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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主讲人:张建生 云南财经大学东盟学院,目录,第1章 什么是经济一体化1.1 经济一体化的含义1.2 经济一体化的阶段1.3 经济一体化与WTO第2章 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2.1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分布 2.2 欧盟2.3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2.4 东盟,第3章 产品市场一体化 3.1 产品市场一体化的经济分析3.2 产品市场一体化的实证分析 第4章 要素市场一体化 4.1 要素市场一体化的经济分析4.2 要素市场一体化的实证分析,第5章 政策一体化5.1 共同农业政策5.2 共同竞争政策5.3 共同汇率政策 第6章 货币一体化6.1 国际货币体系6.2货币一体化的理论6.3东亚货币合作的实践,第1章 什么是经济一体化,1.1 经济一体化的含义 1.2 经济一体化的阶段 1.3 经济一体化与世界贸易组织,本章学习要求,教学目的和教学要求: 国际经济一体化成为当今世界经济中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通过本章学习,要求学生理解经济一体化的含义、掌握经济一体化的阶段以及经济一体化与世界贸易组织的关系。 学习重点和难点: 本章的学习重点是经济一体化的阶段,难点是经济一体化与世界贸易组织的关系。,1.1 经济一体化的含义,经济一体化(economic integration) Jan Tinbergen(1954):将经济一体化分为“消极一体化”和“积极一体化”,前者指取消各种管制和歧视制度,消除成员国之间商品、资本和人员自由流动的障碍。后者指建立新的自由化政策和制度。 Peter Lindert and Charles Kindleberger(1965):认为经济一体化是指国家间“宏观经济政策的一体化和生产要素的自由移动,以及成员国之间的自由贸易”,“通过共同的商品市场、共同的生产要素市场或两者的结合,达到生产要素价格的均等” 。,Bela Balassa(1961):指出“一方面,两个独立的国民经济之间,如果存在贸易关系就可以认为是经济一体化;另一方面,经济一体化又指各国经济之间的完全联合。”这里,经济一体化既是一个过程,又是一种状态。作为一个过程,它包括采取各种措施消除各国经济单位之间的歧视;作为一种状态,它表现为各国间各种形式歧视的消失。Balassa的上述定义是目前被经济理论界广泛引述并得到公认的经济一体化的定义。,对经济一体化含义的理解,市场一体化和政策一体化经济一体化既指市场一体化也指政策一体化市场一体化可以通过价格趋同的程度来衡量,政策一体化涵盖了从“接近的”国家规则到共同政策或完全成熟的集中化。 消极一体化和积极一体化实践中,消极一体化和积极一体化将同步进行,1.2 经济一体化的阶段,1.2.1 特惠贸易安排(Preferential Trade Arrangements) 1.2.2 自由贸易协定(Free Trade Agreement) 1.2.3 关税同盟(Customs Union) 1.2.4 共同市场(Common Market) 1.2.5 经济联盟(Economic Union) 1.2.6 完全经济一体化(Complete Economic Integration),根据一体化程度的级别,可以将经济一体化分为以下六个阶段:,经 济 联 盟,自 由 贸 易 协 定,关 税 同 盟,特 惠 贸 易 安 排,共 同 市 场,完 全 经 济 一 体 化,1.2.1 特惠贸易安排(Preferential Trade Arrangements),定义:成员国之间对有限数量的产品关税减免或者取消的协定安排。 主要特征:、主要针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即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的优惠或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相互优惠。、包括的产品范围有限,而且没有完全消除成员国之间的关税和配额。,定义:“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一组关税领土中,对成员领土之间实质上所有有关产自此类领土产品的贸易取消关税和其他限制性贸易法规”的一组协定。 