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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灰石购销合同范本石灰石购销合同范本篇一:石灰石粉购销合同石灰石粉购销合同甲方:大冶市舜天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大冶市众百利太平冶金原料有限公司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石灰石粉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石灰石粉采购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一、产品名称:石灰石粉。二、合同期限:本合同自 XX 年 1 月 1 日起至 XX 年 12月 31 日止。三、合同价格及付款方式:1、石灰石粉到厂价(一票制):人民币元/吨(含 17%的增值税及运费) ,合同期内甲方享有适时调价权利。2、结算方式:乙方凭西塞山电厂计磅单和检验单申请付款,甲方按合同(附件二)考核后办理脱硫石灰石粉货款结算手续。3、付款方式:每月付款一次,付款前乙方应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7%) 。四、石灰石粉的质量和数量1、石灰石粉的质量标准乙方必须提供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满足西塞山电厂质量要求的石灰石粉,具体技术指标见附件一。2、石灰石粉的供应数量乙方日常供应的石灰石粉数量必须服从西塞山电厂生产需要的调运安排,甲方按生产计划提前 1-2 天通知乙方。乙方生产、供应能力必须满足西塞山电厂的生产需要,年供应量不超过西塞山电厂需求总量的 40%。五、石灰石粉的计量方法1、石灰石粉的计量单位(净重):吨2、石灰石粉的计量以西塞山电厂地磅计量为准。3、计费重量(净重)=重车重量-空车重量六、石灰石粉的验收1、重量验收:脱硫石灰石粉到厂验收时甲乙双方必须办理交接手续。交接双方责任人在西塞山电厂地磅房当场计量,双方在共同确认的计磅单上签字,计磅单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2、质量验收:乙方提供的每车石灰石粉,须在双方的监督下随机提取三份样品,以西塞山电厂的检验为依据。七、石灰石粉的交货期限和交货地点1、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生产计划安排及通知要求,按时将石灰石粉运达交货地点。2、交货地点:西塞山电厂。八、双方有关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按时保证西塞山电厂石灰石粉的供应量,因乙方供货不及时影响西塞山电厂生产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2、乙方如因故不能按时供应的,应提前 5 天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方可。九、其他1、合同期内未尽事宜,须双方共同协商,拟订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脱硫石灰石粉的质量要求和考核标准甲方:大冶市舜天贸易有限公司 (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 日期:XX 年 12 月 31 日 乙方:大冶市众百利太平冶金原料有限公司 (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日期:XX 年 12 月 31 日篇二:石灰石购销合同购 销 协 议甲方:广西武宣方甲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乙方:福建诚宏贸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高钙石灰石石子一事,本着友好、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以下购销协议:(一)乙方向甲方购买石灰石石子,规格为 22mm-42mm、42mm-82mm,氧化钙含量53%。(二)乙方现款提货,船运由乙方自行负责。向甲方所购石子卸到船上,价格为元/吨(含税价) 。若市场价格变动,上下贰元不作调整,超过贰元按实际市场价格执行。(三)甲方负责将货装卸至乙方指定的运输船上(船靠甲方码头) ,保证吨位与质量,是否冲洗根据乙方要求,损耗为 2%。(四)目前甲方确保对乙方优先供应乙方所需品种规格,甲方最大可能满足乙方的需求量。(五)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另行补充,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广西武宣方甲矿业有限公司 福建诚宏贸易有限公司 XX 年 6 月 17 日 篇三:石灰石买卖合同 2石灰石买卖合同出卖方: 合同编号: 买受方:签订地点: 买卖双方为了共同发展,本着公平诚信,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现就石灰石买卖及运输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如下合同,以维护双方权益。1. 货物名称:石灰石、生产厂址:奈曼旗、白大山。石灰石及运费到公司院内堆料场 吨/元。2. 合同数量 吨,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到 XX 年 11 月末停产止。保证水泥生产用料,如保证不了水泥生产用料,卖方应双倍赔偿买方的损失。3. 结算方式:每月结算一次,每月 25 号前结算,含增值税发票。4. 质量要求:按 GB/T5762-XX,执行标准,石灰石C2O 平均含量在50%以上,低于 50%C2O 按品位扣除,每个位 3 元。5. 计量标准:以乙方过磅单据为准。6. 未能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卖方石灰石及运费款,买方应承担赔偿由此给卖方带来的所有损失。7. 合同双方出现争议,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提交通辽市人民法院裁决。8.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出卖方:买受方: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 电话: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年月日篇四:石灰石购销合同信阳豫鑫贸易有限公司产品采购合同甲方:信阳豫鑫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关于信阳豫鑫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向 (以下简称乙方)进行石灰石的独家采购事宜,经友好协商,协议如下:第一条 采购数量:我公司每年向乙方采购不少于 40万吨石灰石,交货时间及数量:XX 年 11 月 日至 201 年 月 日,均衡发货,平均每月采购 3000 吨,具体交货时间、数量以甲方通知为准。第二条 质量要求:无杂质、无杂物、无结块。第三条 交货方式、地点:由甲方在乙方工厂内自行装运,由乙方免费提供铲车等装车工具。第四条 乙方为甲方供货期间,甲方作为乙方的石灰石独家采购商将享受独家采购权利,乙方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不得将石灰石转卖给第三方,否则甲方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经济损失。第五条 价格约定:石灰石每吨元,由乙方开具全额增值税 发票,此价格为合同锁定价格,合同期内(5 年)价格不变。第六条乙方应全力保证供应每年 40 万吨的甲方采购量,如果乙方达不到每年 40 万吨的石灰石供应量,甲方将按照每吨 100 元的价格向乙方索赔,乙方应按照合同每吨 100元进行赔偿。