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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志:你为我公司派遣至北京市 件科技有限公司的员工,你自 2012 年 06 月 26 日提交两周病假条,于 2012年 07 月 11 日起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离岗。现提醒你请于 2012 年 09 月 14 日前到 障事务代理所有限公司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我公司将以旷工违纪与你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联系方式:地址:动保障事务代理所有限公司年-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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