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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工厂网线上生态学院 世界工厂网线上生态学院:制造企业开展线上业务的加油站 电梯行业新闻侵权的类型及应对措施在新闻价值的实现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使得各种新闻侵权纠纷不断出现,在很多方面造成了巨大的损害,带来了不良影响。电梯行业新闻侵权已成为新闻界、法律界乃至整个社会不可忽视的问题,它给当事人带来巨大的诉讼成本,使社会对新闻机构丧失公信力。一、新闻侵权的主要类型分为新闻侵害名誉权、隐私权和肖像权这三种:1、新闻侵害名誉权新闻侵害名誉权则是指行为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刊播有损他人名誉的文字、语言、图像的行为。从我国司法实践来看,现在的新闻侵权,绝大多数是侵害名誉权案件。电梯行业新闻侵害名誉权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诽谤和侮辱。2、新闻侵害隐私权新闻侵害隐私权行为是指新闻单位和新闻工作者在新闻作品的采访报道过程中,未经他人同意,侵扰他人居住安宁和人身自由,披露他人与社会公共生活的个人信息和个人事务,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电梯行业新闻的传播过程一般包括新闻的采访、报道、发表和大众接收四个阶段。在这一传播过程中,新闻机构对隐私权的侵害主要集中在新闻采访和报道阶段,但是否构成新闻侵权则是以新闻报道公开发表为认定标准的。3、新闻侵害肖像权新闻侵害肖像权是指行为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未经当事人同意,以盈利为目的,非法使用他人肖像用于商业用途的行为。在实践过程中,电梯行业新闻侵害肖像权的行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未经当事人同意,以盈利为目的,拍摄使用他人与新闻报道无关、不具报道价值的照片和录像,侵害他人肖像的行为。但这种权利只适用于拍录与新闻报道内容和主题有关的图像。(2)未经当事人同意,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使用他人肖像进行商业广告宣传如果要把某人的肖像用于商业宣传,必须要经过当事人的同意,且对肖像的使用范围不能超过当事人同意的范围,否则就构成新闻侵权。二、电梯行业新闻侵权的应对措施1、增强新闻工作者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水平,提高新闻工作者的业务素养新闻工作者应当加强法律法规方面知识的学习,从新闻侵权的诉讼案中可以发现,电梯行业新闻侵权都是涉及法律问题的案件,主要表现为新闻侵犯名誉权、隐私权和肖像权。新闻工作者应加强法律基础知识的学习以及新闻侵权知识的学习,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新闻机构的主管部门在新法律颁布后,要及时组织新闻工作者学习与新闻工作有关的相关法律内容,保证新闻工作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开展,避免新闻报道侵权现象的形成。避免新闻侵权的产生,还应提高新闻工作者的业务素养。2、制定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世界工厂网线上生态学院 世界工厂网线上生态学院:制造企业开展线上业务的加油站 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出台新闻法,所以要减少新闻侵权案件的发生,不仅需要新闻工作者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增强自身的业务素养,严格按照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的规定进行新闻报道,还要求新闻机构能够制定相关行业制度规范,加强新闻行业内部管理,对新闻报道的各个环节予以规定,新闻行业规范能够注重新闻机构自身的特点,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而且直接受益者就是新闻机构自身,如果新闻机构减少了新闻侵权纠纷,间接提高了新闻机构的社会公信力,能够防止新闻侵权的发生。制定新闻行业规范,“一方面使被管理者知道他的活动范围、标准,知道怎样活动才能得到社会的允许赞成而不至扰乱社会秩序、侵害他人利益、触犯规范、受到惩罚和谴责”。新闻机构作为大众媒体,报道出现错误在所难免,有的新闻机构发现错误,态度端正及时更改从而取得当事人的谅解,避免新闻纠纷;而有的单位可能对自己的错误认识不够,不能及时改正而引发新闻侵权诉讼。因此,新闻机构要建立长效的更正与更新机制,在新闻报道发生错误或表述不完整时,能够及时进行调整,还事实以真实面目,取得当事人的谅解,尽量防止新闻侵权的发生。3、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正确定位自己的角色。事实客观真实,材料可靠确凿,是新闻最起码的品格,也是舆论监督的力量所在。新闻工作者必须懂得新闻事实的权威,尊重新闻事实;新闻机构也必须一切以真实为中心,时刻保持客观公正的立场。新闻工作者和新闻机构的首要职能是传播新闻信息,所以要以应有的态度和社会责任报道新闻信息,保证新闻内容的真实可信,不能“越位”发布片面、未经证实甚至是虚假的消息来误导大众;更不能在报道时主观上带有个人偏见、道听途说。根据新闻侵权的原因调查表明,因为新闻真实性导致新闻侵权占绝大部分比例,这说明对新闻真实性原则把握不准是导致新闻侵权的主要原因。所以新闻工作者要树立事实真实意识,在电梯行业新闻报道中揭露事件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展现事件的本来面目,这样才能避免新闻侵权纠纷和新闻诉讼的发生。4、提高新闻侵权的立法层次,建立新闻侵权预防的法律机制。在我国,迄今为止尚未出台一部专门的新闻法,规范新闻行业的法律规范在整个立法体系中都处于较低地位,当与上位法发生冲突时,要让步于上位法,不能作为司法依据。要改变这种现状,首先,立法机关应当尽快制定一部新闻法,使新闻内容的真实性能够得到法律的支持和确认,新闻机构的新闻报道、评论等有法可依,规范新闻出版机构、新闻工作者的行为,平衡新闻自身与人格权的利益冲突。再者就是要提高新闻侵权的立法层次,补充修改现有的法律规范,将相关的行政、司法解释、通知和相关办法纳入行政法规、规章。我国法律还应明确规定新闻机构及新闻工作者侵权责任归责原则,这样一旦发生新闻侵权案件后,法院在适用法律时便有一个统一的标准,防止因理解不同而导致相同案件不同审判结果的情况发生,也避免了司法裁量权的滥用。在制定和完善新闻侵权的相关法律规范时,还应注意整个法律体系的统一,上位法和下位法、不同部门法之间的相互协调、衔接,避免相互矛盾冲突,形成一个上至根本大法,下至自律条例的一套完整统一的有关新闻侵权的法律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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