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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八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第一节 合同终止概述 第二节 合同的解除(重点) 第三节 清偿 第四节 抵销 第五节 提存 第六节 免除与混同,2,第一节 合同终止概述,一、合同终止的概念又称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 二、合同终止的原因 合同法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行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3,三、合同终止的效力 (一)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消灭 (二)债权的担保及其他从属权利及义务消灭。 (三)负债字据的返还 (四)合同终止后的附随义务仍需履行。(通知、开具发票、三包等) (五)合同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4,第二节 合同的解除,一、合同解除的概念与特点概念:指合同依法成立后而尚未全部履行前,当事人基于协议或法律规定而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一种法律行为。特点:1、是对有效合同的解除2、必须具有解除事由3、必须通过解除行为实现4、解除的效果是使合同关系消灭,5,二、合同解除的种类,6,三、法定解除的情形: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7,(二)预期违约,8,(三)迟延履行,9,10,(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情势变更原则,特点:,11,12,13,四、合同解除的行使,14,15,五、合同解除的效力,16,17,合同解除与合同无效,18,真题演练,19,第三节 清 偿,一、概念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正确地适当地履行了其合同义务,并使当事人订约目的得以实现。,二、清偿的主体和标的,主体,清偿人,清偿受领人,债务人,债务人的代理人,第三人,债权人,债权人的代理人,第三人,其他有受领权人,不得受领清偿: 1、法院对债权人的债权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3、为受破产宣告的企业,由清算组受领清偿,20,(二)清偿的标的: 特殊情形下可为部分清偿、代物清偿 1、部分清偿: 1)双方同意 2)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 2、代物清偿发生合同消灭的效力 条件: 1)原合同约定给付有效 2)必须以新的他种给付来代替原定给付。 3)必须当事人之间达成合意。 4)债权人做出了受领。,原则上应全面清偿,21,第四节 抵 销,22,法定抵销权的行使:,抵销的效力:,23,24,真题演练,25,第五节 提 存,指债务人于债务已届履行期时,将无法给付的标的物提交给提存机关,以消灭合同债务的行为。 (一)提存主体合格 提存机关:我国没有设立专门的提存机关。根据目前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有权受理提存的机关包括:法院、银行、公安机关所设的失物招领处(办理所有权不明的遗失物的提存保管事务)、公证处(年司法部发布了提存公证规则,从法律上赋予了公证机关作为提存机关的法律地位。),提存人,提存机关,提存受领人,26,(二)提存的合同之债有效且已届清偿期 (三)提存的原因合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债权人下落不明; 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提存客体适当: 1、符合合同约定 2、标的物适于提存,27,提存的效力,(一)对债务人的效力 1、债务人的债务得以免除 2、债务人应履行通知义务 (二)对债权人的效力 1、所有权转移于债权人 2、收益、风险、费用债权人 3、提存物领取请求权(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三)对提存机关的效力 1、提存机关负有保管义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提存物毁损灭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提存机关负有交付提存物的义务 3、提存机关有权向债权人收取合理的费用。 4、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提存的,扣除提存费后归国家所有,28,真题演练,29,第六节债务免除和混同,30,甲与乙签订销售空调100台的合同,在交付期届至时,甲向乙交付,乙确以空调市场疲软为由,拒绝受领,要求甲返还货款。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甲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存这批空调 B.空调在向当地公证机关提存后,因遇火灾,烧毁5台,其损失应由甲承担 C.提存费用应由乙支付 D.若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乙不领取空调,则归甲所有,31,案例分析,A县的甲公司与B县的乙公司于2001年7月3日签订一份空调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进100台空调,每台空调单价2000元,乙公司负责在B县代办托运,甲公司于货到后立即付款,同时约定若发生纠纷由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乙公司于7月18日在B县的火车站发出了该100台空调。甲公司由于发生资金周转困难,也于7月18日传真告知乙公司自己将不能履行合同。乙公司收到传真后,努力寻找新的买家,于7月22日与C县的丙公司签订了该100台空调的购销合同。乙公司同时于当日传真通知甲公司解除与甲公司签订的合同。 乙公司在与甲公司的合同履行期届满前解除合同的理由是什么?在此解除合同的情形下,乙公司能否向甲公司主张违约责任?,32,案例分析,甲(父)乙(子)合伙做生意。2004年2月14日在北京逛街。乙欲为其妻购买戒指一枚,但却发现忘了带钱包。甲对乙说:“我帮你付钱”。并对售货小姐说,这2000元由我替他付。售货小姐收钱后,将戒指交付给乙。2004年3月9日,甲乙之间因故解散合伙。经调解分割合伙财产时,对于甲以前所欠的乙的1000元,乙当场表示免除其父所欠的的这笔债务,其后又反悔,并多次向其父索要这笔欠款。甲一怒之下将乙打伤。乙为治病花去医药费2000元。甲乙发生纠纷,请村委会调解。甲提出,2004年2月12日为乙付帐2000元,现在乙受伤支付医药费2000元,两个抵销,互不欠债。乙说,甲2004年2月12日为乙付帐2000元是赠与,因合同终止结算,甲欠我2000元,我虽表示免除,但后来我已经反悔不同意免除。(1)乙与商场购买戒指的债务因何种原因而终止,为什么? (2)甲欠乙的1000元的债务因何种原因而终止,为什么? (3)甲主张与乙的医药费债务抵销能否成立?为什么?,33,某甲与某乙签订了一份私房转让合同,甲将自己的一套房子转让给乙,双方约好一个月后交房。但在合同规定的交房日期到来之前,甲又将该房子出卖给丙,并且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则() A、甲的行为构成预期违约 B、乙只能在合同规定的交房日到来后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C、乙可以解除合同,还可以同时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D、乙要么选择解除合同,要么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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