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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主管与管辖,一、主管,(一)概念 主管又称受案范围 在我国立法中,受案范围的规定:由民法调整的平等权利主体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纠纷而引起的案件由婚姻法调整的平等权利主体之间因婚姻家庭关系发生纠纷而引起的案件,由经济法调整的平等权利主体之间因经济关系发生纠纷而引起的案件由劳动法调整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部分劳动关系发生纠纷而引起的案件商法调整的商事法律关系发生纠纷的案件。其它案件。如选民资格案件等。,(二)确定法院主管时应考虑的因素 1.法院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 2.法院司法权的本质属性 (1)案件性原则:明确、具体;真实的和实质性的。 2、国家行为例外原则。,(三)司法干预社会生活的必要性与可能性 1、对于与单位发生纠纷时案件的主管:有进一步扩大的必要,但也要注意不要干涉单位、团体的自主决定权。 遵守的原则:技术事项例外原则;用尽团体、组织内部救济原则;合法有效的仲裁条款排除司法原则。,案例:原告李某系江苏省盐城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她参加高考时,第一志愿报考了北京外交学院,考试分数已经超过了基本录取线,但因外语口试不理想而未被录取(后被山东大学录取),李某以外交学院侵权为由诉上法庭,同时要求其改变录取决定并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此案件法院可否受理? 案例:某单位员工吕某未调资,找到单位人事部门询问缘由。相关负责人告知,由于其旷工次数较多,出于奖勤罚懒的目的,故不予调资。吕某申辩说,由于单位没有很好解决住房问题,自己旷工是由于寻找住房,花费了时间。但单位不予理睬。吕某认为工资问题是关于劳动合同的纠纷,故提起诉讼。法院可否受理?,2.具有诉的利益 诉的利益是指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时,需要运用民事诉讼予以救济的必要性和实效性。 考量诉的利益的标准: (1)社会主流价值取向。 (2)公共政策。,案例一:原告陶某因车祸致其嘴唇裂伤,故向法院诉称,因其嘴唇伤裂无法享受与亲人亲吻时的愉悦,而要求肇事者赔偿其亲吻权受侵害而造成的损害。 案例二:1999年7月西安市民王某向法院诉称:被告西安有线电视台在播放还珠格格续集时,滥播广告,其中第14集插播广告70条,该集时间共约70分钟,而广告时间就占了27分钟,因而原告认为侵害了其“正常收视权”,要求予以赔偿。 案例三:吉林省长春市某殡仪馆一大早误将灵车开到陈某家,称要接陈某的遗体,吓得陈母当场心脏病休克,经抢救脱离危险。而事实上,陈某却出差在外好端端地活着。因此在与殡仪馆协商无果后,陈某遂以一纸诉状将殡仪馆告上法院,要求其赔偿医药费及精神抚慰金。,二、管辖,(一)概念 民事案件的管辖,是指确定各级人民法院之间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二)管辖恒定原则 管辖恒定,是指管辖权的确定,以原告起诉时为准,此后无论案件情况有何变化,案件始终由受诉法院管辖。 1.级别管辖恒定 当事人在诉讼中增加诉讼请求从而加大诉讼标的额,致使诉讼标的额超过人民法院级别管辖权限的,一般不再予以变动。但当事人故意规避有关级别管辖等规定的除外。,案例:2000年3月,王某因受到本县(行政区域上属于A市)居民赵某的殴打和辱骂,而向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赵某承担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10万元,法院予以受理。在受理3天后,王某因感到精神损失费太少,增加诉讼请求,要求判令60万元赔偿。当法院受到增加诉讼请求的文书后,发现本院作为基层法院按照规定只能受理标的额在50万元以下的案件,于是将案件移送到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院的此种做法正确吗?,2.地域管辖恒定 (1)案件受理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的影响。 (2)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区域变更为由,将案件移送给变更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3)判决后的上诉案件和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再审。,案例:1996年3月,家住B市海河区的郑明明向陈发发居住所在的B市丹阳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借款1万元。丹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1996年4月,经政府正式批准,陈发发家居所属的街道划归B市正义区。而在1996年5月,陈发发的居所又迁至B市夏浦区,并在该区落入户口。在此情况下,郑明明诉陈发发还款一案应由哪一法院管辖?若郑明明不服一审判决,应当向哪一法院提起上诉?,争议:诉讼请求进行了实质变更之后,是否涉及管辖的变动? 案例:搜狐诉新浪,2002年2月,搜狐起诉新浪未经允许,抄袭其网站相关内容,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在其后的诉状中,搜狐共提出两项内容:“一、被告网站上载原告享有权利的作品,侵犯了原告著作权;二、被告恶意炒作,散布虚假事实,毁损原告声誉,已构成不正当竞争”。,2月21日,新浪向法院提出异议:“搜狐上述起诉事实所涉及的两个指控,既是两个相互独立、性质迥异并且毫无关联的事实,也是两个根本不同的法律关系,搜狐实际上是将两个事实不同、法律关系不同,本应分别起诉、分别立案的案件刻意拼凑合并起诉。搜狐故意规避了最高法院对于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的特殊地域管辖规定,搜狐著作权侵权部分之诉请应由新浪网所在地人民法院或者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由此,新浪在异议中请求“责令搜狐分拆诉请,如果搜狐不同意,则请求法院驳回搜狐全部或著作权部分诉请”。 3月18日,法庭召集搜狐和新浪律师谈话表示:“对于新浪管辖异议,搜狐提交了对管辖异议的意见,法庭将以此作为搜狐变更诉讼请求的文件;因为搜狐已变更诉讼请求,法庭将不再对新浪的管辖异议作出裁定。”,法条背景: 证据规定第35条 “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不受本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的限制,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网络侵权案件的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案件规定:在涉及著作权的案件中,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侵权行为地的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对于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从本案中来看,诉讼请求发生实质变更直接影响了管辖地的选择,应当重新考虑管辖的根据,避免恶意回避管辖的情形发生。