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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仲裁书合同仲裁书篇一:买卖合同商事仲裁申请书长三角经济纠纷仲裁申请书申请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 职务:董事长住所:上海浦东新区*路*号,邮政编码:XX*委托代理人:上海市嘉华律师事务所李居鹏律师联系电话:021被申请人:中国团有限公司六盘水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住所:贵州省六盘水市路号,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仲裁请求: 1. 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合同货款 RMB 176,元。2. 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RMB5,元。3. 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全部仲裁费用。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自 XX 年开始 XX 年止,先后向申请人采购了总金额为 240,960 元的 ADSL 终端设备。申请人已经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被申请人于 XX 年 11 月 20 日支付了 64,000元,此后再未付款,至今共欠申请人 176,元(大写壹拾柒万陆千玖佰陆拾元整) ,虽经申请人多次催要,被申请人仍然拖欠至今不予支付。依据销售合同第条之约定,上述未付款之逾期违约金,应按逾期付款金额的 3%计算,共计 5,元,应由被申请人支付于申请人。基于上述事实,申请人依据销售合同第十四条之约定,向贵委提起仲裁。恳请贵委查明事实真相,依法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此致上海仲裁委员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年月日篇二:仲裁协议书仲裁协议书甲方:公司。 住所:市路号。法定代表人:王,男,45 岁,系该公司总经理。乙方:局公司。住所:市路号。法定代表人:李,男,38 岁,系该公司经理。双方于 1994 年 3 月 1 日签订并经市公证处公证了松散型联营汽车运输煤炭业务的联营协议书 ,联营的 1年期限已经届满,双方未获得利润;又实际联营半年多,仍未见利润。有鉴于此,双方一致同意选择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确认联营业务终止,解除联营协议,分割联营投资购置的固定资产,分担债务,分享债权,彻底清算双方的联营业务。双方一致接受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依据我国仲裁法和国家的示范仲裁规则以及该会自己的仲裁规则,对上述纠纷所作的一次性终局裁决结果。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专业律师为您代写、修改审查各种法律文书,离婚协议、离婚起诉书、合伙协议、劳动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每份只需 200 元,不满意时律师会再次为您修改,并解答相关法律问题,直至满意为止!年月日签订于市区专业律师为您代写、修改审查各种法律文书,离婚协议、离婚起诉书、合伙协议、劳动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每份只需 200 元,不满意时律师会再次为您修改,并解答相关法律问题,直至满意为止!篇三:买卖合同仲裁申请书买卖合同仲裁申请书买卖合同仲裁申请书一:买卖合同商事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 职务:董事长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路*号, 邮政编码:20XX* 委托代理人:上海市嘉华律师事务所李居鹏律师 联系电话:021 被申请人:中国团有限公司六盘水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 住所:贵州省六盘水市路号,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仲裁请求: 1. 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合同货款 RMB 176,元。2. 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RMB5,元。 3. 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全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自 20XX 年开始 20XX 年止,先后向申请人采购了总金额为 240,960 元的 ADSL 终端设备。申请人已经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被申请人于 20XX 年 11 月 20 日支付了 64,000 元,此后再未付款,至今共欠申请人 176,元(大写壹拾柒万陆千玖佰陆拾元整) ,虽经申请人多次催要,被申请人仍然拖欠至今不予支付。 依据销售合同第条之约定,上述未付款之逾期违约金,应按逾期付款金额的 3%计算,共计 5,元,应由被申请人支付于申请人。 基于上述事实,申请人依据销售合同第十四条之约定,向贵委提起仲裁。恳请贵委查明事实真相,依法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此致 上海仲裁委员会 *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仲裁申请书二:仲裁申请书(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432 字) 申请人张,女,19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 128 号室,电话。被申请人湖北金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 128 号,法定代表人钟存高董事长,电话。 申请事项: 一、裁决被申请人违约并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元; 二、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受理费和处理费。 事实和理由: 20XX 年 6 月 1 日,就被申请人开发的位于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 128 号的金叶 solo 国际大厦 A 栋层号商品房,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申请人按照合同约定如期付清了全部购房款元。按照合同约定,被申请人未能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 90 日内将办理两证需由被申请人提供的全部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的,申请人不退房,被申请人应按已付房价款的 1%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后双方对此事宜协商不成,为此,申请人特向贵会提出如上所请,请求依法保护。此致 武汉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买卖合同仲裁申请书三:仲裁申请书(商品房买卖合同)(488 字) 申请人:程#,女,汉族,20XX 年 3 月 31 日出生,住西安市碑林区 1 楼 2 门 10 号。 被申请人:陕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地:西安市太元路中段 法定代表人:# 仲裁请求:1 请求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返还购房款元,并赔偿利息 5091 元; 2 请求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全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XX 年 5 月 14 日申请人与两被申请人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 ,约定:被申请人将位于西安市#小区第 22栋 10602 号房屋以元出让于申请人。被申请人应于 20XX 年12 月 31 日向申请人交付房屋。申请人应在 20XX 年 5 月 14日支付房款元。 申请人依据合同约定在 20XX 年 5 月 14 日支付房款元交纳给被申请人。09 年 3 月申请人发现被申请人是在违法销售房屋,其购买的房屋没有法律规定的相关手续。因此申请人认为其与被申请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现申请人为维护其合法权益特向贵委申请请求裁决确认合同无效,并由被申请人返还购房款元,赔偿申请人利息 5091 元。 此致 西安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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