主要特征: 、成员国之间相互取消贸易壁垒,区内的商品可以自由流通; 、成员国对区外国家维持贸易壁垒,但各国对外贸易政策可以不一致; 、实践中通常采取“原产地原则”以区分来自成员国与非成员国的商品,因此区内各国的海关也不能撤销。,1.2.2 自由贸易协定(Free Trade Agreement),贸易偏转,原产地的目的是限制“贸易偏转”,所谓贸易偏转是指利用成员国之间的关税差异,从关税最低的国家进口商品以便在其他成员国销售。,案例: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规则,货物的原产地(the origin of goods)指的是货物或产品的生产地或制造地,按通俗理解就是货物的“经济国籍”。具有某一国家或地区经济国籍的产品即被视为该国的原产品。 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规则规定,原产品分为完全获得产品和非完全获得产品两大类。,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规则,完全获得产品就是产品的全部成分均来自于中国东盟自贸区内部。符合完全获得标准的产品即被视为原产于中国东盟自贸区的产品,各缔约方应给其自贸区优惠关税待遇。 与非完全获得标准相比,完全获得标准操作起来相对简单,基本上在获得产品的时候即可判定其是否属于原产品,如动物的出生、鱼的捕获、剪下的羊毛等。也正因为完全获得标准所具有的这种特性,其往往仅适用于农林牧副渔产品的原产地判定,工业品因制作过程复杂,无法应用完全获得标准。,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规则,非完全获得产品是产品价值中一部分来自自贸区内部,另一部分则来自自贸区外部。非完全获得标准的任务就是判定来自自贸区内部的价值占产品总价值的比例,在达到一定比例的情况下,可以认为该产品在自贸区内部发生了实质性的改变,从而认定该产品属于自贸区内部的产品,并给予优惠关税待遇。,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规则,1、判定标准 对于非完全获得产品,中国东盟自贸区采用的是百分比标准,即“增值标准”。如果某产品中原产于中国东盟自贸区的成分占其总价值的比例不少于40%(这部分价值被称为“中国东盟自贸区成分”),则其可以享受自贸区的优惠关税待遇。此外,非完全获得产品的最终生产工序应在中国东盟自贸区缔约方的境内完成。,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规则,2、累计原产地规则 中国东盟自贸区成分可以在自贸区内部进行累计,即如果某产品中原产于自贸区内某个国家的价值不足40%,但其原材料来自自贸区内另一国家,则原材料的价值也可计为中国东盟自贸区成分,如果这两部分价值之和超过总价值的40%,即可被视为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原产品。 例如,若马来西亚向中国出口的A 产品离岸价100 美元,其中来自印尼的原材料20 美元,来自泰国的原材料15 美元,马来西亚本地材料10 美元,尽管A 产品在马来西亚的增值仅为总价值的10%,但原产于自贸区的成分达到45 美元(20+15+10),占总价值的比例为45%,超过了40%的标准,因此A 产品仍可被视为自贸区的原产品,可以享受自贸区优惠税率。,定义:“以一单独关税领土替代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关税领土,以便(i)对于同盟领土之间的实质上所有贸易或者至少对于产于此类领土产品的实质上所有贸易,取消关税和其他限制性贸易法规,及(ii)在遵守第款规定的前提下,每一成员对同盟以外领土的贸易实施实质相同的关税或者其他贸易法规” 。 主要特征:、 成员国之间相互取消贸易壁垒,同盟内的商品可以自由流通且无须再附加原产地证明,各成员国之间也不再设立海关。、成员国对同盟外国家维持贸易壁垒,但各国取消了对外贸易政策的差别,建立起了共同的对外关税。,1.2.3 关税同盟(Customs Union),案例-世界上第一个关税同盟,世界上第一个关税同盟是1834年在德国建立的,当时德国境内小邦国林立,每个邦国都有其独立的财政和关税制度。从汉堡到奥地利或从柏林到瑞士要经过10个邦国,交纳10次关税,给贸易带来极大的不便,已到了非改变不可的地步。38个邦国中影响较大的普鲁士决心率先建立关税同盟来打破这种政治割据、经济独立的局面。,世界上第一个关税同盟,普鲁士关税同盟是分两步建成的。