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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收入、费用和利润,收入、费用和利润,第一节 收入 第二节 费用 第三节 利润,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 建造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 收入,一、收入概述,1、收入的定义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日常活动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活动,一、收入概述,2、收入的分类 (1)按照企业从事日常活动的性质分类 销售商品收入 如工业企业制造并销售产品、商业企业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收入 咨询公司提供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企业为客户开发软件、安装公司提供安装服务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如商业银行对外贷款、租赁公司出租资产 建造合同收入等,一、收入概述,2、收入的分类 (2)按照企业从事日常活动在企业的重要性分类 主营业务收入 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从事的经常性活动实现的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与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相关的活动实现的收入 如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出租包装物和商品、销售材料等,一、收入概述,3、收入的确认与实现 (1)确认与实现的区分 确认(recognition) 是指将某一会计事项作为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会计要素正式加以记录和列入报表的过程 实现(realization) 是指将非现金的资源和权利转换为货币的过程,即将资产出售并获得现金或现金要求权,一、收入概述,3、收入的确认与实现 (2)收入的确认首先必须满足确认的基本条件 可定义性 可计量性 相关性 可靠性,一、收入概述,3、收入的确认与实现 (3)收入的确认还需要符合一般标准(FASB) 已实现或可实现(Realized or Realizable) 已实现是指商品或其他资产已经转换为现金或取得收取现金的要求权; 可实现是指是指收入或持有的商品不难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或收取现金的要求权 已赚得(Earned) 已赚得是指已完成取得收入所必要的生产、销售等核心活动,二、销售商品收入,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二、销售商品收入,(一)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1)通常情况下,转移商品所有权凭证并交付实物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随之转移,如大多数零售商品、预收款销售商品、订货销售商品等 (2)某些情况下,转移商品所有权凭证但未交付实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随之转移,企业只保留了次要风险和报酬,如交款提货方式销售商品、视同买断方式委托代销商品等。在这种情形下,应当视同商品所有权上的所有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购货方。 教材例一例二,二、销售商品收入,(一)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3)某些情况下,转移商品所有权凭证并交付实物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并未随之转移。 企业销售的商品在质量、品种、规格等方面不符合合同或协议要求,又未根据正常的保证条款予以弥补,因而仍负有责任 企业销售商品的收入是否能够取得,取决于购买方是否已将商品销售出去。如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商品等,二、销售商品收入,(一)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3)某些情况下,转移商品所有权凭证并交付实物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并未随之转移。 企业尚未完成售出商品的安装或检验工作,且安装或检验工作是销售合同或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 销售合同或协议中规定了买方由于特定原因有权退货的条款,且企业又不能确定退货的可能性,二、销售商品收入,(一)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通常情况下,企业售出商品后不再保留与商品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售出商品实施有效控制,表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购货方,应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例如住宅小区的出售、软件销售等 在有的情况下,企业售出商品后,由于各种原因仍保留与商品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或仍对商品可以实施有效控制,如售后租回等,不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二、销售商品收入,(一)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通常情况下,企业在销售商品时,商品销售价格已经确定,收入能够可靠计量 有时也有可能存在收入不能可靠计量的情况,如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如果企业不能合理估计退货的可能性,就不能够合理地估计收入的金额,不应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而应当在售出商品退货期满销售商品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收入,二、销售商品收入,(一)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是指销售商品价款收回的可能性大于不能收回的可能性,即销售商品价款收回的可能性超过50% 通常情况下,企业销售的商品符合合同或协议要求,已将发票账单交付买方,买方承诺付款,就表明销售商品价款收回的可能性大于不能收回的可能性,二、销售商品收入,(一)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如果企业根据以前与买方交往的直接经验判断买方信誉较差,或销售时得知买方在另一项交易中发生了巨额亏损,资金周转十分困难,或在出口商品时不能肯定进口企业所在国政府是否允许将款项汇出等,就可能会出现与销售商品相关的经济利益不能流入企业的情况,不应确认收入 如果企业判断销售商品收入满足确认条件确认了一笔应收债权,以后由于购货方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收回该债权时,不应调整原确认的收入,而应对该债权计提坏账准备、确认坏账损失,二、销售商品收入,(一)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通常情况下,销售商品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合理地估计,如库存商品的成本等。