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5页
第2页 / 共5页
第3页 / 共5页
第4页 / 共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XXXX 全国信访维稳工作方案全国信访维稳工作方案XX 年全国“”将于 3 月 3 日至 5 日开始在北京召开,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期间信访稳定工作的各项工作部署,为切实做好我镇“”期间信访维稳工作,有效防范和处置我镇群众非正常上访,及时有效地防止和妥善处理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提高信访维稳工作的应急反应能力,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 XX 年“”期间信访稳定工作指示精神,超前筹划,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广泛发动,竭力化解,强化管理,确保及时发现,妥善解决信访稳定问题,矛盾就地化解,人员就地稳定,在全镇形成群防共治,全员参与的大信访工作格局,实现“五个不发生”和零进京上访工作目标,即不发生群体性事件、不发生集体到省进京上访、不发生到省进京异常上访和肇祸滋事行为、不发生到省进京非正常上访、不发生对我镇造成不良影响的其他信访行为,为青狮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二、工作目标以“”期间信访稳定工作为目标,严格落实信访维稳工作“第一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以源头预防、处理并解决信访问题为手段,强化责任落实及责任追究,努力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将越级上访人员控制在镇内,实现“”期间零进京上访。三、组织领导成立青狮镇“”期间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期间信访维稳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排查处理本地区、信访维稳工作事项,将各种矛盾化解在当地、解决在萌芽;将本地区可能上访人员稳控在当地;将劝返人员及时接回当地进行教育、稳控、处置。四、工作重点(一)突出抓好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各单位、各村和群工办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可能诱发到市、赴省、进京集体上访、可能演变成群体性事件、可能导致非正常上访、形成事端的矛盾纠纷,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对排查出的问题要认真落实措施,务必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矛盾化解在内部、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确保矛盾不上交、不激化。(二)开展“”期间信访突出问题集中化解工作。各村委、单位要结合日常工作部署,争取把大多数重点信访问题化解在“”召开之前;一时不能解决到位的也要有进一步的稳控措施,确保这些突出问题不激化,不演变成到市、赴省、进京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及进京非正常上访(三)制定教育稳控措施,盯死看牢重点对象。把信访维稳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曾经到市、赴省、进京上访的信访老户、缠访闹访人员、上访组织挑头人员和新摸排出的重点上访人员和群体上。各村、单位对可能进行到市、赴省、进京上访的人员,要逐人见面,逐人谈话,逐人解决问题,彻底打消其上访念头。对可能进行非正常上访的信访人员,要成立驻村干部、村干部、公安民警“三位一体”的帮教小组,加强思想和法制教育,逐人落实稳控措施。对重点信访群体,公安机关要密切注意动向,强化挑头人员稳控措施,及时打掉串联链条。要坚决实行村干部对重点人员“一对一”的和群众“几盯一”方式盯死看牢,确保稳控在当地。对确认在当地失控或已经在进京途中的,要迅速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村或单位要立即组织人员在车站等必经之地进行劝返。按照西信联办XX2 号文件要求,3 月 3 日-4 日由罗茂、3 月 5 日由马岚在客运西站值勤。(四)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要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发现和化解群体性事件的隐患和苗头,防止因敏感性不强、措施不得力或者时机把握不当,将小事酿成大事或者将矛盾激化,造成工作被动。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要依法及时有力妥善处置,迅速平息事态。五、工作要求(一)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XX 年 3 月 1 日起至 3 月 16日,镇、村和场镇各单位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明确带班领导、值班人员,镇、村干部必须保证 24 小时开机,准时上下班,不能迟到和早退,强化情报信息工作。凡重大紧急情况要及时报告,杜绝信息倒流。对重点稳控对象实行24 小时监控,看死盯牢。各村要及时上报信访重点稳控对象当日的情况,以及本辖区内所掌控的一般信访人动向。村支部书记每天 4:00 前将有关情况向镇群工办马岚处汇报,做到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马岚每天向县相关部门一日三报。联系人:联系电话:(二)加强日常接待接访。认真开展大走访和领导开门接访活动,保持信访渠道畅通,落实首访、领访责任制,引导群众正常上访。防止因处理不及时、处置不当导致信访事项拖延扩大,出现规模性到市、赴省、进京上访情况。(三)加强责任追究。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责任追究措施。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