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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DICEPC合同条件 及 其 应 用,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 教 授 国 际 工 程 项 目 高级顾问,周瑾如,第一节 EPC模式的概念、特征与适用条件 第二节 EPC合同与合同关系 第三节 EPC合同条件合同各方权利义务 第四节 EPC合同条件风险条款 第五节 EPC合同条款解释 第六节 EPC合同条件应用,FIDICEPC合同条件及其应用,第一节 EPC模式的概念、特征与适用条件,一、EPC模式的概念 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EPC) 规划及设计采购施工 20世纪80年代首先出现在美国,其后广泛应用 FIDICEPC合同条件(1999年版),(1)概念 承包商承担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多用于电力、化工、石化等项目 (2)提出原因及效果 提出原因:便于协调设计、采购、施工 缩短工期 效 果:业主控制减弱 承包商风险加大但主动性增加,(3)合同关系,(4)支付方式 总价合同,按合同规定进行调整,监督管理,(5)派生类型 设计采购施工管理(EPCm模式) 设计采购施工监理(EPCs模式) 设计采购施工咨询(EPCa模式),二、EPC模式的特征 (1)总承包商承担规划设计、采购及施工风险(4.1款) (2)业主或业主的代表管理工程实施(3.1款) (无工程师这一角色) (3)不适用于包括隐蔽工程太多的项目(序言) (4)采用总价合同,按合同规定进行调整(14.1款) (5)物价调整由业主在合同专用条件中规定(13.8款),三、EPC模式的适用条件 (1)“业主的要求”需明确工程目的、范围、功能、标 准等(序言) (2)投标人需准确了解“业主的要求”,提交技术可靠、价 格和工期合理的投标书(序言) (3)业主注重对总承包商及其分包商资质和经验的 审查 (4)总承包商对分包及总承包管理能力强 (5)签约前业主与总承包商有充分的商讨(序言) (6)总价相对宽松(前言) (7)业主有限控制(序言、前言),第二节 EPC合同与合同关系,一、EPC合同与合同关系,总承包合同 业主 总承包商 分包合同 分包商 1. 业主与总承包商签订总承包合同 2. 总承包商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 3. 业主与分包商无契约关系 4. 分包商违约即总承包商违约(4.4款),二、EPC模式业主对分包商的控制 1.总承包商不得将整个工程分包出去 2.业主审批分包商资质、实力、经验 3.分包商违约即总承包商违约 4.业主指定分包商,总承包商可提出合理反对意见,第三节 EPC合同条件各方权利义务,一、业主方权利义务 1)任命业主的代表并授权(3.1款) 2)合同转让与分包的批准权(4.4款) 3)保函、保险的批准权(4.2款,18款) 4)提出索赔的权利(20款) 5)提出仲裁的权利(20款) 6)提供 “业主的要求” (1.1款,4.1款) 7)提供现场和进场道路(2.1款,4.15款) 8)支付工程款(2.4款,14款) 9)接收工程后照管工程(17.2款) 10)发生业主风险时承担重建费用(17.3款,17.4款),二、总承包商权利义务 1)提供设计、材料、设备、施工(4款,5款,6款,7款) 2)按合同规定收取工程款(14款) 3)业主拖期支付时可获利息补偿(14.8款) 4)提交变更建议书(方案及价格)的权利(13款) 5)提出索赔的权利(20款) 6)提出仲裁的权利(3.5款,20款) 7)提交保函、保险 (4.2款,18款) 8) 对所承担的设计、采购、施工负责(4.1款) 9)按期保质完成设计、采购、施工并维护工程(4.1款,4.8款,4.9款,7.6款,8款,9款,10款,11款,12款) 10) 提交技术文件、操作手册、设计文件、 竣工图(4.1款,5.6款,5.7款) 11) 培训(5.5款),第四节 EPC合同条件风险条款 一、EPC合同条件风险分担 1. 