如果库存商品是本企业生产的,其生产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如果是外购的,购买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有时,销售商品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不能够合理地估计,此时企业不应确认收入,已收到的价款应确认为负债,二、销售商品收入,(二)销售商品收入的计量 1、基本原则 企业销售商品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应当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二、销售商品收入,(二)销售商品收入的计量 2、现金折扣、商业折扣、销售折让的处理 (1)现金折扣 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 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财务费用)。计算现金折扣时是否考虑增值税视题目假定而定。,教材例15,二、销售商品收入,(二)销售商品收入的计量 2、现金折扣、商业折扣、销售折让的处理 (2)商业折扣 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 企业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二、销售商品收入,(二)销售商品收入的计量 2、现金折扣、商业折扣、销售折让的处理 (3)销售折让 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 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的,通常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已确认收入的销售折让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教材例16,二、销售商品收入,(二)销售商品收入的计量 3、销售退回的处理 销售退回,是指企业售出的商品由于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 (1)对于未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的销售退回 销售时借记“发出商品”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同时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退回时,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发出商品”科目。同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二、销售商品收入,(二)销售商品收入的计量 3、销售退回的处理 (2)对于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的销售退回 对于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退回的,企业一般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同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成本。如该项销售退回已发生现金折扣的,应同时调整相关财务费用的金额;如该项销售退回允许扣减增值税税额的,应同时调整“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的相应金额 销售退回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规定,教材例17,二、销售商品收入,(三)销售商品收入的会计处理 1、托收承付方式销售商品的处理 2、预收款销售商品的处理 3、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4、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 5、售后回购 6、以旧换新销售 7、代销商品 8、售后租回,1、托收承付方式销售商品的处理,托收承付,是指企业根据合同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单位收取款项,由购货方向银行承诺付款的销售方式。 在这种销售方式下,企业通常应在发出商品且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如果商品已经发出且办妥托收手续,但由于各种原因与发出商品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没有转移的,企业不应确认收入,1、托收承付方式销售商品的处理,【例11-1】甲公司在2009年7月12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20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4 000元,款项尚未收到;该批商品成本为l20 000元。甲公司在销售时已知乙公司资金周转发生困难,但为了减少存货积压,同时也为了维持与乙公司长期建立的商业合作关系,甲公司仍将商品发往乙公司且办妥托收手续。假定甲公司发出该批商品时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已经发生。 根据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条件,甲公司在发出商品且办妥托收手续时不能确认收入,已经发出的商品成本应通过“发出商品”科目反映,1、托收承付方式销售商品的处理,(1)2009年7月12日,甲公司发出商品 借:发出商品商品 l20 000贷:库存商品商品 l20 000 同时,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转入应收账款 借:应收账款乙公司 34 0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 000,1、托收承付方式销售商品的处理,(2)2009年10月5日,甲公司得知乙公司经营情况逐渐好转,乙公司承诺近期付款 借:应收账款乙公司 200 000贷:主营业务收入销售商品 200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销售商品 l20 000贷:发出商品商品 l20 000 (3)209年10月16日,甲公司收到款项 借:银行存款 234 000贷:应收账款乙公司 234 000,2、预收款销售商品的处理,预收款销售商品,是指购买方在商品尚未收到前按合同或协议约定分期付款,销售方在收到最后一笔款项时才交货的销售方式。 在这种方式下,销售方直到收到最后一笔款项才将商品交付购货方,表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只有在收到最后一笔款项时才转移给购货方,企业通常应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在此之前预收的货款应确认为负债。,2、预收款销售商品的处理,【例11-2】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协议,采用分期预收款方式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该批商品实际成本为l 400 000元。协议约定,该批商品销售价格为2 000 000元;乙公司应在协议签订时预付60%的货款(按不含增值税销售价格计算),剩余货款于2个月后支付。假定甲公司在收到剩余货款时,销售该批商品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增值税税额为340 000元 (1)收到60%的货款 借:银行存款 1 200 000贷:预收账款乙公司 l 2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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