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5页
第2页 / 共5页
第3页 / 共5页
第4页 / 共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加入“亨特城市广场商圈”及受理”亨特城市广场亨通卡”刷卡消费协议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 : 贵州中祥泰富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住所 :法人代表 :电话 :传真 :乙方:公司住所:法人代表:电话:传真:根据国家制定的一系列积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甲方依托自身实力和资源优势, 面向单位及社会隆重推出了以高尚生活、方便消费为理念, 满足多功能、 多元化、贵宾化消费需求的“亨特城市广场亨通卡”(不记名卡,下同)。亨特城市广场致力于培养人们的经济消费习惯,提升生活品质, 享受舒适生活, 倡导理性消费, 提供丰富多彩的优质服务,打造一种多元化的消费平台,成为各位社会提供多功能服务的商盟。为了扩大市场,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实现品牌和效益,共同提升为各类会员服务,乙方同意加入亨特城市广场商圈,愿意受理并提供“亨特城市广场亨通卡”持卡人在乙方店面刷卡消费的服务,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公平合理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权利、义务1.1 负责“亨特城市广场亨通卡”的商业策划、品牌设计、技术支撑和保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自负盈亏;1.2 发挥资源优势,突出消费主题,加大推广投入,逐步扩大亨特城市广场商圈服务提供商的数量,增加“亨特城市广场亨通卡”的市场占有率;1.3 通过有效渠道为乙方提供媒体宣传,扩大乙方市场知名度,尤其为乙方提升职务消费、商务消费;1.4 负责设计和制作亨特城市广场商圈标牌,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合同期限届满之后,乙方不得继续使用该标牌,并需在 3 个工作日内将标牌还给甲方;如乙方在约定期限内不归还标牌,甲方保留追诉权利;1.5 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维护及技术升级改造工作;1.6 负责检查和监控卡机的正常使用,刷卡机具备的安装及保养按本协议的规定进行;1.7 在乙方协助下,负责对乙方员工进行有关“亨特城市广场亨通卡”刷卡消费的技术操作培训;1.8 合作协议签订后,甲方将会在银行存入一定的保证金,由银行做担保,根据“亨特城市广场亨通卡”在乙方店中消费金额做定期(一月)结算,结算不拖款、不欠款,结算时乙方需提供和消费金额对等的有效发票给甲方,在发票确认无误后3 日内完成转账 (如遇到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则结款日期顺延);1.9 合同期满后,若不再续约,乙方在结算后3 个工作日内把所有刷卡仪器退还甲方,将不在具有“亨特城市广场亨通卡”的消费权利;1.10 逐步建立沟通渠道,及时将收集到的消费者意见反馈给乙方,帮助乙方进一步提供经营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1.11 自觉维护乙方品牌形象,以收费或不收费方式支持和协助乙方开展产品服务及品牌推广工作,具体事项另行协商;1.12 如甲方在一个月内收到在乙方场所使用“亨特城市广场亨通卡”消费不畅而导致的客户有效投诉达3 次以上, 且甲、 乙双方协商后依旧未能有效改善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提出解决方案或通过法律手段代客户追索权益;1.13 遵守国家和省、市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保证消费者资金安全,树立良好的形象和品牌;1.14 涉及“亨特城市广场亨通卡”刷卡消费的相关事宜如若发生改变,应及时与乙方沟通协商;1.15 保护乙方商业秘密,不将本协议内容及乙方经营情况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二、乙方权利、义务2.1 同意加入亨特城市广场商圈消费体系,成为亨特城市广场商圈商品或服务提供商,为“亨特城市广场亨通卡”持卡人提供乙方经营范围所确定的商品销售或服务,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2.2 同意受理“亨特城市广场亨通卡”持卡人在乙方店面刷卡消费,不加收任何附加费用,并给予贵宾(VIP)待遇;2.3 乙方需按“亨特城市广场亨通卡”每笔刷卡金额的 3% 支付给甲方作为市场推广与资源共享费用(支付金额将在每次结算时扣除);2.4 有权建议发起或选择参与亨特城市广场商圈加盟商户主题优惠活动,从而获得更多的宣传机会和商业回报;2.5 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如同时与第三方合作,其商品或服务的协议价格不得低于本协议价格,如乙方举行重大促销活动,可按促销价格执行(如周年庆等)2.6 在店面内显著位置放置“亨特城市广场亨通卡”标牌,供持卡人识别,若结束与亨特城市广场合作关系,则应该在结束合作关系协议签订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将标牌还给甲方;2.7 乙方在受理“亨特城市广场亨通卡”刷卡业务时,不得通过虚假交易等非法手段为持卡人套取现金,一经查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2.8 乙方负责提供“亨特城市广场亨通卡”刷卡交易时所需的通讯线路并承担通讯费用,并按系统操作说明严格管理及使用甲方提供的“亨特城市广场亨通卡”刷卡交易系统,如因乙方使用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2.9 