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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郑州经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I 声明及提示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全体管理人员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二、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独立地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 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律师事务所声明四、律师事务所声明 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保证由本所同意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已经本所审阅, 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引致的法律风险,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投资提示五、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请认真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期债2015 年郑州经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II 券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六六、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本期债券时, 应认真考虑在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列明的各种风险。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存在任何疑问, 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七七、综合综合信用承诺信用承诺 发行人、各中介机构及河南省发改委均已出具信用承诺书,承诺若违反信用承诺书的承诺,将依据证券法 、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和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自愿接受惩戒。 八八、本期债券基本要素、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一)债券名称:债券名称:2015 年郑州经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5 郑州经开债”) 。 (二)(二)发行总额:发行总额:人民币 13 亿元。 (三)(三)债券期限和利率: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每年付息一次,附提前偿还条款,自债券存续期第 3 个计息年度起分别按照 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后 5 年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应获利息进行支付。 年度2015 年郑州经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III 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的票面年利率为 Shibor (1Y) 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基本利差区间上限为 4.20%。Shibor(1Y)基准利率为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公告日前 5 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anghai Interbank Offered Rate,简称 Shibor)的算术平均数(基准利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本期债券的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四四) 还本付息方式: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 自债券发行后第三年起,在债券存续期内的第三、四、五、六、七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后五年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五)(五) 债券形式:债券形式: 实名制记帐式债券。 机构投资者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认购的债券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登记托管; 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认购的债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 (六六) 发行) 发行方式方式和对象和对象: 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 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发2015 年郑州经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IV 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户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 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 (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七)(七)承销方式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八八)债券担保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 (九(九)信用级别:信用级别: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2015 年郑州经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V 目目 录录 释 义 . 6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8 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8 第三条 发行概要.12 第四条 认购与托管 15 第五条 债券发行网点 16 第六条 认购人承诺 16 第七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17 第八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18 第九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30 第十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36 第十一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36 第十二条 募集资金用途 37 第十三条 偿债保证措施 43 第十四条 风险揭示 48 第十五条 信用评级 54 第十六条 法律意见 55 第十七条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57 第十八条 备查文件 57 2015 年郑州经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6 释释 义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郑州经开/ 本公司/公司 指 郑州经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经开区/郑州经开区 指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经开区管委会/郑州经开区管委会 指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东航地产 指 郑州东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保税中心 指 河南省进口物资公共保税中心有限公司。 物流园建投 指 郑州国际物流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 指 人民币 13 亿元的 2015 年郑州经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 指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 2015 年郑州经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 募集说明书摘要 指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 2015 年郑州经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 指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主承销商/簿记管 理人/债权代理人 指 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簿记建档 指 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确定本期债券的2015 年郑州经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7 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投资者直接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申购订单,簿记管理人负责记录申购订单,最终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发行利率的过程。 大公国际 指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 指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发行人律师 指 河南豫都律师事务所。 承销团 指 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余额包销 指 承销团成员按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各自承销本期债券的份额承担债券发行的风险,在发行期结束后,将各自未售出的债券全部自行购入。 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 指 簿记管理人为本次发行而制作的2015 年郑州经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工作日 指 中国境内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 元 指 人民币元。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2015 年郑州经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8 第一条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5】1472 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本期债券业经郑州市人民政府郑政文2014152 号文件批准申请公开发行。 本期债券业经股东郑州经开区管委会郑经管复201451号批复了发行公司债券的请示,同意授权郑州经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办理公司债券相关事宜。 本期债券业经郑州经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4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2014 年第一次董事会决议决定申请公开发行。 第二条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一、发行人:郑州经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郑州经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 1356 号 法定代表人:李华军 联系人:王普、徐远胜 联系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1356号 联系电话:0371-86601566、0371-86632933 传真:0371-66785252 邮政编码:450016 二、承销团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一)主承销商: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华里外馆斜街甲1号泰利名苑写字楼A座 二区四层 法定代表人:黎维彬 联系人:范衍铭、沈义力、高鲁飞、赵恒庆、闫立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9号国开行大厦8层 2015 年郑州经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9 联系电话:010-51789034、010-51789035、010-51789186 传真:010-52825723 邮政编码:100037 (二)(二)副主承销副主承销商:商:国海证券股份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住所: 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联系人:张璐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大街168号腾达大厦1501室 联系电话:010-88576899-813 传真:010-88576910 邮政编码:100044 (三三)分销商:)分销商: 1、川财证券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17楼 法定代表人:孟建军 联系人:齐妍彦 联系地址:北京市平安里西大街28号中海国际中心15层 联系电话:010-66495911 传真:010-66495920 邮政编码:100034 2、华安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人:孙萍 联系地址:合肥市南二环路959号财智中心2506室 联系电话:0551-65161650-8020 2015 年郑州经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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