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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政府心得体会法制政府心得体会篇一:依法治国心得体会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摘要:法治是现代社会最核心的价值、最突出的标志,也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十五大第一次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并在随后把依法治国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写入宪法。经过十多年的实践前行,中国社会在迈向法治国家的道路上取得了丰硕成果。 关键字:依法治国 依法执政与行政 德治 法治精神 司法公正 XX 年 10 月,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北京顺利召开,这是历次四中全会中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大会。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为法治中国的建设绘就了新的蓝图。这是中国法治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推动中国法治跨越到更高的水平和层次。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着眼于“全面”二字。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涵盖了党、国家、社会生活以及军队建设的各个领域,实现了法治的“全覆盖” 。 对十八届四中全会报告的深入学习和解读,我体会颇多: 一、依法治国应该是执政党的依法执政和政府的依法行政的有机统一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做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制化才能有序推进。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 各级政府是行政执法主体,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对推动法律实施意义重大。我国正处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深水区,利益主体多元、利益纠葛交织、社会矛盾多发。只有因应形势新变化和新要求,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确保政府一切活动都在法制框架内开展、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才能承担起维护公共利益、人民利益和社会秩序的重要责任。 这几年,中央对老虎苍蝇一起打,让一批大贪小蛀们落马,肃清了党和政府机关内的腐败“毒瘤” ,把权力关进了法治的笼子里。中央反腐反贪的举措,正是为了确保党的依法执政和政府的依法行政的有机统一,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实施,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二、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建设法治中国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 “法是他律,德是自律,需要二者并用。 ”法律和道德都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人们行为、调节社会秩序的作用。法律规范人们的行为,可以强制地惩罚违法行为,但不能代替解决人们思想道德问题。如果人人都自觉进行道德约束,违法的事情就会大大减少,遵守法律也就会有更深厚的基础。对于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与德治并行不悖、缺一不可,犹如车之双轮、鸟之双翼。 实现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要注意把一些基本道德规范转化为法律规范,使法律法规能够更多地体现道德理念和人文关怀,通过法律的强制力来强化道德作用、确保道德底线,推动全社会道德素质提升。比如说,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敬老孝老已成为一种社会呼唤,也是一个普遍的道德问题。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新增了“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的法律规定,大大推动了敬老孝老传统美德的弘扬。 治理国家、治理社会必须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才能建设和谐美好的法治中国。 三、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信仰,推进依法治国 弘扬法治精神,是建设法治社会、法治国家深刻内涵。随着法律条文逐渐变为社会行动,对法治的信仰将融入公民的血液中。 比如说,信“访”不信“法” ,这是很多涉法涉诉信访群众过去对待法律的一个态度。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中央政法机关多措并举,两年来,涉法涉诉信访群众到党政信访部门上访数量明显减少,政法机关信访事项受理率、立案率明显提高,信访群众依法按程序反映问题的意识逐步增强。 “总体来看,今天越来越多的人懂得法律是维护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运用法律解决身边的问题,这本身就是普法效果的具体体现,也是巨大的社会进步。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说。弘扬法治精神,熔铸法治社会,就必须通过全民普法的深入推进,使公众逐渐由“知法、用法”向“守法、敬法、护法”转变,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在整个社会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树立法治信仰,推进依法治国的实施。 四、提高司法公信力,确保司法公正,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体系 司法机关是依法治国的参与者,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司法机关负有理所当然的一份责任。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习近平总书记引用过英国哲学家培根的一段话:“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 ”这其中的道理是深刻的。如果司法这道防线缺乏公信力,社会公正就会受到普遍质疑,社会和谐稳定就难以保障。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而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会成为依法治国的障碍。所以,我们必须采取相关措施,推进司法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公信力,确保司法公正,为依法治国奠定基础。 古语云“法令行则国治国兴,法令弛则国乱国衰”,“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是事关人民幸福安康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构建清明政治生态的有力保障。我们应响应党的号召,从自己做起,全力支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战略的实施,为建设法治中国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篇二:强法治心得体会 1四强教育“强法治”心得体会 通过强法治教育专题的学习我深刻认识到.我国的普法教育通过 20 年的努力,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格局,普法教育渗透到全社会的各个领域。但是,全民普法教育期间正是我国改革开放时期。