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87页
第2页 / 共87页
第3页 / 共87页
第4页 / 共87页
第5页 / 共87页
第6页 / 共87页
第7页 / 共87页
第8页 / 共87页
第9页 / 共87页
第10页 / 共87页
亲,该文档总共87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新三板上市基础打造和关键问题处理,2,2,一、企业新三板上市必须改制先行(一)什么叫企业改制;(二)企业为什么要改制;(三)企业改制为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现代企业制度是指以完善的企业法人制度为基础,以有限责任制度为保证,以公司企业为主要形成,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条件的新型企业制度,其主要内容包括:企业法人制度、企业自负盈亏制度、出资者有限责任制度、科学的领导体制与组织管理制度。(四)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现代企业制度是指适应现代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一种企业制度,也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企业制度。十四届三中全会把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概括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十六个字。,3,(五)现代企业制度大体可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资产具有明确的实物边界和价值边界,具有确定的政府机构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职能,切实承担起相应的出资者责任。 2、企业通常实行公司制度,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制度,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形成由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经理人员组成的相互依赖又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并有效运转。 3、企业以生产经营为主要职能,有明确的盈利目标,各级管理人员和一般职工按经营业绩和劳动贡献获取收益,住房分配、养老、医疗及其他福利事业由市场、社会或政府机构承担。 4、企业具有合理的组织结构,在生产、供销、财务、研究开发、质量控制、劳动人事等方面形成了行之有效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机制。 5、企业有着刚性的预算约束和合理的财务结构,可以通过收购、兼并、联合等方式谋求企业的扩展,经营不善难以为继时,可通过破产、被兼并等方式寻求资产和其他生产要素的再配置。,4,(六)企业新三板上市改制中的清产核资问题 企业改制,必须对企业各类资产、负债进行全面认真的清查,做到账、卡、物、现金等齐全、准确、一致。要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核实和界定企业的资本金及其权益,其中国有企业借贷资金形成的净资产必须界定为国有产权。企业新三板上市改制中涉及资产损失认定与处理的,必须按有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改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对清产核资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企业清产核资包括账务清理、资产清查、价值重估、损溢认定、资金核实和完善制度等内容。企业清产核资清出的各项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处理。,5,清产核资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账务清理是指对企业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以及对企业的各项内部资金往来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以保证企业账账相符,账证相符,促进企业账务的全面、准确和真实。 (二)资产清查是指对企业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在资产清查中把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结合起来,把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结合起来,重点做好各类应收及预付账款、各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的清理,以及做好企业有关抵押、担保等事项的清理。,6,企业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账等损失按照清产核资要求进行分类排队,提出相关处理意见。 (三)价值重估是对企业账面价值和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按照国家规定方法、标准进行重新估价。 企业在以前清产核资中已经进行资产价值重估或者因特定经济行为需要已经进行资产评估的,可以不再进行价值重估。 (四)损溢认定是指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企业申报的各项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进行认证。 (五)资金核实是指根据企业上报的资产盘盈和资产损失、资金挂账等清产核资工作结果,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组织进行审核并批复准予账务处理,重新核定企业实际占用的国有资本金数额。企业占用的国有资本金数额经重新核定后,应当作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评价企业经营绩效及考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基数。,7,(七)企业新三板上市改制中的资产评估 企业改制的资产评估是指必须聘请具备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资产和土地使用权评估。国有控股企业进行资产评估,要严格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向非国有投资者转让国有产权的,由直接持有该国有产权的单位决定聘请资产评估事务所。企业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商誉等无形资产必须纳入评估范围。国有企业的评估结果由依照有关规定批准国有企业改制和转让国有产权的单位核准。资产评估,是对资产价值形态的评估,是指评估人为正确体现资产的价值量,保护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遵循法定或公允的标准和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对资产的现实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8,(九)企业新三板上市改制中的财务审计 企业改制的财务审计必须由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定聘请具备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企业改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向会计师事务所或政府审计部门提供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和文件,不得妨碍其办理业务。