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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东莞人口与计划生育XX东莞生育保险新政策解读12月1日开始,东莞将实施新的生育保险制度,此次从覆盖范围、缴费比例、待遇标准及管理监督等都有较大调整。下面是东莞生育保险新政策的问题答疑!问:参保人办理生育保险报销的时限?答:参保人生育时累计参保满12个月的,应在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一年内办理;生育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2个月的,应在累计参保满12个月后的一年内办理。问:用人单位未垫付生育津贴的,职工本人可以申请生育津贴吗?答: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客观原因或者无正当理由未垫付生育津贴的,职工本人可以在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结束后1年内,直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问:失业人员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答:职工失业前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其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符合本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覆盖范围参保人群从以往的医疗保险参保人,进一步扩大到全市户籍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按实际医疗费用核付,只要符合规定,将得到100%报销,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生育津贴女职工月均工资/30产假天数,例如女职工所在单位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她顺产休了98天的产假,那么她将获得5000元/3098天=16333.33元津贴。实操指南怀孕后就要前往计生部门登记确认按照东莞市生育保险新制度有关规定,生育保险参保人应按要求及时申报登记人口计生信息,并接受计生技术服务管理,才能申请相关生育保险待遇。因此,市社保局提醒女性参保人,在确认怀孕后,要到所属镇街计生部门办理计生登记,然后再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生育就医确认。只有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后按要求就医,才可享受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如果未按规定就医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先垫付。之后在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的规定时间内,持所需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生育保险医疗费用补贴。其待遇标准按照市内同级医院结算标准或标准的70%-50%,不足标准的据实支付,超出标准的部分不予支付。办理条件与流程办理条件与人员范围:生育保险累计参保缴费满1年以上;已按规定在东莞市内户籍所在地(流动人口为现居住地)计生部门办理生育登记手续且生育登记信息已传输至我市社保部门;办理生育就医确认业务时正常参保缴费。办理地点:参保人拟确认的定点医疗机构。所需资料:东莞市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报表(在拟确认医院现场领取填写);东莞市母子保健手册首页及产前检查记录页(或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预产期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本省户籍的参保人不需要提供此项)。以上-资料核实原件存留复印件。办理流程:参保人到拟确认的定点医疗机构提交相关申报资料,申报资料完整无误并通过社保卡密码验证的,就医确认即时生效。市社保局提醒:生育就医确认生效前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及生育就医确认生效后非急诊、抢救,在已确认的定点医疗机构外产前检查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均不予支付。报销方式现场结算或生育后一年内到社保部门办理今后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也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医院现场报销。参保人只要在东莞市计生部门办理生育登记手续,并且生育登记信息已传输至社保部门,就可凭东莞市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报表(在拟确认医院现场领取填写)、东莞市母子保健手册等资料,在拟确认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就医确认手续,资料无误并通过社保卡密码验证的,就医确认即时生效。参保人办理就医确认后,其在已确认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生育的医疗费用,可在定点医疗机构现场结算报销。生育就医确认生效后,参保人在已确认的定点医疗机构产检或生育的,须主动出示身份证、社保卡及东莞市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报表第二联,并通过社保卡密码验证后,在定点医疗机构完成生育医疗费用现场结算报销手续,不需再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如果参保人员因下列原因未能在医院现场结算的,可以在生育后一年内或达到享受待遇条件一年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到社保部门办理报销手续时,需要提供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医疗收费收据原件及诊断证明材料、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等规定的材料(不同类型业务要求提供资料不同,具体可参考社保部门宣传资料或网站相关资料),社保部门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相关待遇核付工作。一、政策亮点点击:生育保险待遇水平全面提高新规定实施后,东莞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调整后生育保险待遇将与东莞目前生育待遇有较大差异,参保人生育保险待遇水平较此前有大幅提升。首先,由原来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均按一次性定额支付改为生育医疗费用按实际医疗费用核付、生育津贴结合月平均工资及假期天数计发。其次,新增产前检查、计划生育手术等医疗费用报销。再次,生育津贴享受范围由原来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人员扩大到所有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方便快捷:生育医疗费用可现场结算新规定实施后,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参保人已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并且在就医确认的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其生育的医疗费用可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现场结算,不需再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为方便参保人办理该项手续,东莞将对生育保险经办工作实行信息化、网络化管理,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参保人生育的,可直接持相关资料在选定的医疗机构申请办理就医确认手续,无需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为参保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经办服务。