在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经济转型、企业转制、各种利益关系重新调整,人流、物流、信息流成为各种利益调整的主要特征,社会矛盾比较突出。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们开展的普法教育就很难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的形势,因而在实施普法教育中就出现了对一些重点对象抓而不紧、对工作难点缺少办法和对盲点部位教育不到位等薄弱环节。其表现: 一、领导干部学法抓而不紧。领导干部是社会管理的决策者。他们的法律素质和学法质量直接关系到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和一个单位的学法热情,关系到所属地区和部门的法治化建设水平。因此,我们在推进“六五”普法中一直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重中之重来抓。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区和部门的领导存在着重经济工作轻普法教育、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重基层普法轻自身学法的问题。会上要求多,会下落实少,对下要求多,对己要求少的现象较为普遍。由于一些领导干部对普法教育认识上的偏差和重视程度不够,导致一些地区的普法教育发展不平衡。 二、青少年法制教育质量不高。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利在当代,功在千秋。应该说,在“六五”普法中,各级政府对青少年法制教育较为重视,做了大量工作,有效地构建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组织网络体系,确保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规范运作。但是在工作运作中还存在着一些诸如法制副校长素质不高,讲课内容缺乏针对性,且讲课形式单一。简单枯燥,导致有的学校法制副校长没有切实发挥好应有的作用。由于青少年法制教育质量不高,直接影响了一些学校和学生学法的积极性。 三、流动人员法制教育难落实。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口流动已成为一大趋势。仅我团目前就有外来流动人口 1500 人,占本地人口 20%。他们一方面为我团的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另一方面也给社会治安带来了压力。 四、中小私营企业法制教育存在盲点。由于这部分企业规模较小且分布面广,一些业主本身素质不高和急于发展经济的心理,因而对自身的法律学习和对员工的法制教育难以落实,劳动合同纠纷、劳资纠纷、非法用工等问题时有发生。实行政企分开后,政府又缺乏对中小私营企业有效的教育管理手段,工作难以渗透,以致普法教育在中小私营企业中存在盲点。 五、农村法制教育工作还不到位。多年来,在推进全民普法教育中,各级政府一直将农民的普法作为重点来全力推进。特别是各地以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开展“综合示范村”以及 “法律明白人”创建活动为契机,使普法教育在农村得到了有效推进。但由于农村人口众多,基础设施薄弱,地区发展不平衡,加上普法骨干紧缺和政府投入不够等因素,使普法工作很难落实到位。六、对行政区划调整中的法制教育滞后。在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进程中,农村向城市聚集已成为必然趋势。特别是近年来,各地都在加大城市化建设力度,村委变社区,农民变市民。但是,城市扩建也对失地农民带来了诸如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工作安置和生活保障等问题。而法制宣传教育不能适应城市建设快速发展的形势,使城市建设中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生活保障等一度成为热点问题。篇三:建设法治中国学习心得体会建设法治中国心得体会 今天下午,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主任谢春涛表示,有人提出依法治市、依法治县、甚至依法治村,认为这些“治”的背后,是用法律去治老百姓,事实上,法治更重要的是用法律管住官员,严格依法行政。 法治,是现代文明的突出标志,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石。法令行,则国治国兴;法令弛,则国乱国衰。这是贯穿人类社会几千年发展历史的一条基本规律。不管时代如何变化,依法治国都是最基本的治国方略。现如今,在我国,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推进行政审批改革、推行法治反腐、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一个个实招,一系列举措,让法治成为我们党各项事业稳步发展的标准和底线,无不彰显着法治的力量,树立着法治的权威。 “依法治国”也成为即将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核心议题。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 “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是党的十八大对新时期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社会管理能力提出的一项新要求,事关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落实,事关国家的长治久安。可以说,法治能力势必成为衡量领导干部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重要内容。 各级领导干部既是依法治国方略的组织者,又是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者,代表着党和国家的形象,其一言一行对一般干部和群众有着巨大的示范效应。因此,培育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对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同志强调,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对宪法和法律保持敬畏之心,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 ”只有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法律,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法律才有可能得到平等执行,法治精神才能得以彰显,法治信仰才能得以塑造。然而,不可否认的是,现实中,各级领导干部普遍存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治国的法律意识与其所肩负的职能要求差距很大,特别是官僚主义作风下的长官意识、长官意志依然存在,这在现行体制下的每一个层级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和警惕。一些领导干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难以适应依法治国、治省、治市的要求,领导干部明确法治思维、提高法治能力任重道远。 建设法治中国,我们的领导干部必须彻底摒弃过去的“人治思维” ,切实做到严格依法行政。一是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把权力严格控制在法律的轨道上,将决策过程严格约束在法治框架内;二是要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三是要按照“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改革方向,把资源权、财经权、人事权等核心公权力纳入法律制度框架,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四是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法贵于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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