任何人不得授意、指使、强令改制企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提供虚假资料文件或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国有企业改制,必须由直接持有该国有产权的单位决定聘请具备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凡改制为非国有的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离任审计。,9,(十)企业新三板上市改制中的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凡国有企业改制为非国有的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离任审计。非个就有企业的该制倡导对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离任审计。 企业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是指领导人员任职期间对其所在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和国家财经法纪执行情况应当负有的责任,包括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10,企业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财务责任 (二)会计责任 (三)管理责任 (四)经营责任 (五)社会责任 (六)财经法纪责任,11,改制企业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结构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应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开头部分。包括题目、编号和主送人或主送机关; 简序部分。简要说明审计依据、审计时间、审计范围、审计方式及审计实施情况。 基本情况介绍。主要包括被审计单位的性质、隶属关系、组织机构、职工人数及其知识结构或现职人员与退休人员比例,单位在本行业中所处地位如实力排名等,核算管理体制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审计情况部分。包括企业领导人任职期间单位经营管理情况,各项经营指标的完成情况、经营效益以及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情况; 综合评价部分。要概括评价被审计人员任职期间的主要业绩,指出问题并确认或解除被审计者的经济责任。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审计范围的经济责任情况,注重数据,作出真实、客观、公正的评价,以肯定成绩,分析原因,促进管理,提高效益; 对存在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一是一般性违纪违规、管理不善、损失浪费、国有资产流失、决策失误、经济效益不佳等问题,应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以促进被审计单位严肃财经法纪,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二是因玩忽职守、严重官僚主义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贪污受贿等触犯刑法的问题,应建议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结尾部分。包括落款、日期、抄报抄送单位等。,1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百四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13,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新修改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百四十七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14,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要求,第一百五十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百零二条 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另外:中纪委若干“不准不得”的要求最好与“国有”在人事、经济补偿金和社保等方面彻底了断。讨论:1、公司的激励与约束要对等“孙悟空”与“紧箍咒”2、建立公司高管问责赔偿制度3、公司高管问责赔偿制度案例。,15,企业新三板上市改制中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案例分析 团队型跳槽案例分析:职业道德底限? 1、头上三尺有天眼! 2、要爱惜自己的羽毛! 3、人在江湖上混的有些东西迟早是要还的!,16,业界和学术界对国有股权转让价格的责难最多,并固执地以每股净资产值为界定国有股权转让价格合理与否的标准,对此我有不同的看法。 (一)以每股净资产值确定国有股权的转让价格缺乏科学性 对于国有股权转让,根据国资企发199732号文件,规定“转让股份的价格必须依据公司的每股净资产、净资产收益率、实际投资价格(投资回报率)、近期市场价格以及合理的市盈率等因素来确定,但不得低于每股净资产值”。 (二)管理层收购价格低是特定收购主体资格下对管理层历史贡献的合理返还 (三)确定国有股权转让价格的方法和模型很多,但客观上无法寻求到各方面都满意的所谓科学、合理而又公平的价格,否则国有股权转让市场无法形成,控制权转移市场也就无法形成。,(十一)企业上市改制中的股权转让的定价,17,中国证监会以前下发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国家国资委新近下发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等确定了各种收购主体平等的市场地位,提出了转让股份“原则上采取公开竞价方式”的办法,为国有股权转让方式提供了参考和约束。增加竞争性和透明度是我国企业成功进行国有产权的关键,让国有产权转让真正成为“阳光下的作业”。 从监管角度来看,规范的收购程序,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强化的信息披露制度,都将是促使国有产权转让价格努力做到相对科学、合理与公平的主要任务。,18,(十二)企业新三板上市改制中国有产权转让的交易管理 企业新三板上市改制中国有产权转让的交易管理最新的是执行2003年12月30日经过国务院同意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中对交易管理的规范意见。非上市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要进入产权交易市场,不受地区、行业、出资和隶属关系的限制,并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公开信息,竞价转让。具体转让方式可以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