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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固定资产与周转材料的区别一.存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存的各种有形资产,包括各种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周转材料、委托加工材料等。存货一般在一年内或一个营业周期内可以出售或被生产耗用,因此被视为流动资产。1原材料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经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修理用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为建造固定资产等各项工程而储备的各种材料,虽然同属于材料,但是由于用于建造固定资产等各项工程不符合存货的定义,因此不能作为企业的存货进行核算。?2在产品指企业正在制造尚未完工的产品,包括正在各个生产工序加工的产品和已加工完毕但尚未检验或已检验但尚未办理入库手续的产品。?3半成品指经过一定生产过程并已检验合格交付半成品仓库保管,但尚未制造完工成为产成品,仍需进一步加工的中间产品。?4产成品指工业企业已经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验收入库,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者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企业接受外来原材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制造和修理完成验收入库后,应视同企业的产成品?5商品指商品流通企业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6周转材料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但不符合固定资产定义的材料,如为了包装本企业商品而储备的桶/箱/瓶/坛/袋等各种包装物;企业能够多次使用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基本不变且不符合固定资产定义的各种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劳动保护用品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容器等低值易耗品和建造承包商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其他周转材料。但是,周转材料符合固定资产定义的,应当作为固定资产处理。二.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XX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三.固定资产和存货的主要区别在于:固定资产在生产中损耗的价值是通过折旧的方式逐渐的摊到被生产加工的产品中去,通过产品的销售,取得货币资金,使自己的价值逐渐的得到补偿。而存货如原材料一旦投入生产,就会改变其原始的形态,被消耗的价值一下子就转移到产品成本中,是商品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只要是符合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就应确认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同时具有以下两个特征的有形资产:一是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二是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低值易耗品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五条所称存货,是指企业持有以备出售的产品或者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或者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低值易耗品是企业在生产或者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属于存货。低值易耗品属于非货币性资产。因而,低值易耗品的使用年限不超过12个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规定,低值易耗品为周转材料,属于存货,是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应当采用一次转销法或者五五摊销法进行摊销;企业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和其他周转材料等,可以采用一次转销法、五五摊销法或者分次摊销法进行摊销。一是按低值易耗品的用途,划分为:通用工具。通用的刀具、量具、模具、夹具等工具以及各种辅助工具,如扳手、千斤顶等。专用工具。具有特定用途的工具,如专用模具、财会电动装订机、水电工专用电动打孔机等。替换件。容易磨损或为制造不同产品需要替换使用的各种设备,如轧钢用的轧辊、浇铸钢锭用的钢锭模等。周转材料。多次使用的物品,如建筑业的紧固件、脚手架用材。管理用具。各种家具用具及办公用具,如桌椅、书架、文件柜、保险柜、打印机、扫描仪、DVD、稳压器、电暖器等。劳动用品,发给工人作为劳动保护用的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带等。其他低值易耗品二是按低值易耗品的性质,划分为:电器类。木器类。玻璃器皿。铁器五金类。纺织品。非机动车。其他低值易耗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周转材料符合固定资产的定义,却不作为固定资产确认,而是划入存货进行管理。周转材料在会计上的核算要突破会计定义而另辟蹊径的原因,必定在于严格遵循会计定义将存在实际操作上的困难。固定资产会计要求企业按照固定资产类别和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固定资产卡片”,实现按“件”核算,而存货管理则以“批”为单位,而周转材料也具备“批”的特征,在管理上更适合采用存货的管理模式,在会计信息重要性的支持下,这种“张冠李戴”是允许的。在此背景下,以下两个问题必须阐明:周转材料必须符合固定资产的定义,虽然它不作为固定资产确认容易与周转材料混淆的是作为原材料核算的包装材料和维修用备品备件,以下分别论述之:包装物与包装材料包装物是指为了周转包装本企业商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箱、瓶等,在生产过程中不构成产品实体,而是循环使用。而包装材料一般作为“辅料”先入制造费用,再分配到生产成本,从而包装材料属于原材料。当然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了特殊情况,即如果小企业包装物数量不多的小企业,也可以不设置“周转材料”科目,将包装物并入“原材料”科目核算。低值易耗品与修理用备件低值易耗品是工具物品,比如圆珠笔、订书机、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劳动保护用品等,它与固定资产有相似的地方,在生产过程中可以多次使用不改变其实物形态,只是比一般固定资产而言比较“易耗”,但是宽泛而言仍符合固定资产的定义,其自身是一件独立的“固定资产”。但是备品备件,比如作为固定资产的设备使用的润滑油、备用的日光灯、机器的零部件等本身则不是一件独立的“固定资产”,其在修理替换后附在固定资产上才发挥作用,它属于原材料,只是一般用于固定资产,而并非直接用于存货。在理解上可以参照增值税进项抵扣与不能抵扣的各种情况,但是但是作为原材料对待,只是用途不同。周转材料虽然不作为固定资产确认,但是却可能参照固定资产继续计量,就是资产采用折旧、摊销的会计模式存货一次转销模式无论是企业会计准则,还是小企业会计准则对周转材料成本结转模式都允许采用一次转销法。固定资产折旧、摊销模式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金额较大的周转材料,可以采用分次摊销法进行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XX)则要求采用五五摊销法,这种要求欠缺开放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修改,规定可以按照使用次数分次计入成本费用。不计成本模式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出租或出借周转材料,不需要结转其成本,但应当进行备查登记,将租金收入和未退押金计入营业外收入,企业会计准则则将出租包装物的租金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出租或出借周转材料,不需要结转其成本,这种表述在整个会计体系中是不严密的,因为一旦包装物报废或收不回来,周转材料的“成本”必须结转,与收入计入“营业外收入”对应,此时结转的“成本”则计入“营业外支出”。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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