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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副标题样式,*公司级新员工安全培训,目 录,安全基础理论,一,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二,安全常识,三,安全管理制度,四,链接,链接,链接,链接,典型事故案例,五,链接,一、安全基础理论海因里希事故理论,任何一件事情,如果客观上存在着发生某种事故的可能性,不管这个可能性有多么小,哪怕是千分之一、万分之一、甚至是几十万分之一,但是如果反复去做,事故总会在某一时刻发生。它告诉我们,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一个(次)或几个(次)隐患(违章行为)也许不会导致事故发生,但在多次重复性的劳动中,事故终究是会发生的。,一、安全基础理论墨菲理论,不安全行为 不安全状态,死亡 损工伤害 医务处理事故 急救事故,一、安全基础理论事故冰山理论,一、安全基础理论机械故障浴盆曲线,第一阶段:是早期失效期(Infant Mortality):表明产品在开始使用时,失效率很高,但随着产品工作时间的增加,失效率迅速降低,这一阶段失效的原因大多是由于设计、原材料和制造过程中的缺陷造成的。 为了缩短这一阶段的时间,产品应在投入运行前进行试运转,以便及早发现、修正和排除故障;或通过试验进行筛选,剔除不合格品 第二阶段:是偶然失效期,也称随机失效期(Random Failures):这一阶段的特点是失效率较低,且较稳定,往往可近似看作常数,产品可靠性指标所描述的就是这个时期,这一时期是产品的良好使用阶段, 偶然失效主要原因是质量缺陷、材料弱点、环境和使用不当等因素引起 第三阶段:是耗损失效期(Wearout):该阶段的失效率随时间的延长而急速增加, 主要由磨损、疲劳、老化和耗损等原因造成。,一、安全基础理论机械故障浴盆曲线,木桶定律是讲一只水桶能装多少水取决于它最短的那块木板 。一只木桶想盛满水,必须每块木板都一样平齐且无破损,如果这只桶的木板中有一块不齐或者某块木板下面有破洞,这只桶就无法盛满水。一只木桶能盛多少水,并不取决于最长的那块木板,而是取决于最短的那块木板。也可称为短板效应。任何一个组织,可能面临的一个共同问题,即构成组织的各个部分往往是优劣不齐的,而劣势部分往往决定整个组织的水平。,链接,一、安全基础理论木桶定律,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1.立法目的: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2.第一次明确规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和责任。 权利:建议、知情、避险、拒绝、检控、求偿、教育、劳保 义务:(1)遵章守纪服从管理 (2)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3)及时上报发现隐患 (4)参加教育培训 3.规定单位超过300人的,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或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2014年12月1日开始实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工伤保险条例,特种设备监察 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4.基本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权责一致、从重处罚。 5.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 (1)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 (2)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和作业规程; (3)保证安全投入; (4)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及时如实报告事故。,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工伤保险条例,特种设备监察 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6.三级教育: 公司:(1)本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从业人员权利义务; (4)有关事故案例。 部门:(1)部门情况和制度; (2)工作环境和危险因素; (3)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4)岗位职责、操作技能和强制性标准; (5)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6)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班组:(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有关案例 时间:公司(24)、部门(24)、班组(8)。,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工伤保险条例,特种设备监察 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工伤保险条例,特种设备监察 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1.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1)制定消防制度、作业规程; (2)防火责任制、消防责任人; (3)消防宣传教育; (4)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5)配备消防器材,设消防标志; (6)保障疏散通道畅通。 2.消防重点单位增加职责: (1)建立防火档案确定重点部位; (2)每日巡检、记录; (3)消防安全教育; (4)制定应急预案、并演练。 3.灭火组织:公安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2009年5月1日实施,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1. 权利主体:本企业员工。 2. 义务主体:生产经营单位缴纳保费。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3. 补偿风险承担:社会保险机构。 4. 工伤范围: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工伤保险条例,特种设备监察 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工伤保险条例,特种设备监察 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工伤保险条例,特种设备监察 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本条例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客运索道,锅炉,大型游乐设施,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包括: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工伤保险条例,特种设备监察 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包括: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11)经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它的作业。,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工伤保险条例,特种设备监察 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工伤保险条例,特种设备监察 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1.适用:生产、使用、经营、运输、储存、处置。 2.危险化学品分类: (1)爆炸品 (2)压缩气体液化气体 (3)易燃液体 (4)易燃固体自然物品遇湿易燃物品、电石、磷 (5)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6)有毒品和感染性物品 (7)腐蚀品 (8)放射性物品等 3.特点: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放射。 4.储存:隔离、隔开、分离。,链接,三、安全常识,什么是安全?,安全方针、常识,如何正确使用和佩戴劳保用品,安全色 安全标志,四不伤害,消防知识,安全的概念: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对“安全”给出的定义是:“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 安全的定义:安全是一种状态,即通过持续的危险识别和风险管理过程,将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风险降低至并保持在可接受的水平或其以下。,安全三同时: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安全常识,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消防安全方针: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职业病防治方针: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什么是安全?,安全方针、常识,如何正确使用和佩戴劳保用品,安全色 安全标志,四不伤害,消防知识,三、安全常识,1.安全三件宝: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网。 2.安全作业证:动火作业(室外6级风以上禁止动火、气瓶相互距离5米、距明火10米)、高处作业(2米以上)、受限空间作业、起重作业、临时用电、动土作业、断路作业、抽查盲板作业等。 3.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4.电流分级:感知电流0.51mA,摆脱电流510mA,致死电流50mA。 5.安全电压:42、36、24、12、6V。(潮湿罐内作业照明电压不得超过24V) 6.安全5要素: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安全投入。 7.火三要素:可燃物、助燃物、点火源。 8.中压压力容器承压范围为1.610MPa。,什么是安全?,安全方针、常识,如何正确使用和佩戴劳保用品,安全色 安全标志,四不伤害,消防知识,三、安全常识,什么是安全?,安全方针、常识,如何正确使用和佩戴劳保用品,安全色 安全标志,四不伤害,消防知识,9.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安全常识,什么是安全?,安全方针、常识,如何正确使用和佩戴劳保用品,安全色 安全标志,四不伤害,消防知识,五步安全工作法 员工在开展任何一项工作之前首先要停下来问问自己: 我是否具备了从事此项工作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我是否持有开展此项工作所要求的作业许可证或得到相关领导批准? 我是否对此项工作的风险进行了识别,并采取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我是否确认自己的作业活动不会影响或危及他人作业安全? 我是否正确佩戴了个人防护用品?,三、安全常识,不伤害自己,就是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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