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借书办法(一) 为便于图书的管理并使其能在短期内更广泛地借阅于各位同仁起见,特订定本办法。(二) 向图书室借阅书籍杂志者,应遵守下列各项规则。志者,应先向管理人员登记并取书。则上于次日归还,月刊则可于两日内归还。期者须请续借一次但不得转借他人。籍二本,期限已至而未归还者,不得再请求借书。须还清所借书籍、杂志。有遗失或严重损坏等情形,须负责赔偿。(三) 本办法经呈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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