,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同一级别不同区域的法院,级别管辖,地域管辖,(三)级别管辖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一审民事案件原则上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1)重大涉外案件。 “重大涉外”:争议标的额大、案情复杂、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海事、海商案件。 第二,专利纠纷案件 第三,著作权纠纷案件。 第四,重大的涉港、澳、台民事案件。 第五,诉讼标的额较大的案件。 第六,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由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的市、计划单列市和经济特区中级人民法院管辖。,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香港驻军人员因执行职务引起的民事侵权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四)地域管辖 1.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则:“原告就被告”,即民事诉讼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公民起诉:由被告住所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这里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其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如果被告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形式,又没有办事机构,则应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例外规定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正在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2.特殊地域管辖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五)专属管辖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司法解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属于合同纠纷,即使涉及不动产也不按照专属管辖处理。 房屋买卖合同一般认为是不动产纠纷,不按照合同纠纷处理,但是房屋租赁合同按照合同纠纷处理。 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六)共同管辖与选择管辖 共同管辖,是指依照法律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民法院对同一诉讼案件都有管辖权。 选择管辖,是在共同管辖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确立共同管辖的原则: 第一,由原告选择其中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以原告选择起诉的法院为本案的管辖法院。 第二,原告向几个共同管辖法院都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七)协议管辖 定义:协议管辖,又称合意管辖或者约定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以合意方式约定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 特点:可以使无管辖权的法院取得管辖权,也可使有管辖权的法院丧失管辖权。 条件:1、它只对第一审民事案件中的合同纠纷适用;2、所选择的管辖法院只限于与合同有实际联系的地点;3、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4、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例题: 甲地王某于乙地租用张某丙地的房屋开工厂,后因王某不缴纳房租,双方发生争议。张某诉至法院,该租赁合同约定若合同发生纠纷应由原告所在地或合同签订地丁地法院管辖,则哪些人民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八)裁定管辖 1.移送管辖 指已经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因发现本法院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而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条件: 第一,受诉法院对已受理的案件无管辖权; 第二,受移送的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具有管辖权。 第三,移送只能一次,受移送的法院不得再次将案件进行移送。,2.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以裁定的方式,指定其辖区内的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民事案件行使管辖权。 指定管辖发生在以下两种情况: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3.管辖权的转移 定义:管辖权的转移,是指经上级人民法院的决定或者同意,将某一案件的诉讼管辖权由下级人民法院转移给上级人民法院,或者由上级人民法院转移给下级人民法院。 条件:1、受诉法院依法律规定对案件有管辖权;2、移送应当有必要;3、移送应当在有隶属关系的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进行;4、移送得由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同意。 管辖权转移的两种情况:1、下级向上级转移;2、上级向下级转移。,(九)管辖权异议 是指法院受理民事案件以后,当事人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不服该法院对本案行使管辖权的意见或者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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