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技术人员进行刷卡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妥善保管刷卡设备和相关线路,若刷卡机具发生故障应及时通告持卡消费客户,并在 2 小时内通知甲方上门维修;2.10 乙方应协助甲方对员工进行有关“亨特城市广场亨通卡”刷卡消费的技术操作培训,并指定专人进行刷卡机具的日常检查和故障报告;2.11 乙方应妥善使用和保管甲方提供的全部机具设备,如因使用、 保管不当造成设备丢失、损失及其他不良后果,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2.12 乙方收银人员每天需作结帐交易,以便核对POS机终端每日 “亨特城市广场亨通卡”的交易; 对隔日退货交易,必须凭营业员填写的退货单及持卡人原未涂改过的交易单进行操作;2.13 乙方应将有关单据妥善保管两年以上,以备查对; 对出现的各类交易差错,有义务协助甲方予以查实;2.14 产生刷卡消费时 (乙方不需向消费者提供发票),甲方和乙方财务人员进行对账和结算,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刷卡金额对等的真实有效发票,确认无误后, 在 3 个工作日由甲方在银行存入的质押金直接转入乙方帐户视为结算成功(如遇到国家规定节假日,则结算日期顺延);2.15 自觉维护 “亨特城市广场”及相关品牌形象,以收费或不收费方式支持和协助甲方有关“亨特城市广场”宣传及品牌推广工作,具体事项另行协商;2.16 遵守国家和省、 市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消费者权利保护、产品质量保证与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文明经商,诚信待客,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和意见反馈,自行负责处理好商品包装、规格、质量、价格、保修、退货、送货等问题,尽力维护甲方良好的商业形象;如乙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存在质量或其他问题,不得推诿给甲方;2.17 如有因遇到乙方销售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客户要求退货, 乙方必须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并出具相应退货证明,甲方在确认无误后将已经刷卡费用的资金补回消费者卡中;2.18 如有通过甲方渠道进行品牌、业务的宣传的需要,应向甲方提供相关真实资料,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求采用;2.19 涉及“亨特城市广场亨通卡”刷卡消费相关事宜如若发生改变,及时与甲方沟通;2.20 如无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2.21 保护甲方商业机密,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甲方经营情况泄漏给任何第三方。三、投诉处理3.1 对使用“亨特城市广场亨通卡”刷卡交易发生投诉的消费者,乙方应负责赔礼道歉,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回复客户,并为甲方作出有利答辩;3.2 对未能正常享受本协议约定优惠折扣类的投诉,乙方应立即核算,将应给予的折扣款以现金形式退还客户,并将结果反馈至甲方,不得以赠送消费券或再次消费予以折算方式处理;3.3 对客户投诉情况的转达与处理结果的反馈,双方以书面形式记录并互相传递。四、其他4.1 本协议有效期自2011 年 1 月 21 日起至 2012 年 1 月 20 日止,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修改或终止本协议。有效期满,双方协商, 可另行签订协议;4.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形成双方签字的补充文件。补充文件构成本协议不可或缺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条款的理解有异议的,按规定解释;4.3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处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4 因不可抗力因素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一方或双方可以免除违约责任,经双方协商后,决定本协议条款的继续执行或终止;4.5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使另一方受到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约定的协议期内守约方的实际损失, 以及可能根据本协议获得的预期利益、律师费用等),违约方应当对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4.6 所有根据本协议向乙方发出通知,可采用面呈、邮寄、传真、电邮、短信或告示栏公告的方式,通知在告示栏张贴之日或邮送之日视为送达。4.7 亨特城市广场联营商家刷卡均在收银前台由亨特城市广场员工代为操作,所以本合同中第1.9 条, 第 2.8 至 2.11 条不在双方责任范围以内(此条协议仅对亨特城市广场联营商家生效)。4.8 本协议经甲、 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 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