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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 年大调解工作总结年大调解工作总结篇一:三连 XX 年人民调解半年工作总结三连 XX 年人民调解半年工作总结 三连 XX 年 6 月 1 日 三连 XX 年人民调解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以来,三连的人民调解工作在连队调解小组的共同努力下,发挥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有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截至目前,未发生一起因调处不及时导致的民转刑或上访事件,确保了辖区内的社会稳定。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连队调委会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信息员、调解员每周进行一次纠纷排查,重大节日和敏感期及时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报团综治办。发现重大纠纷和集访苗头,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处,并及时通过信息渠道向上级报告,切实防止民转刑案件和集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二是健全检查考评机制。连队明确了调委会工作人员考评考核标准,把调解指标进行细化分解,进行量化考评考核:三是落实社会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调委会各成员对调处的矛盾纠纷,要认真负责,及时化解,不得把矛盾纠纷推向上级、推向社会,达到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连:四是实行首问责任制。对群众上门要求调处的矛盾纠纷,实行首问责任制,干部业务应热情接待、主动受理,及时调处,切实做到防止矛盾激化。 二、规范调解标准,落实调解程序 一是规范制度建设标准。连队调委会建立了纠纷排查专项治理、重大纠纷快报、重大纠纷协调调解、矛盾纠纷(社情)汇总分析等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例会学习、登记统计、纠纷排查、信息反馈、回访、档案管理和检查评比八项内部工作制度;完善和规范了调解工作 业务台帐。二是根据团司法所要求规范业务建设标准。在调解工作整个过程中,从纠纷调处申请、受理、告知、调查、调解、制作协议书,到协议履行及回访等方面都建立了完善的制度,并严格运作程序,克服工作中随意性,坚决做到既重视实体上的合法规范,又重视程序上的合法规范。三、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 通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摸清影响连队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和谐、不安定因素。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并积极采取措施,开展调处工作,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连队、解决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的减少社会稳定不和谐因素。 目前,我连队人民调解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有一些不足之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认真学习人民调解法 ,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把三连的人民调解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为创建平安连队做出新的贡献。 三连 XX 年 6 月 1 日 篇二:大调解工作总结关于岳池县双鄢乡 XX 年度开展人民调解 工 作 总 结 XX 年,我乡人民调解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调解中心的指导帮助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以健全调解机构为重点;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为突破口,以建章立制,规范操作为手段,以构筑“大调解”格局为目标,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扎实地开展了人民调解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我乡通过做好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网络、运行、责任追究等三方面工作,扎实构筑大调解工作长效机制,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促进社会长期稳定的目的,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较大发展,有了新的突破。为营造和谐稳定的“平安永安”发挥了重要作用。 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作法: (一) 、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网络机制: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建全和完善乡、村、组调解员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机构,乡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目前,全乡 12 个村全部成立矛盾纠纷调处站,99 个组全部成立调解小组,每个组长为改组矛盾纠纷调解员。二是成立乡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以综治、司法、信访为主的乡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挥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办公室设在综治办,负责日常工作。今年,经过全乡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乡共排查矛盾纠纷案件 37 起,其中行政调解 1 件,司法调解 1 件,人民调解 35 件。 三是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应急机制,确保要害时刻突发性群体性疑难性的矛盾纠纷能得到及时有效化解。据统计,全乡各基层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 25 起,成功调处 25 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 100%。(二) 、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运行机制: 1、预防机制。一是坚持信息预防。各村、部门从抓早、抓小、抓快着手,及时把握信息,解决问题,消灭隐患,防止形成矛盾纠纷。二是坚持普遍预防,采取普法宣传,举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增强广大群众守法意识和明辨是非能力,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三是采取“四超前”措施,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即围绕党 委、政府中心工作超前介入,猜测工作建在预防前,预防工作建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2、排查机制。对辖区内突出的矛盾纠纷,采取定时、定人、定点、定责的办法,开展“拉网式”专项排查调处,做到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各级调处组织都能建立矛盾纠纷档案,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矛盾隐患,按性质和轻重缓急进行梳理分类,具体记入档案。 3、调处机制。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新机制。实行分级调处制,严格按照属地治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搞好归口调处,小纠纷由信息员或村民小组长调处;一般矛盾纠纷由村调委会依法调处;疑难纠纷由乡调委会及时调处;跨乡、跨行业重大纠纷由区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协调调处。 4、督查机制。