业主方的风险(17.3款) 战争动乱等特殊风险 2. 总承包商的风险 进入市场与选择项目风险 投标报价风险 设计、采购、施工风险 除业主风险外全部风险,二、EPC合同条件总承包商风险条款 (1)不可预见的困难(4.12款) (2)不可预见无法防范的自然力作用后果 (3)满足业主要求及合同隐含的全部工作(4.1款) (4)物价调整由业主在合同专用条件中规定(13.8款) (5)总价合同(按合同规定调整) (1.1款,14.1款) (6)业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准确性、充分性和完整性不承担责任(4.10款),但对工程预期目的、试验和性能标准以及总承包商不能核实的数据、资料,业主应承担责任(5.1款) (7)总承包商应被认为取得了全部风险、意外等全部必要资料(4.12款),三、EPC模式风险管理,(一)慎重招投标与签约 研究业主要求与资料 避免卷入低价竞争 重视签约前谈判 (二)重要条款谈判时补入 变更、调价、索赔三大支柱 (三)熟知明文条款、引用隐含条款 (四)慎重选择分包商 (五)控制资金投入 (六)注重变更管理 (七)注重调价管理 (八)注重索赔管理,一、有形价与无形价 1、有形价:投标报价或签约合同价 2、无形价:对合同条件及条款的应用 二、合同文件内容及优先顺序 1、规定优先顺序的意义 当同一事项在合同文件不同部分中论述有矛盾或不清时,以优先顺序为准,第五节 EPC合同条款解释,2、合同文件内容的优先顺序(1.5款) (1)合同协议书 (2)合同专用条件 (3)合同通用条件 (4)业主的要求 (5)投标书及其它,三、合同文件中的明文条款 (1)本条款中明示 (2)其他条款中以除外情况明示 (3)不在条款中,在其他内容中明示 (4)理解后解释 (5)对FIDIC各合同条件分析后解释,四、合同文件中的隐含条款 形成隐含条款的条件 (1)从明文条款引申 (2)是公正合理的 (3)有利于合同实施 (4)是显而易见不言而喻的 (5)是明确的,五、可推定情况 1、可推定工程变更 成立条件: (1)实施了变更 (2)是业主要求实施的 (虽无变更令) (3)发生了额外费用,2、可推定加速施工 成立条件 (1)非承包商原因导致了误期 (2)业主未同意延长工期 (3)发生了额外费用 3、可推定暂停施工 成立条件 (1)非承包商原因导致了暂停 (2)是业主要求暂停的 (虽无暂停令) (3)发生了额外费用,第六节 EPC合同条件应用,一、变更管理与调价管理(4款、5款、13款、14款、17款、18款、19款等) (一)变更(13款) 1. 变更发生的原因 (1)市场变化 (2)工程所在国法律法规变化 (3)设计变更 (4)施工中出现不可预见的外界条件 (5)出现了合同范围以外的额外工程 (6)现场施工条件变化,2. 变更 的内容 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明示,EPC项目可参考采用 (1)增减合同工作数量 (2)改变合同工作质量或性质 (3)改变合同工程高程、位置或尺寸 (4)删减工作项目 (5)增加工作项目 (6)改变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3. 变更的程序(13.3款) (1)各方可提出变更 (2)业主审查变更 (3)业主或业主的代表编制变更文件 (4)业主或业主的代表发布变更指令 (5)业主、总承包商协商确定变更价 (6)总承包商实施变更 4. 变更价的确定 (1)与合同中项目相同,采用合同价 (2)与合同中项目相似,参照合同价 (3)与合同中项目不同,协商新价,5. 发生变更总承包商的有关工作 (1)及时发现变更 (2)主动提交变更建议书(包括方案、价格与 工期)(13.2款) (3)运用价值工程(VE)(13.2款) 价值=功能/成本 科学配置 降低成本 次要功能降低 降低成本 提高功能 成本略增(提交变更建议书),(4)协商变更价 以实施条件改变为由协商新价 (5)执行变更(难以取得变更所需货物或将对 工程不利时除外)(13.1款) (6)遵循变更程序 有书面变更指令(或口头变更指令经确 认)并确定变更价后才实施变更工程,(二)工期延长和加速施工(8.4款) 1. 