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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装修拆墙承诺书商品房装修拆墙承诺书篇一:物业装修协议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甲方:乙方: (区 栋 房号业主) 丙方: (装饰装修公司装修负责人)一、总则:为加强对管理服务区域内装修活动的管理,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维护业主(或租、住户)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等规定,特制定本协议书,协议书壹式三份,业主、装修单位和物业服务中心各执壹份,有关项目装修注意事项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内容,具有同等效力。业主、装修单位和物业服务中心三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签订本协议,各自依照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二、工程概况2.1 工程地点:_2.2 房屋建筑面积:_三、责任范围:3.1 业主或房屋使用人在装修本协议约定的房屋前需向物业服务中心提交的资料:A、房屋所有权证(或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B、申请人身份证件;C、装饰装修方案一份、装修平面图、单元立体图、水电管理线平面图各一份;D、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需提交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E、涉及以下行为的,需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F、涉及以下行为的,需提交有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方案或者施工方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G、委托装饰装修企业施工的,需提供该企业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各一份。3.2 商铺/办公室超过 50 平方米的,除提交上述资料以外,还必须提供消防部门的消防审批意见书、消防平面图;有三废排放的,还须提供市环保局审批合格证明。3.3 申请/签约:(1)业主/装修单位,必须提前七天向物业服务中心提出申报(如果业主不能亲临办理,可委托代理人;但代理人须持有业主亲自签署的代理委托书,委托书上应有业主的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还应持有自己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 ;(2)业主/装修单位到物业服务中心领取装修申请表 、 装修施工许可证 ,填写好相关内容,并签订装修承诺书 、 防火责任书 。3.4 审批:业主/装修单位持装修申请表和相应资料图纸,经物业服务中心服务中心客服主管及工程主管审核后递交服务中心经理审批。3.5 收费:服务中心经理审批后,到服务中心财务处交纳以下费用:3.5.1 装修押金:XX 元(包括业主交纳 1000 元,装修单位交纳 1000 元) 。3.5.2 施工人员出入证工本费:5 元/人。3.5.3 施工人员出入证押金:20 元/人。3.5.4 装修垃圾清运费按建筑面积计交:2 元/M2。3.5.5 装修施工许可证工本费:5 元/个。3.5.6 装修施工许可证押金:50 元/个。3.5.7 装修管理费:0.03 元/平方米/天。3.5.8 拆墙费:30 元/平方米。3.6 发放装修许可证:收到业主依相关法律规定或本协议的约定提交齐备相关资料及相关费用后,物业服务中心客服主管可向业主签发装修施工许可证 。3.7 办理出入证:业主在装修房屋前,应凭装修施工许可证 、施工人员出入证收款收据等到服务中心客服前台处办理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 ,并提供装修人员一寸近照两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3.8 装修施工内容、施工期限应与业主(或租、住户)签字确认的装修申请表相符,住宅装修施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装修施工时间为:每天 8:00-12:00,14:00-18:00。不得延长时间,否则物业服务中心有权采取措施责令停工;节假日及入伙六个月后的装修按物业服务中心统一规定执行。3.9 施工人员进入小区(大厦)应佩带人员临时出入卡 ,否则物业服务中心有权拒绝其进入小区(大厦)施工。3.10 验收退费:装修完工(商铺/办公室须经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业主/装修单位通知服务中心验收(不合格项目需整改后另行安排验收) ;全部验收合格后,业主/装修单位持押金收据三个月后到服务中心办理退款手续,经服务中心经理签字认可后,到财务部退款。四、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4.1、所有装修活动必须遵守建设部颁布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所规定之条款,保证建筑物结构和使用安全,并严格按照业主(或租、住户)申请的项目进行,严禁下列行为:4.1.1 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非住宅用途房屋须报政府部门审批并取得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证) ,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超过建筑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如随意在室内砌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理石和大型吊灯等) ;4.1.2 在承重墙、天花、地面上打孔,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门窗;4.1.3 未经市规划国土部门批准,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如雨篷、遮阳篷、花架等) ,改变住宅建筑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4.1.4 任意刨凿、重击顶板、外墙内侧及排烟管道,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改线;4.1.5 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4.1.6 破坏或者拆改厨房、厕所的地面防水层,或破坏毛坯房防水层的保护层及防水涂膜;4.1.7 未经批准擅自改动、暗藏燃气管道设施;4.1.8 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修材料和设备,或大量使用易燃材料装修方案达不到防火要求。4.1.9 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4.2 装修毛坯房或装修时确需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完工后需做 24 小时闭水试验。