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22页
第2页 / 共22页
第3页 / 共22页
第4页 / 共22页
第5页 / 共22页
第6页 / 共22页
第7页 / 共22页
第8页 / 共22页
第9页 / 共22页
第10页 / 共22页
亲,该文档总共22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合同法内容简介合同法内容简介篇一:合同法简介为。4.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5.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法相关知识 第一方面:合同及合同法和我们的工作和生活的关系。合同法可以说是我们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用得最多的法律,我们每天的工作和生活从早到晚都离不开合同及合同法。我们要重视对合同法的学习和运用,这样才可以避免在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出现问题造成损失。第二方面、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应该注意的几个具体问题。1、 应该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一般来说,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而没有采用,合同是无效的。所以,对于这类合同应订立书面合同。2、合同内容要明确、具体、准确。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3、注意合同的效力,否则会造成不利的后果。由于人们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从而导致所签订的合同成为效力待定合同或无效合同。第三方面、履行合同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1、要重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五权,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履行抗辩权(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先履行抗辩权(合同法第六十七条)不安抗辩权(合同法第六十八条)代位求偿权(合同法第七十三条)撤销权(合同法第七十四条、七十五条)2、 违反合同约定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的方式。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支付定金3、从诉讼时效的角度来看,要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否则将丧失胜诉权。4、要采用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否则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第四方面、签订、履行合同不当的法律后果。1、民事法律后果。财产损失和信誉损失。2、刑事法律后果。触犯刑律,构成犯罪。学习合同法的重要意义1、合同法市场经济的基础法律,是规范市场交易的基本法律。2、合同法涉及各个领域,与我们生活密切相关。学习合同法,对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公司经济发展,防范合同、交易风险,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3、我国原先有三部合同法,即经济合同法 、 技术合同法 、 涉外经济合同法 。1999 年 3 月 15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了新的合同法。4、制定统一合同法的目的有四条:保障市场经济统一、有序、健康的发展;与国际衔接,促进对外经济、贸易、技术的交流与合作;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必须由国家管的,要给予相应的法律手段和依据,不该干预的不要干预。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财产责任,当事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事先约定责任范围。违约责任具有想对性,违约责任只在合同关系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以外的第三人不负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也不对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五种违约责任方式: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定金罚则。 篇二:合同法简介合同法教学内容与主要参考资料主要讲授合同法分则规定的 15 个有名合同1胡康生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义 ,法律出版社,1999 2王利明:合同法研究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 3陈小君主编:合同法新制度研究与适用 ,珠海出版社,1999 4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民商法学中的有关论文 5有关案例绪 论 一、对合同概念的认识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 2 条第 1 款)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 2 条第 2 款) 1用语上:“合同”与“契约” ,二者实质上一致。 (P41) 2性质上:合同是一种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P40)(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合同是一种双方民事法律行为。(3)合同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 3 (合同法)适用范围上:民事合同,但不包括身份合同(P40)合伙、联营合同广义的合 狭义的合二、关于合同法的几点认识(一)合同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合同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利用合同进行财产流转或交易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P1) (二)合同法的地位1合同法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是民法的组成部分,属财产法范畴。 2合同法(广义上讲是民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三)合同法的历史1 “从身份到契约”与“契约的死亡?”(英)梅英:“从身份到契约” ,指通过自由订立合同来分配财产的方式比在封建的家长制中由个人在家族中的地位决定一切的方式来得进步。 (美)格兰特吉尔莫:契约的死亡 2现代合同法呈现国际化的趋势。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1999 年 3 月 15 日通过并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施行,由总则、分则、附则三部分组成,共 23 章、428 条。结束了“一马当先,三足鼎立”的合同立法格局。 2总则起到了民法典债法总则编的作用。 3分则是一个开放的模式。 4总则与分则的关系:(1)总则对分则具有指导作用;(2)分则中的规范对总则中的规范形成制约,具有优先适用性。5注意合同法与相关司法解释及其他法律的关系。三、合同法总则的内容体系(合同流程图) 附:合同法总则思考题0.简述合同法总则、分则的意义及区别。 1.我国合同法调整哪些合同? 2.简述合同的法律特征。3.简述诚实信用原则在我国合同法中的体现。 4. 列举合同法体现鼓励交易原则的规定。 5.简述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6.