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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股合同书合股合同书篇一:多人合股合作合同书投资合作协议书甲方代表:身份证号:住所:姓名: 身份证号:住所:姓名: 身份证号:住所:乙方(法人): 地址: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合股,并由乙方作为发起人参与(暂定名,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项目见附件一:(暂定名)商业计划书。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 万元人民币(大写:元人民币) ,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 元人民币(大写: 元人民币) ,占出资总额的 % ;甲方( )出资 元人民币(大写: 元人民币) ,占出资总额的 % ;甲方( )出资 元人民币(大写:元人民币) ,占出资总额的 % ;乙方出资 元人民币(大写:元人民币) ,占出资总额的 %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额参与购买股权,其中 持有 %股权, 持有%股权, 持有%股权,甲方以该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乙方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 %。各共同投资人应于 年月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 ;用以设立 (暂定名) 。双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股份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工作。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或按其股权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所占股份公司股权比例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股权比例共有。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股权比例取得财产。第四条 事务执行1.共同投资人委托乙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 、 、协助完成公司的日常事务;3.股份公司董事长及财务负责人员由乙方委派,公司管理由乙方担任,其他投资者根据其能力分配担任公司适合的工作岗位,管理或者工作不力者或调换岗位、或辞退;4.乙方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5.乙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6.乙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7.共同投资人可以对乙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8.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资;(3)更换事务执行人。第五条 投资的转让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直系亲属可以直接转让;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股权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第六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1.乙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一年内,不得退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若要退股则视为自动放弃股权和股金,一年后若退股,则按公司现价值根据股权比例分配或转让;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5.如股份有限公司运作资金不足,需向所有出资人追加款项,追加金额按照其参股比例追加,若不追加者视作自动放弃所有股权;若股东一致认为需放弃追加,则所有股东另行商议处理;若因亏损严重,一致商议放弃经营,即清算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资金,按各出资者的参股比例分配。第七条 违约责任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中所规定的任何责任或义务,而使对方造成损失的,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2.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有义务配合完成“ (暂定名)”工商注册,如因一方原因导致股份有限公司无法在本协议约定时间内注册完成,那么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人民币(大写: 元人民币) 。3. 因一方未遵守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或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责任或义务,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大写: 元人民币) ,并且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的损失。守约方在提前 7 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违约方后,守约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4.所有股东严禁利用公司平台或其他方式进行炒单。如有以上行为,不管以任何理由、方式,情况属实者第一次罚款所成交金额的十倍进行充公处理,第二次则按其参股的一半作为罚款直接减股金;如所发生的成交额大于股金,即当事人的全额股金充公,并罚款成交额的 10 倍以上,且即时终止合同。5. 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如洪水、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等人力无法抗拒、不能预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无支付能力、破产等不视为不可抗力)而导致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的认定后不视为违约。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凡因执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商议不成时,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以法院最终判决为终局,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第九条 日常工作1.协议签订后各方一同商议制定各项销售计划(日计划、月计划、季度计划、年计划等) 、财务制度、仓库管理制度以及业务开展工作计划。2.协议签订后,乙方统一管理实施各项公司制度,其他合股人有义务配合乙方完成公司各项制度实施。第十条其他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始生效。2.本协议一式 肆 份,甲、乙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3.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确定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的规定如有不同,以补充协议为准。甲方代表(签字):_ 乙方(签字):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签订地点:_ 签订地点:_篇二:合伙经营协议书(XX)合 伙经营协议书合伙经营协议书甲方: ,身份证号_乙方: ,身份证号_丙方: ,身份证号_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 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合伙宗旨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和管理优势,经营 ,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第二条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合伙经营的店名为:经营场所位于:_。 面积:_。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经营项目为:第四条 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为_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1.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2.各合伙人的出资,已于_年_月_日交齐,由合伙负责人 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根据各合伙人的出资的情况按出资比例归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1、工资分配:、2、奖金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出资分配。4.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出资比例承担。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一)入伙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2. 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退伙1. 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2. 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 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三)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在单笔交易额为 万元内全权进行交易。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2. 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3. 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4. 支付合伙债务;5. 在经营期间,合伙收支款项统一在银行设立的以 账户上流转,由 负责保管和收银,负责记账。每 (双月或一季度)月底结算,并制作结算单。6、_。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一)合伙人的权利:1. 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例如 1、 2、3、 。 应由占出资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4.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二)合伙人的义务: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十条 禁止行为(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有违反,以其业务获得利益的 倍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二) 禁止合伙人在同一个城市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第十一条合伙营业的继续(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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