义务质权人的保管义务v1.质权人不得在质权存续期间,擅自使用、处分v2.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保管费 用由出质人出,不善保管要赔偿,出质人可以保 管不妥为由要求提存,或提前还款。v3.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的,造成质押财产损毁、 灭失的,应当向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6思考v 某市养鸡场急需一笔资金扩大生产规模,于是向某 银行贷款10万元,并按照银行要求,将自有的一辆丰田 轿车质押给了银行,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养鸡场将轿 车交付给银行。后来,银行在一次职工外出旅游活动中 ,违反质押合同约定,使用了养鸡场的丰田轿车,并在 途中发生车祸,丰田轿车损坏,修理费用1万元。还款 期限届满后,养鸡场不能清偿债务,银行将丰田轿车进 行拍卖。下列款项可以从拍卖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有?1. 10万元 2. 10万元的利息3. 银行修理轿车支出的1万元 4. 银行保管轿车支出的相应的费用(三)留置权(三)留置权v 债权人因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 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 权利。 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8留置权的成立要件留置权的成立要件1.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2.须债权以届清偿期,而债务人未按规定的期限履行其债务;3.债的发生与占有物有关,占有物为债发生的原因。*9思考v 甲在乙处修理电视机,因为钱不够,与乙 说好将自己的手表放在乙处,第二天拿钱去换后 ,就将电视机取走。乙取得手表的占有依据的是 什么权利?v 1.留置权 2.抵押权 3.质权 4.主债权留置权的实现留置权的实现v 第236条 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 ,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 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 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 先受偿。 v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11案例v 姜某从某汽车租赁公司租赁了一辆汽车,在使用过程中 发现该汽车出现了问题需要修理,遂交给某汽车修理厂 维修,但未告诉修理人员这是他租赁的汽车。汽车修好 后,姜某无力支付维修费,汽车修理厂欲行使留置权扣 押该汽车。 v 问:汽车修理厂是否有享有留置权?假设汽车厂欲 实现留置权,则下列做法合法的有?1.要求姜某在一个月内支付修理费2.要求姜某在两个月内支付修理费3.直接将汽车过户到自己名下4.将该汽车租给他人使用,向其收取租金以抵偿修理费留置权与抵押权、质权的区别留置权与抵押权、质权的区别v1. 依法规定设定,而非合意;v2. 客体方面,客体应与债权同属一法律关系; 无第三人;v3. 与质押相比,事先占有;v4. 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 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优先受偿。*13小结小结*14地上权地役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物权第四章第四章 债权法律制度债权法律制度v一、债的概念v二、债的发生依据v三、债的种类v四、债的变更一、债的概念v 根据民法通则第84条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16债的概念v1. 债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 v2. 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v3. 债是特定当事人间得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法律 关系 v4. 债是按照合同或者法律规定而发生的法律关 系债权的法律特征债权的法律特征v1. 请求权支配权v 2. 相对权绝对权v 3. 设立具有任意性法定v 4. 平等性优先v 5. 无排他性排他性*18债的要素债的要素v债的主体债的当事人,民事主体一般都可成为债主体v债的客体给付(交付财物、支付金钱、转移权利、提供劳务或者服务、提交工作成果以及不作为)v债的内容债权和债务*19债(权)法v 调整平等的特定民事主体之间请求或满足为特定行为的财产关系的法 律规范的总称。v形式上的债法与实质上的债法二、债的发生v 债的发生是民事主体之间按照民事法 律规范产生债权债务关系。v原因: 合同 侵权v 无因管理 不当得利(一)合同v 根据民法通则第85条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v合同是债发生的最普遍、最重要的法律根据。买卖合同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赠与合同借款合同 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 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 运输合同 技术合同 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委托合同 行纪合同 居间合同*22案例v 2001年3月15日,浙江省甲市纺织厂(以下简称纺织厂),与浙江省乙市贸易公司(以下简称贸易公 司)签订了一份棉纱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纺织厂供 应一批棉纱给贸易公司,共40吨41支,每吨3000元, 共计12万元。由贸易公司预先交付定金2万元,其余货 到后付款。合同中还同时约定:为了节省纺织厂的费 用,由对纺织厂供货的浙江省甲市某纱厂(以下简称 纱厂)直接向贸易公司供货,于2001年9月底前将40吨 41支棉纱送到贸易公司。v 在该合同签订后,纺织厂又与纱厂签订了一份合 同,合同约定:由纱厂将40吨41支棉纱于2001年9月前 运送至贸易公司,货到后并经贸易公司验收后,由纺织 厂按照每吨2700元的价格向纱厂支付货款。