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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XX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文件之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XX年1月16日在宁蒗彝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洪继伟各位代表:我代表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XX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在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和县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统一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院干警团结协作,奋勇拼搏,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令人振奋的成绩,实现了质的飞跃,为全县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XX年工作回顾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立足检察职能,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为检察工作的首要任务,认真履行审查批捕和起诉职责,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努力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XX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40件59人,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决定逮捕案件3件3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4件52人,决定逮捕3件3人,不批准逮捕6件7人,结案率100%,未出现错捕、漏捕的情况。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6件68人,其中公安机关移送39件59人,本院反贪污贿赂局移送4件6人,反渎职侵权局移送1件1人,丽江市检察院交办2件2人;经审查,决定提起公诉37件53人,因证据不足不起诉1件3人,相对不起诉1件1人,报送市检察院9件16人,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1件1人,公安机关撤案1件1人,结案率100%,未出现错诉和无罪案件。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依法适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恶性犯罪、毒品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快捕快诉,从重从严打击。同时着眼于和谐社会建设,对未成年人犯罪和初犯、偶犯、过失犯以及轻微刑事犯罪,落实依法从宽政策,以“教育、感化、挽救”为原则,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坚持慎捕、慎诉,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综合治理措施,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针对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突出的问题,派干警为宁蒗一中45个班的3500多名学生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制教育讲座,强化对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遏制未成年人犯罪上升势头。大力开展举报宣传工作,发放举报宣传单4000余份,举行举报宣传挂图展览12次;积极配合县政法委“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先后8次派出宣传车,抽调干警深入各乡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二、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查处职务犯罪案件,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坚定信心、狠抓办案”的工作主题和省检察院“保持办案规模,提高办案质量,注重办案效果,重视办案效率,确保办案安全”的工作要求,发扬吃苦耐劳、连续作战的精神,查办了一批涉案数额大、社会影响大的职务犯罪大案。XX年共立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件6人,其中大案3件5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24万元;立办渎职犯罪案件2件2人,其中大案1件1人,办案数量和办案规模取得飞跃性进展。在查办宁蒗县发展和改革局原领导腐败串案和湖北籍供货商王某某行贿案等案件的过程中,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实行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反贪局长“三长合力”的办案制度,以最快的速度将案件侦查终结。10月20日立案侦查的赵某某等三人涉嫌挪用公款特大案件,案发后嫌疑人携款潜逃,社会反响强烈。县检察院党组迅速作出部署,全院干警不分昼夜连续作战,兵分几路,在40小时内将处于潜逃途中的赵某某劝返投案,仅60小时就将逃往省外的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在10日内查清案件主要事实,收集固定了相关证据,按照高检院关于自侦案件审查逮捕权上提一级的要求,报请市检察院决定逮捕,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及时作出逮捕决定;采取多种灵活有效的措施在1个月内追回赃款500余万元,并依法扣押、冻结了犯罪嫌疑人的资产,减少了国有资产的流失。目前该案已移送审查起诉。一系列腐败案件的查处,得到省、市检察院的多次表扬,也得到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大力推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果,预防工作始终在良好的氛围中稳步推进。在办案过程中,注重打击与预防的结合。反贪局、预防科等部门联合办案,协同作战,在侦查中认真研究具体案件的特点,分析犯罪的主客观原因,查找发案单位在制度上、管理上的漏洞,案件侦查终结便开展个案预防立项,有针对性地向发案单位和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发案单位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并及时督促落实。开展警示教育,加大法制宣传力度。XX年3月和6月,在杨某某挪用公款案、陈某某受贿、滥用职权案、姜某某受贿案三起案件开庭审理时,协同县纪委组织县直部门、各乡镇领导及财务人员旁听。XX年共组织警示教育活动12次,受教育人数1000余人。在县内与各部门召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并通过专题辅导讲座的方式开展法制宣传。加强重大工程同步预防,与县内工程建设方和施工方签订廉政合同31份,对包括木底箐水库在内的多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开展预防咨询。一年来的预防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重视、肯定,也得到了群众的支持和社会的认可。三、强化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XX年以来,县检察院大力加强诉讼监督,不断推进各项检察改革,取得了实质性的明显效果。正确行使立案监督职权,监督公安机关立办刑事案件1件1人,针对侦查活动中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立案监督催办函1份。积极探索引导侦查取证的途径和方法,加强与侦查部门的联系,主动将批捕工作向前延伸,通过提前介入、参与公安讨论案件及联席会议等形式,与公安机关交换意见,发挥检察引导侦查取证的职能作用。