第一步是从1818年开始取消各省间的内部关税,在对外关税方面,采用了两种不同的税率:较高的一种适用于东部各省,较低的适用于西部各省;第二步是将两种不同的对外关税合并成统一的对外关税。至此普鲁士关税同盟正式建成。,世界上第一个关税同盟,普鲁士关税同盟形成后,便着手建立各邦国参加的德意志关税同盟。1834年在普鲁士的倡导下,有17个成员国参加的德意志关税同盟成立了。 但在该同盟的发展过程中,在统一税率和保留发展对外关系自主权方面各邦国之间不断发生纠纷。愿望没有得到满足的邦国则拒绝加入同盟。直到1885年,布莱梅才作为最后一个成员国加入了关税同盟。在德国境内的关税同盟从创建到最后完成,经历了长达70年的时间。,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的比较,关税同盟在执行上简单易行,但在政治上却令人头痛。关税同盟一旦建立,关税的征收与管理就相当容易,但为了使这个简单易行的系统能正常运转,各国需要制定统一的关税率,而这一点并不容易做到,这意味着各国实际上要将一部分主权让渡给一个超国家的实体,例如欧盟。 自由贸易区在政治上简单易行,但在执行上令人头痛。自贸区不要求成员国采取统一的关税,但这又引发了另外一个问题,如何防止区域外的商品从低税率的A国登陆,然后被运往高税率的B国呢?答案是只有当有充分的文件证明这些商品是地到的A国产品而非由第三国转运过来时,才能免税进入B国。但怎样才算是一件地道的本地产品呢?因此还需要制定一套完备详尽的“原产地规则”以确定某种商品是否符合免税进口的条件。,案例-美欧贸易争端,从实践看,经济一体化集团的贸易转移效应具有明显的产业部门特征,主要发生在两个领域:一是受政府重点扶持的行业,如农业,欧盟的共同农业政策就导致了其农产品行业的贸易转移效应;二是持续保持较高关税的行业,如成衣、鞋类等。,美欧贸易争端,1973年,英国、爱尔兰和丹麦三国申请加入欧共体,由于欧共体实行统一的对外关税,这就意味着三国的工业品关税下降、农产品关税因欧共体的共同农业政策而上升。因而美国农产品对这三个国家的出口面临着下降的可能性。这引发了美欧之间的贸易争端,欧共体认为,关税同盟产生的农产品进口下降,可以由工业品进口的增加而得到补偿。经过谈判,最后欧共体同意可以改善一揽子产品的市场准入条件,但拒绝单独把农产品列出来。同样,1986年西班牙和葡萄牙申请加入欧共体。美国认为这将导致这两国烧少从美国进口粮食4亿美元(加入欧共体所导致的粮食贸易转移),因而提出申诉。双方相互威胁,各自声称将提高对方的农产品关税。经过一年的艰苦谈判,欧共体做出让步,允许美国在4年之内向西班牙和葡萄牙出口每年价值3亿美元的粮食。 美欧贸易争端的关键问题时衡量贸易量的标准是什么,是总贸易量还是具体商品的贸易量。欧共体的衡量标准是总贸易量,只要贸易总量在区域经济集团扩大时没有发生显著变化,那就应该是公平的,而美国的衡量标准则是具体商品的贸易量,认为即使总贸易量没有下降,但是具体商品的贸易量下降了,因而不能判定欧共体的扩大是有利于自由贸易的。,定义:是指实现产品、服务、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同时伴有为实现这些自由流动所必需的共同政策和规则的一体化组织。 主要特征: 1、在关税同盟的基础上,实现了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 2、各成员国比关税同盟让渡了更多的权利,并且实现了更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统一。,1.2.4 共同市场(Common Market),定义: 各成员国在形成共同市场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了货币,并制定和实施共同的宏观经济政策,如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汇率政策等。为了实施统一的宏观经济政策,建立了超国家机构。 主要特征: 1、实现了货币的统一; 2、实现了宏观经济政策的统一; 3、建立了超国家机构。,1.2.5 经济联盟(Economic Union),定义:可以看作国家间经济边界完全消除的状态,其决定对成员国有约束力。是关于单一国家的设想,可由集权化模式和联邦制模式产生。 主要特征: 1、被看作是经济一体化的最终阶段; 2、具有单一国家的性质; 3、是一种从未实现的、设想中的一体化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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