纱厂在合同 签订后,积极组织原料准备供货,但由于原料价格快速 上涨,严重影响其生产,知道2001年9月底,仍然不能 向贸易公司及其他客户供货。纱厂提出,能否迟延交货 ,等明年原材料价格回落再进行供货。经过数次交涉, 纺织厂和贸易公司都没有同意。贸易公司于2001年11月 以纺织厂和纱厂违约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纺织厂和纱厂承担违约责任。(二)侵权损害(二)侵权损害v 侵权行为 是指不法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致人损害的行为。v 当事人一方因过错侵害了他方当事人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造成他方损失时,加害人与受害人 之间就发生了债的关系。受害人有权要求加害人赔 偿损失;而加害人负有赔偿受害人损失的义务。v法定之债*25(三)无因管理(三)无因管理v 无因管理指没有法律上的根据而为他人管理 财产或事物,使他人受益。v 根据民法通则第93条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 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 要费用。v管理人和本人(受益人)之间发生债权债务关系*26无因管理之债的构成条件无因管理之债的构成条件v1. 管理人有为他人管理或服务的事实;v2. 管理人没有法律上的根据;v3. 有为他人谋利益的目的。v无因管理是事实行为,而非民事法律行为*27判断判断v1. 8岁孙某看到迷路小孩,送到派出所v2. 韩某家着火,救画v3. 甲见乙拉车,帮忙v4. 恋人落入江中*28无因管理之债v管理人的义务适当管理;管理开始时通知本人;继续管理;报告及计算义务。v管理人应尽到善良管理人应尽的注意义务,因未履 行或不适当履行上述义务对本人造成损害的,应向 本人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责任,但紧迫状态除外。v管理人的权利要求偿还必要费用;损害赔偿请求权。思考思考v 将某与黄某结伴爬山,山中雾气弥漫,蒋某没看清道路,不慎坠下山崖。黄某奋力抢救。在 抢球过程中,蒋某不停挣扎,致使身体多处被树 枝和岩石划伤,且将黄某挂相机的绳子扯断,相 机也掉下山崖。v 有关于蒋某身体划伤的损失和黄某相机丢失 的损失。*30案例v 2000年7月5日中午1时许,13岁的少年甲与同班同学乙等人到河滩游泳,乙因水性不好被河水淹 没并挣扎呼救,甲见状急忙游至乙身后奋力将其推 向河岸。在其他同学共同帮助下,乙得救,而甲却 因体力不支沉入水中,因溺水时间过长经抢救无效 身亡。事发后,甲的父母与乙的监护人因为赔偿问 题发生纠纷,诉至法院。防止侵害v 民法通则第109条 因防止、制止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的财产、人身遭受 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害人承担赔偿 责任,受益人也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偿。 (四)不当得利(四)不当得利v 根据民法通则第92条 没有合法根据, 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v 不当得利的事实一经发生,在不当得利人与受损害人之间产生了一种债的关系。受损害人有 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其不当得利的权利,而不当 得利人有向受损害人返还其不当得利的义务。*33思考v 李岩(男)与李炎(女)是同班同学。一日,李炎收到一件没有寄信人署名的邮包,内装一 套进口化妆品,由于那日正好是李炎生日,李炎 便以为是同学送的生日礼物,没有深究。一个月 后,李岩收到朋友藏某寄来的一封信,称曾寄给 他一套化妆品,但将收信人名字写成了李炎。于 是李岩找到李炎,要求其返还,李炎表示那套化 妆品自己已经用得只剩一小半了。三、债的分类三、债的分类v 单一之债与多数之债 v 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v 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v 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35(一)单一之债与多数之债(一)单一之债与多数之债v单一之债,是指债权主体一方和债务主体一方 都仅为一人的债。v多数之债,是指债权主体和债务主体至少有一 方为二人以上的债。*36(二)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二)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v 按份之债 债的一方当事人为多数,且多数 人一方的当事人各自按照确定的份额分享权利或 者分担义务的债。v 按份债权和按份债务 按份债权人仅对自己的份额享有请求权利,按份债务人也只对自己的份 额负有清偿义务。v *37连带之债连带之债 v 债的各个主体享有连带权利或承担连带义务的债 。 v 民法通则第87条 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 数为2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 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 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 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 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38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的区分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的区分v 在按份之债中,任一债权人接受了其应受份额义务的履行或任一债务人履行了自己应负担份额的义务后,与其他债权人或债务人均不发生任何权利义务关系。v 在连带之债中,连带债权人的任何一人受领了全部债务或连带债务人的任何一人清偿了全部债务时,原债权归于消灭,但连带债权人或连带债务人内部会产生新的按份之债。*39思考艾某与郭某各出资3万元合伙开了一家“春风饭馆”,由于餐饮市场竞争激烈,春风 饭馆的饭菜和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