一是领导督查,乡乡领导负责对本辖区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进行督查,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二是跟踪督查,对于落实到具体部门调处的矛盾纠纷,各级调处组织实行全程督查,按时通报调处工作进展情况,杜绝有调无果、有头无尾的现象。三是会议督查,各村每季度、乡每月召开一次矛盾 纠纷调处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通报情况,讲评工作,部署任务。5、回访机制。坚持回访预防,对于调处的重大矛盾纠纷由本级调解组织指定专人包案,定期回访,督促履行协议,防止纠纷出现反复,酿成新的事端。 6、报告机制。各村每月向乡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包括月报表) ,排查上报要有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排查没有发现问题的,也要记录在案,实行“零报告”制度。乡上对那些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及时介入调解,同时从发现之日起二日内向乡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报告。 7、培训机制。定期对乡村调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队伍素质,提高调解水平。乡综治办负责每年对各村调委会主任进行业务培训,乡对村调委会成员每年不少于两次业务培训。 (三) 、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机制:及时制定并下发了中共双鄢乡委员会关于“大调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 ,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机制。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不力,致使矛盾纠纷激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由乡综治、纪委、组织、等部门核实后,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二、当前调处矛盾纠纷中碰到的突出问题及今后对策(一) 、当前调处矛盾纠纷工作中碰到的突出问题: 1、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发展不平衡。有些单位的领导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熟悉不足,重视不够,行动迟缓;有些单位在人事变动中,没有很好地实现工作衔接和工作过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 2、人民调解的基层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目前全乡的调处中心中仍有相当部分尚未达到规范化标准,甚至没有办公用房,无法达到规范化调委会要求的最低标准。还有人民调解经费没有地方落实,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二) 、对今后调处矛盾纠纷的对策和建议: 1、科学建立农村矛盾纠纷摸排预警机制。 针对当前农村矛盾纠纷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我们必须建立一套科学的摸排预警机制。如何开展矛盾纠纷的摸排工作,要坚持二个原则。一是群众性原则。农村各类矛盾纠纷隐患无处不在,无时不在,所以光靠乡村干部或者司法部门是不能及时有效地捕捉到种种问题的萌芽,我们必须广泛发动群众,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作用,开展摸排预防工作。二是早发现原则。任何矛盾纠纷都有一个发生、发展、爆发的过程,假如我们能够及早发现,及时 篇三:XX 人民政府 XX 年大调解工作总结XX 人民政府 关于 XX 年大调解工作总结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社会矛盾日益增多,其中不乏重大疑难纠纷,如何充分发挥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化解重大疑难纠纷的主力军作用,确保全乡的平安和谐成为亟待破解的课题。XX 乡调委会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通过探索和实践形成了以完善制度,提升队伍工作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做法,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年共计发生各类矛盾纠纷 271 起,调解成功 267 起,调解成功率达%。其中,乡调委会调解成功各类矛盾纠纷 38 起,指导村级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功 92起,组级调委会调解成功 137 起,做到了“小纠纷不出组,一般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乡”的调处工作原则,一年来,未发生因调处工作不力而导致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一、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大调解”工作 年初,乡党委政府根据我乡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日益增多的现象,及时召开了全乡“大调解”工作专题会议,并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充实了乡调委会(9 人) ,6 个村调委会(30 人) ,26个组调解工作站(78 人) 、6 个老干部、老党员义务调解队(30 人) 、16 个乡级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成员(48 人) ,全乡共有以乡、村、组干部为骨干的调解员 195 人,形成了乡、村、组、乡级各单位、在乡企业调解组织全覆盖。研究部署了全年“大调解”工作。制定了大调解工作实施方案和目标考核实施细则,为完成年度大调解工作目标任务 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摸清底子,掌握情况,为有效开展工作奠定基础 年初,乡党委政府大调解工作专题会议后,乡党委政府立即将全体乡干部分为 6 个组,各村由一名党政班子带队,深入到各村组,指导各村组对各类易发生矛盾纠纷的情况进行排查,及时掌握了矛盾纠纷信息和不稳定因素。为有效开展大调解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经过排查,我乡易发生矛盾纠纷的类型有以下几个方面:1、征地拆迁;2、婚姻家庭;3 林权边界纠纷和承包地边界纠纷;4、工程施工纠纷;5、宅基地纠纷等五大类型。并针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制定相应的稳控预案。落实了“一件一案”措施,对矛盾纠纷的化解做到了预有准备。 三、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不断完善各项调解工作制度。 (一)坚持重大矛盾主动介入调处制度。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时,乡党委、政府和乡调委会都能够在获悉情况后的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控制事态扩大,并主动介入纠纷的调处,直至纠纷妥善解决。 (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风起于青萍之末,重大疑难纠纷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密切掌握矛盾的发展动向是调解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因而我们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每半月开展常规排查,在“五一” 、“国庆” 、 “元旦” 、 “春节”等重大节日前开展定期排查,在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进行专项排查,做到定期排查与专门排查相结合。从 XX 年下半年开始,把排查范围从原来的村、社区扩展到各规模民营企业,实现了排查范围的全覆盖。在全乡范围内建立矛盾纠纷情况书面上报 和通报制度,每半月各村、乡级各企业单位要将掌握的矛盾纠纷情况向乡司法所报送,改变以往排查工作由司法所一家单打独斗的情况。由于排查制度的不断完善,使我们的调解工作掌握了主动,能够在最佳时机介入矛盾纠纷的调处,按照纠纷发生后 9 小时内为处臵纠纷的最佳时间的原则,全乡 XX 年调解成功的 267 起纠纷,有 217 起在9 小时内调解达成协议,占总调解成功的%。(三)强化疑难案件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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