要物合同、要式合同、书面合同有何区别? 7.典型合同与格式合同是同一个概念吗?8.何为要约的撤销?在什么情况下,要约人不得撤销要约? 9.与要约内容不一致的承诺,在什么情况下具有承诺的效力? 10.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了要约的有效期限,如何处理? 11.如何判断某一意思表示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12.我国合同法对格式条款作了哪些特别规定? 13.要约的生效时间与承诺期限的始期是一致的吗?14.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合同就一定不成立吗? 15.合同法对要约、承诺、合同成立、合同生效的时间是如何规定的?16. 何为“到达”?何时到达? 17.订立合同的形式、合同的成立形式、合同的生效形式是一样的吗? 18.简论合同成立、合同生效的要件。19.法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其效力如何? 20.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其效力如何? 21.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其效力如何?22.简述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各自的种类以及这三种合同之间的区别。 23.可撤销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如何转化为确定地有效的合同? 24.简述合同法上的义务群。25.当事人对合同的哪些条款可以约定不明?如约定不明时,如何履行? 26.简述不安抗辩权的概念、构成要件,行使不安抗辩权产生的效力。27.哪些组织不得作为保证人?万一其作为了保证人,其是否应承担责任?如何承担责任? 28.什么是先诉抗辩权?此权利由谁享有?在何种情况下,权利人不得行使这一权利? 29.简述定金的种类。30.简述定金的成立及违约定金的效力。在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如何适用定金罚则? 31.简述债权让与的条件与效力。 32.简述债务承担的种类、条件与效力。 33.通知债务人是否为债权让与的有效条件。 34.合同的解除与合同的撤销有何不同?35.合同的协议解除、约定解除、法定解除有什么联系和区别? 36.简述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37.当事人一方行使法定解除合同的权利解除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有异议时如何处理? 38.简述法定抵销的要件与方法。 39.简述提存的要件与法律效力。40.结合我国合同法总则与分则的规定,试论违约责任的法律特征。 41.不可抗力发生后是否一定免除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42.合同法对免责条款的订立和效力是如何规定的? 43.简述损害赔偿的违约责任。44.违约金、违约定金、损害赔偿的违约责任形式是否可以并用? 45.简论预期违约。第一章买卖合同 第一节 买卖合同概述 一、买卖合同的概念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 130 条) 1标的物:物与所有权?财产与财产权?(P270)标的物应为流通物。如为禁止流通物,则买卖合同无效;如为限制流通物,买卖合同的效力应具体分析。2出卖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对标的物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 (第 9、132 条)3买受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依其他法律,某些具有特定身份的人不能为特定买卖合同的买受人。(P268)二、买卖合同的特征(参见 P267)1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买卖合同是典型的双务合同; 3买卖合同是典型的有偿合同; 4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 5买卖合同为不要式合同。三、买卖合同的法律地位 1古老、基本的合同;典型的双务有偿合同 2 “契约法的理论,多胚胎于买卖合同”3立法上置于债法分则或合同法分则之首,规定全面、详尽第 174 条:“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 ”四、买卖合同的内容 第 131 条:“买卖合同的内容除依照本法第 12 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订立合同请尽量参考相应的示范合同文本。如:XX 年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拟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第二节 买卖合同的效力 一、出卖人的义务第 135 条:“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一)交付标的物1交付标的物的方式 。包括现实交付与观念交付两大类。观念交付又可分为简易交付(第 140 条)、占有改定、指示交付 (物权法第 2527 条) 、拟制交付(第 135 条)2交付标的物的范围 。包括标的物本身、从物、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从合同义务、第 136 条) 。 (P278) 3、按约定的期限或期间交付标的物。(第 138、139 条) 关于提前履行的问题(第71 条) 4、按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第 141 条)5、按约定的数量交付标的物(第 162 条) 。关于部分履行的问题(第 72 条) 6、按约定的质量交付标的物。(第 153、154、155 条) 7、按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第 156 条)(二)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1所有权转移的时间物权变动的三种模式:物权形式主义、意思主义(债权意思主义)、债权形式主义。第 133 条:“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采债权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篇三:合同法相关简介和 机自 1108 班 张爽 篇四:合同法课程介绍合 同 法 研 究第二部分 教学内容及教学要求 第一章 合同法的一般规定 教学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应当掌握合同法的适用范围、附保护第三人作用合同、预约合同等基本问题,并从中对合同法的相关问题有一总体了解。第一节 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一、据以研究的案例二、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好意施惠(合同的认定)第二节 附保护第三人作用的合同一、据以研究的案例二、附保护第三人作用合同的概念三、附保护第三人作用合同的发生依据四、附保护第三人作用合同的适用条件五、附保护第三人作用合同与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六、附保护第三人作用合同类型第三节 诺城合同与实践合同 一、据以研究的案例二、诺城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分三、世界各国对赠与合同诺城性或实践性四、我国合同法对赠与合同规定析解第四节 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一、据以研究的案例二、无名合同的界定三、无名合同的类型四、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第五节 预约合同与本合同一、据以研究的案例二、预约合同的界定第六节 合同债权与物权 一、据以研究的案例二、债权的概念与权能三、物权与债权的联系与区别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与形式 教学要求:1、熟悉合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