充分履行监督职责,严格把握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做到不枉不纵,准确有效地打击犯罪。积极推进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和量刑建议制度,列席了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对发改局原领导腐败串案提出了适用法律和量刑建议。对判三缓五的王某某行贿案提请抗诉,经市检察院支持抗诉后,被告人王某某被改判为五年有期徒刑。通过抗诉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对审判活动的监督,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加强监所检察工作。XX年宁蒗县看守所收押人员187人(包括上年积转的76人),其间因刑满释放、交付执行、改变强制措XX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XX年,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严厉打击影响经济发展、破坏和谐稳定、损害民生民利、危害公平正义的犯罪活动,强化各项诉讼监督工作,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更好地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服务。一、着力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围绕促进经济发展这个首要任务,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行动,依法打击金融诈骗、偷税骗税、非法集资、非法经营等犯罪活动,共批准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297人,起诉1293人。深化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查办商业贿赂犯罪案件463人。开展“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查办危害土地、林业、矿产资源和破坏生态环境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犯罪案件200人。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依法查办和预防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资金管理使用等环节的职务犯罪。在工作中,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和企业家、创业者、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区分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的界限,工作失误与渎职犯罪、正常收入与贪污受贿、资金合理流动与徇私舞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罪与非罪的界限。注重转变执法作风,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和方式,慎重使用强制措施,慎重扣押冻结相关账目和银行账户,既依法办案,又最大限度地避免给项目建设、企业发展带来负面影响。二、全力做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以新中国60周年国庆安保工作为中心,认真做好维护稳定工作。深入开展严打整治专项斗争,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和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2334人,起诉47125人。其中批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583人,现已起诉283人。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既注重发挥刑法对刑事犯罪的惩治功能,确保严打力度和效果,又注重对不同性质、不同情节的犯罪区别对待,依法纠正漏捕漏诉2144人,不捕不诉3234人。健全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和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当事人达成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办理机制,与共青团、学校、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密切配合,强化“青少年维权岗”建设。全省检察机关抽调数千名干警参加国庆安全保卫工作,参加省委部署的“干部下访接访”活动。依法妥善处理了一批涉检信访案件,排查信访积案46件,化解息诉41件,没有发生新的涉检进京上访。三、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部署,突出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查办发生在社会保障、征地拆迁、食品销售、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查办危害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的职务犯罪。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938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302人,渎职侵权案件636人;大案697件,要案47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亿元。为加大办案力度和规范执法行为,省、市两级检察院开通了12309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举报;省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加强侦查协作合力查处司法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工作意见,完善检察机关内部反贪污贿赂部门、反渎职侵权部门、监所检察部门的侦查协作机制;积极推行同步录音录像、电子笔录、多媒体示证等措施,增加办案工作的科技含量;实行办理重大敏感职务犯罪案件风险评估预警机制,进一步规范指定管辖工作。结合办案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开展预防教育1669次、预防调查386次、预防咨询1940次,接受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26次,提出检察建议656件。根据我省加大政府投资力度的新情况和实施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的决策部署,省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加强重大项目建设中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保障政府投资安全的意见,各级检察机关与有关部门配合,对465个重大项目实行了预防工作责任制,派出检察人员全程跟踪,有效预防职务犯罪,保障项目建设顺利进行,保障政府投资安全。四、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工作围绕保障民生和促进司法公正加强诉讼监督工作,共监督侦查机关刑事立案2313件,监督撤案389件;向侦查机关、审判机关提出纠正违法意见3098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提出刑事抗诉226件,提出民事行政抗诉778件、再审检察建议780件;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提出纠正意见698人次,监督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问题381件次。开展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活动,对XX年以来执行刑事审判监督制度情况、XX年办理的刑事审判监督案件进行检查,进一步完善了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制度;开展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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