单位须为职工参保个人无需缴费,缴费比例全省最低按规定,东莞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及其全部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适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由村社区办理生育保险参保,生育保险费由财政负担。职工或城乡居民个人无需缴纳。按照通知要求,东莞生育保缴费费率定为1%,但考虑到东莞经济运行状况,生育保险规定实施初期,东莞将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暂下调个百分点,实际按%征缴生育保险费。从目前省内各市贯彻落实省规定的情况来看,这一缴费比例在全省处于最低水平。二、政策解读1、参保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用人单位的在职人员、适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民)。符合生育保险参保条件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或所属村负责办理参保手续。参保单位办理生育保险参保登记前,应将参保缴费等信息如实告知参保人并确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收参保单位提交的参保登记资料,视同已经参保人确认。2、待遇标准。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生育的医疗费用,即女参保人在孕产期内因怀孕、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产前检查的费用,终止妊娠的费用,分娩住院期间的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及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参保人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管、输精管结扎或者复通手术、人工流产、引产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参保人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且按规定程序就医的,因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100%,不设起付线及封顶线。以下情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参保人先垫付,在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的规定时间内持所需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生育保险医疗费用补贴,其待遇标准按下列规定执行: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且已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因急诊、抢救而在市内非定点医疗机构或者市外医疗机构生育的,其生育医疗费用在市内同级定点医疗机构上年度结算标准以内由生育保险基金据实支付,超出部分不予支付;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但未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其生育医疗费用在市内同级定点医疗机构上年度结算标准70%以内由生育保险基金据实支付,超出部分不予支付;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且已办理就医确认手续,非因急诊、抢救而在市内非定点医疗机构或者市外医疗机构生育的,其生育医疗费用在市内同级定点医疗机构上年度结算标准60%以内由生育保险基金据实支付,超出部分不予支付;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但未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在市内非定点医疗机构或者市外医疗机构生育的,其生育医疗费用在市内同级定点医疗机构上年度结算标准50%以内由生育保险基金据实支付,超出部分不予支付;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非因急诊、抢救而在市内非定点医疗机构或者市外医疗机构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其生育医疗费用在市内同级定点医疗机构上年度结算标准50%以内由生育保险基金据实支付,超出部分不予支付;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待参保人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其生育医疗费用在市内同级定点医疗机构上年度结算标准50%以内由生育保险基金据实支付,超出部分不予支付。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参照本条规定享受一次性生育保险医疗费补贴。市内同级定点医疗机构上年度结算标准由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生育津贴按照参保人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以非参保人身份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其相关待遇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3、经办手续:生育保险参保人应按规定及时申报登记人口计生信息并接受计划生育技术管理服务,方可申请生育保险有关待遇。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参保人生育的,应当事先在市内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定产前检查医疗机构,并向选定的医疗机构申请办理就医确认手续。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参保人参保人已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并且在就医确认的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其生育的医疗费用由社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1、是否要在计划生育内,二胎政策未放开?2、是否要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年才可办理现在还未参加3、未满一年不可以去办理,是否满了一年就可以去办理,那之前产生的产检费和分娩费用怎么补贴?4、生育津贴由社保局发放到单位?月平均工资是按缴纳的基数标准算吗?5、中南大学CENTRALSOUTHUNIVERSITY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论文题目:东莞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研究学生姓名:吴伟荣指导老师:周五香学院:中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专业班级:行政管理级专升本完成时间:XX年5月16日毕业设计任务书注:本任务书由指导教师填写并经审查后,复印一份交学生装订在毕业设计的封面之后,原件存函授站。毕业设计成绩单注;此成绩单一式三份,一份装入学生学籍档案,一份成教学院备存,另一份由各函授站备存。摘要由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理念陈旧、管理机构不健全、行政执法力度不足、管理者业务素质较低等方面原因,东莞市存在着人口数量庞大且人口素质不优、低生育水平不稳定、人口结构不够合理等人口预计换生育问题。为改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里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全面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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