工期拖延的原因 (1) 客观原因:如异常气候、灾害、不可预见的外界条件等 (2) 业主原因:如延误提供现场、提供支付等 (3) 总承包商原因:如开工迟、工效低等 2. 合同中工期可延长的情况 (1) 发生了变更 (2) 合同中提到的可延期的情况 (3) 异常不利的气候条件 (4) 人员或货物不可预见的短缺(由于流行病或政府行为) (5) 业主原因导致延误 注:此为C、DB合同条款 EPC合同条款:无上述(3)、(4),3. 拖期的合同责任 (1)客观原因导致拖期 给予总承包商工期延长 (2)业主原因导致拖期 给予总承包商工期延长及相应经济补偿 (3)总承包商原因导致拖期 总承包商自费加速施工后仍误期,处以误 期损害赔偿费,(三)工程量变化 1. 含义 指由于变更等原因工程量发生变化引起的合同价变化 2. 有关工作 (1)暂定量尽可能准确 (2)实施量尽可能接近暂定量 (3)关注工程量变化引起的合同价变化,(四)业主的风险(17.3款) 1. 含义 指发生业主风险时业主承担风险导致损失引起的合同价变化 2. 业主的风险 (见前述),(五)不可抗力(19款) 1. 概念 指某种特殊事件或情况 1)一方无法控制 2)签约前该方无法合理准备 3)发生时该方无法合理回避或克服 4)主要不是由于另一方造成 2. 内容 (1)战争、动乱 (2)自然灾害:如地震、飓风等,3. 因不可抗力终止合同 (1)双方均被解除进一步履约 (2)总承包商撤离现场、移交文件 (3)业主支付总承包商已完工工程款、已订购材料 设备值、总承包商人员及设备遣返费及为完成 工程导致的其他合理费用,(六)不可预见的外界条件 指在施工中所遇到的不利自然条件、人为条件、外界障碍、污染物、地表下情况、水文条件(但不包括气候条件),这种条件是在投标报价中未考虑的 1. 造成原因 (1)难以预见 (2)业主提供的资料粗略 (3)承包商报价失误,2. 相关合同条款 (1)承包商投标前对现场进行了考察 (2)承包商对业主提供资料的解释负责 (3)承包商报价具备合宜性和完备性 (4)出现不可预见外界条件,采取合理措施并遵循 工程师指示,构成变更按变更处理,调整费用 和工期 注:此为C、DB合同条款 EPC合同条款 : 不可预见的困难由总承包商承担,二、调价管理 (一)成本调整(13.8款) 1. 含义 指根据实施中劳力费、货物费或影响成本的其他费用的涨落,对合同价进行增减的调整 2. 有关工作 (1)在招投标文件中限定调价因素及其比例、 指数来源国、基本价格指数等 (2)指数法调价研究 注:此为C、DB合同条款 EPC合同条款 : 说明可在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规定,(3)调价管理 1)调价公式 某参调因素的调价值=实施工程值 参调因素所占比例调价率 调价率=指数变化率=(现行指数-基本指数)/基本指数 2)提高调价值的影响因素 实施工程值 参调因素比例 指数变化率 指数来源国(地) 以上因素强强相遇,(二)法律变化调价(13.7款) 1. 含义 指国家法律或其解释发生变化,导致费用发生增减,对合同价进行的调整 2. 基准日 投标书递交截止日前28天当日 3. 法律变化对合同价的调整 法律变化引起增、减费用计入合同价,三、索赔管理(20款),(一)索赔的概念、原因及分类 1. 索赔的概念 指根据合同的规定,合同的一方要求对方补偿在工程实施中自方所付出的额外费用和/或工期损失。 总承包商可向业主提出索赔,业主也可向总承包商提出索赔 2. 发生索赔的原因 (1) 工程的复杂性和实施难度大 (2) 不可预见和意外风险 (3) 合同缺陷 (4) 履约不够或违约 (5) 变更转化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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