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依法向买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甲方:信阳豫鑫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负责人:日期: 乙方: 负责人: 日期:篇五:生石灰购销合同(范本)生石灰购销合同购货单位(甲方):黑龙江农垦建工路桥有限公司合同编号: 项目经理部供货单位(乙方): 签订地点:为了双方的共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 1、甲方向乙方订购路用生石灰,月供应量不少于 万吨月,供货期为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预计 万吨。2、签订合同后 5 日内,乙方需提供伍拾万元(50 万元)履约保函或保证金,甲方收到履约保函或保证金后,甲方向乙方支付 50 万元的定金,定金在第一个月付款时计入货款, 履约保证金待供货结束后无任何质量进度问题后一个月内无息返还。第二条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乙方向甲方供应的生石灰必须满足 JTG/T F20XX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中规定的生石灰的质量标准。即:对于钙质生石灰:有效钙加氧化镁含量75且未消化残渣含量(5mm 圆孔筛筛余)17;对于镁质生石灰:有效钙加氧化镁含量75且未消化残渣含量(5mm 圆孔筛筛余)14;所谓镁质石灰是指氧化镁含量5的石灰,反之为钙质石灰。有效钙加氧化镁含量的测定方法,按照现行行业标准 JTGE51XX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试验规程的规定执行;未消化残渣含量按照现行标准 Jc XX建筑石灰试验方法中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测定。第三条供货方式及货款结算方法:1、供货地点:卸货地点: 工地取土场。2、交货方式:乙方负责将生石灰运送至甲方工地经双方现场材料 人员验收确认后,卸至甲方存储场地。3、供货数量:乙方应保证自双方签订购销合同并开始履行合同后 每月向甲方供应不少于吨的生石灰,月份供应量及供货时间应根据甲方实际要求量,用文字形式告知为准,直至达到合同约定订购期限为止。4、供货价格:乙方将生石灰运至甲方工地指定地点后落地价格定为 元吨(大写: )(其中生石灰出厂价元吨,运费元吨)。此落地单价为固定价,供货期间不随市场进行波动,包含原材费、矿产资源费、装车费、运输费和生产到装车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其他费用及税金。5、验收方法:乙方派驻人员到甲方现场,双方共同对到场石灰进行 按方检尺,确定系数进行吨位换算,实际验收系数小于,以实际系数为准,实际系数大于,以系数为准;货到现场同时取样试验,试验结果若不满足本合同第二条的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乙方应无条件于 3 日内退换货,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不退货,则当未消化残渣含量(5mm 圆孔筛筛余)超过规定值 壹 个百分点相应扣除该批石灰数量 壹点贰伍 个百分点;有效钙加氧化镁含量少于规定值 壹 个百分点相应扣除该批石灰数量 壹点贰伍 个百分点;两项指标均不满足规定值则叠加扣除。块状石灰(5cm 以上)含量不低于 80,杂质不超过 3。若超过约定百分比,按相应比率扣减验收数量。6、结算办法:石灰进场后,每 3000 吨 结算一次。每次结算时乙方都必须提供甲方财务要求的完税发票,否则不予结算。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 5 日内,将货款转入乙方签订合同时指定账户,甲方不得拖欠货款,如延误 5 天以上乙方有权暂停供货,待货款按约定付清后乙方再供货。当超过 10 天以上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超过 10 天部分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当连续 3 次出现货款延误 10 天以上时,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7、结算方式:结算采用银行转帐,乙方必须提供固定合法的企业帐号,否则不能办理。第四条双方责任(一)乙方责任1、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第三条第 3 款约定的供货要求向甲方供货,若乙方当月供货能力不足合同约定的 万吨,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当月不足量的货款总额的 5作为罚金。若供货量不能满足要求,则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违约金 20 万元(因月份需求量有变化文件形式已告知的情况除外)。2、乙方应保证生石灰的质量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生石灰的标准,若达不到标准乙方必须接受第三条第 5 款的约定,当低于约定生石灰标准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退换货,若退换后仍达不到质量要求,则认为乙方不具备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双方合同终止,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违约金 20 万元。3、乙方保证供货期间为甲方所派发货人员提供食宿。(二)甲方责任1、甲方应保证工地存储场地的存储容量满足合同约定的阶段进场数量的存储要求。若因甲方存储场地不足而导致乙方不能完成合同约定供货量甲方不得追究乙方责任,且甲方必须另寻场地将乙方已经运至现场的石灰妥善处理,不得使乙方运输车辆积压,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运输损失。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乙方运输损失。第五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部门证明以后,双方协商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六条 甲、乙双方由于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或纠纷,双方法应协商解决,如协商达不成共识,任何一方均可向黑龙江农垦人民法院起诉。第七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定附则,附则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在法律上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八条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双方签订合同并确认甲方收到乙方履约保函后生效。购货单位(甲方) (公章):供货单位(乙方) (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篇六:石灰购销合同书石灰购销合同书甲方:成都建工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四川省彭州市天彭镇银河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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