4.3、确需改动、暗藏燃气管道设施的,应提前一个月向供气单位申请,由供气单位组织实施。4.4、经批准的楼顶、平台、外门、窗、阳台的装修,应按物业服务中心统一款式(包括材料和颜色等)进行,须保证建筑物外观的协调统一。4.5、装修使用的材料和设备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生产、商业用途的房屋装修必须使用不燃、难燃材料,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修材料和设备。4.6、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及其它未经批准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者,除恢复原样,扣除业主(或租、住户)及装修单位的所有保证金外,业主(或租、住户)及装修单位还须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4.7 有线电视、宽频网、电话线路及插座改造须事先咨询服务提供商并在其指导下施工。4.8 装修单位负责人必须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严禁下列行为:4.8.1 严禁用砖头或其他物品顶住电梯、防盗门;4.8.2 严禁在阳台上堆放装修物品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4.8.3 严禁将装修垃圾、各类胶、漆等杂物倒入下水管道(污水、雨水) ;4.8.4 严禁骚扰其他住户或影响其他住户的正常生活,或造成其他住户投诉和财产损失;4.8.5 严禁在其他住户门前逗留、休息;4.8.6 严禁在规定的装修时间外施工;4.8.7 严禁擅自进入地下室和天台,严禁在天台或地面等公共场所加工作业;4.8.8 严禁私自在户外接驳水、电;4.8.9 严禁将电源线直接连接在漏电开关上,装修房屋内严禁抽烟、使用电炉或生火做饭;4.8.10 施工人员在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在装修户内过夜留宿,业主需在装修许可证上签字确认,并对此负责。4.9、装修单位应加强消防工作,遵守消防规定,作业现场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至少两个) ,并制定落实防火措施。4.10、装修过程中,如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操作,须事先报消防机关审批,将审批文件提交物业服务中心备案,并附操作人员的合法有效操作证件,落实消防措施,在监护人监护下方可施工。4.11、商户装修面积在 50 平方米以上的或依规定需要报消防机关审批的,应报消防机关审核,经批准后方可施工。对经营过程中会产生油烟、噪音的商户应要求其安装油烟处理设施和进行降噪处理,保证油烟的排放和噪音音量达到环保部门的要求。商户装修完工申请检查时,需由商户提供消防验收合格证;需环保部门验收的项目应提供相应的环保验收证明。4.12、装修时必须关闭装修房屋入户门,避免灰尘或噪音影响公共环境。4.13、施工过程中,装修单位必须指派专人负责安全工作,严密巡视,防止案件发生,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知会物业服务中心。4.14、精装房进行室内装修时不得随意改动已安装的各类设施、设备,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4.15、其它应遵守的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文件的要求。五、装修行为的检查5.1 业主房屋装修完毕(即竣工验收合格)后,由物业服务中心对业主及装修单位履行本协议的情况进行检查。如业主及装修单位无违反本协议及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物业服务中心可在装修检查记录上签名,否则,物业服务中心可要求业主限期改正,再行复查,直到合格。5.2 装修验收合格并使用三个月后,经服务中心复查确定业主无违反本协议及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物业服务中心应将装修押金退回装修单位和业主。装修工程完工,在规定保修期内,如发生因装修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损毁他人物品或公共设施的,业主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装修单位责任的,业主可以向装修单位追偿。篇二:装修申请书阳江涛景伯帝湾 装修申请书 阳东千岛物业有限公司装 修 管 理 流 程装修项目申请表编号:.QDWY-TJ-001(一式一份管理处存档)装 修 责 任 承 诺 书甲方:阳东千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业主) (身份证号码: ) 丙方:(施工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为涛景伯帝湾小区房业主(或业主委托人) ,现委托丙方进行房屋的装修。为规范室内装饰装修行为,乙方、丙方承诺以下条文: 第一条 乙方、丙方严格遵守千岛物业装修管理须知及园区各项管理规定,按要求办理装 修的审批、施工及验收手续;第二条 乙方、丙方承诺不进行下列违章装修项目和行为: 1、业主(住户)装修前未办理登记、审批手续; 2、施工队进场前未办理登记、审批手续; 3、实际装修内容与装修申报内容不符; 4、拆改房屋室内间隔未经物业公司审批;5、拆改和损坏承重墙、柱、梁及共墙、外墙、楼板;6、私自增加电气线路负荷、改变走向和擅自改动上、下水管道; 7、擅自安装室内可视对讲或拆改室内智能化管线;8、未按阳江市煤气公司相关要求,擅自改动煤气表、煤气管; 9、施工中违反安全用电、用水规定; 10、凿除楼面、地面层; 11、改变外墙装饰;12、改变入户门、窗户、推拉门、阳台、飘台的尺寸、型号、规格;13、楼板地面、墙面增设厚度超过 10 毫米的地砖、花岗岩以及其他超重材料; 14、未经批准封闭、占用公共走道;15、安装入户门防盗门和在窗外安装防盗网、雨蓬等任何物体; 16、擅自拆除地漏网盖和向地漏倾倒物体;17、装修环境不整洁,在公共场所乱堆放装修材料、装修垃圾;18、装修时不关门施工,造成上、下水管道渗漏和堵塞的,污染公共区域; 19、动火作业未办理手续;20、使用超量或少量可燃材料未做隔燃处理;21、使用可燃或有毒及刺激性气雾材料,向公共走道区域排放; 22、动用和移动消防设施设备;23、上述各款未尽事项,违反政府有关部门规定。 第三条 如因施工原因,乙方、丙方对厨房、厕所等装修改动后,导致房屋渗漏水的,根据城市异产毗邻房屋管理规定 ,由乙方会同丙方对此负全部责任,并限期整改,此费用由乙方负担。第四条 装修队进场开工前,乙方、丙方应对室内给水管进行加压检查,对地漏、排污管进行灌水检测,对各地漏、排污管口进行封闭保护。开工之后,若发生室内给水管渗漏水,地漏、排污管排水不畅,均由乙方会同丙方对此负全部责任,并限期整改,此费用由乙方负担。第五条 丙方在装修过程中,如发生上述第二、三、四条等其他违章项目,甲方有权进行制止和处理,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乙丙方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成,其整改第六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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