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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律师调研报告(共10篇)律师行业发展状况之调研报告一、律师行业发展现状XX年,根据司法部统一部署,全国律师事务所均进行了脱钩改制,改制后的律师事务所淡出了司法行政机关,进入法律服务市场,开始了新的发展。经过改制,律师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律师行业实现健康发展。二、分析某市律师行业发展缓慢的原因地域经济原因我国经济发展存在地区不平衡状况,部分想取得更大发展,收获更多利益的律师并不满足于在本地执业,转而通过跨地域转所等途径转向经济发达地区,有的律师甚至选择脱离律师行业,转而从事其他行业,以谋取更大发展空间和机会。部分人员基本流转到了经济发达地区,属于律师执业的正常流动。另有部分年轻律师通过考取公检法公务员等途径转行到了其他行业。管理体制原因目前合伙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模式仍是传统的“个体户”模式,即律师个人虽然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对外签订代理合同,处理事务时打着律师事务所的旗号,但实际上律师只是向律师事务所交纳管理费,律师事务所并不向律师分配任何利益,律师收入完全来源于自己代理案件的收费,其收入直接与个人的案源能力挂钩,而律师能否接到案件,其实与律师事务所的招牌并没有多大关系,而是与律师的个人能力、社会资源密切相关。在这种利益分配模式下,缺少社会关系的年轻律师基本无法找到案源,而那些从事律师工作时间较长的律师也始终处于原始积累阶段,无法顾及或很少顾及年轻律师,因此年轻律师收入得不到保障,对于他们来说,虽然律师有可能是一份发展前景可观的工作,但他们首先要面对的仍然是生存问题,为了生存,许多年轻律师不得不忍痛割爱,放弃初衷而投入其他行业。法制体系原因我国现有的法制体系并不健全,法制环境也并不完善,律师在办案过程中仍然会遇到许多阻力,比如众所周知的律师“会见难”问题,新律师法已经对这一问题做了相应的规定,以方便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但是目前全国范围内仍普遍存在律师“会见难”问题。律师办案还遇到了许多问题,比如律师取证难的问题,还有律师查阅、摘抄复制与案件有关材料遭拒绝阻拦的问题等等,这些都给律师办案造成了一定的阻力和困难。社会观念原因律师是社会中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不是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不掌握任何国家权力,但是,却同样担负着维护公平正义,保证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的使命,因此,在发达国家,律师的社会地位非常高,非常受人尊重,但是,在我国,这一点却并不尽如人意。我国传统政治文化的特点是“权力崇拜”和“官本位”,这就使得人们很难将不是“官”的律师置于一个很高的社会地位,现实是许多人不能平等地对待律师、尊重律师,他们对律师的认知也并不全面。其实,律师既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而只是个中立者,他们用自己的专业法律知识来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是应该受到尊重的。业务风险原因和其他许多行业一样,其风险是双重的,他们除了要面对生活中的种种风险以外,还要面对因为执业所带来的职务风险,这种风险大致分为两类:首先,是安全风险,即律师因执业而导致的人身安全风险,它可能来自对方当事人,也可能来自律师自己的委托人,还有可能来自民间群众。其次,是责任风险,即律师因为执业过错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可能是刑事责任,也可能是民事责任,还有可能是行业处罚和惩戒。所有这些风险,都决定了律师这一行业干起来并不轻松,也正因为如此,才有许多才学丰富的人对这一行业望而却步,想进来又不敢进来,或者有进来了又因不能承受其责任之重而退出的。三、解决措施要想解决以上扼制律师业发展的种种瓶颈问题,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加强律师法宣传,特别强化领导干部法律普及程度。造成律师业发展缓慢的现象有许多原因,归根究底是法律普及程度不够,法律以及律师的重要性并没有被提升到一个应有的高度上去,要改变这种现象,就要加强普法宣传,特别是律师法的宣传。不仅要在律师中积极宣传新律师法,还要在社会上广泛宣传,使广大人民摆正对律师的认知,加强对律师重要性的认识。同时,也要特别在领导干部中加强包括新律师法在内的法律宣传,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普及程度,因为领导干部的思想观念和决策直接影响甚至决定了绝大部分民众的认知导向,在这个依法治国的社会,一切都应依照法律行事,而这离不开律师的参与,只有广大民众认识到了法律和律师的重要性,律师的存在才有意义,律师的作用才能发挥出来,律师业也才能随之迅速发展。改革律师事务所管理机制,为年轻律师创造发展机会。目前律师事务所管理体制并不利于年轻律师的发展,要改变律师业发展缓慢的现状,改革势在必行。目前一些有效的改革措施已经萌芽,比如合作律师事务所的改制、律师事务所公司制改革的尝试等等,这些都有利于律师业的发展。除此而外,还要注重以下几方面的改革:1、执行机制的改革。强化合伙人、行政主管在执行中的地位和作用,从而提高了执行效率,有利于律师事务所的快速发展。2、分配机制的改革。一个合理的律师事务所分配制度应该不仅能体现律师事务所的效益,也要能够体现律师个人的效益,充分考虑到律师的个体经济利益,这样,才能激发律师的主动性,从而创造更大的效益。我们应该淡化单纯以收费额为效益和能力指标的观念,强化综和素质、综合效益为指标的观念,以建立科学合理的分配制度。3、人才机制的改革。好的人才机制应该包括人才的认定、引进、培养、分工、使用、晋升、淘汰等多方面的制度规定,还应该有合理的人才资源配置,即合理的分工。应优化组合并科学配置不同学历、年龄、性别、专业、特长和能力的人才,培育起有别于其他行业的律师文化。其次,应淡化以收费多少为衡量人才唯一标准的观念,以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保证人才的培养和发展,强化对不同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另外,完善考评、激励等制度建设,尽快建立科学的人才管理和运行机制,保证律师事务所的发展长久不衰。做好律师管理工作,强化服务观念。律师事务所的发展离不开司法行政机关以及律师协会的管理和指导。因此,做好律师管理工作对律师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当前,应做好以下两方面:1、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律师行业自律作用。当今律师业的发展并不完全依靠于司法行政机关的宏观行政管理,在很大程度上也有赖于律师协会的行业自律管理,最重要的是要注重发挥律师协会行业自律作用,有效的律师行业管理能够规范律师事务所的建设,减少律师违法乱纪的行为,维护正常的律师执业环境;能够使司法行政部门更少的行使惩戒权,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局面,从而有效促地进律师业的发展。2、强化管理意识,进一步树立服务理念司法行政机关作为律师行业的主管部门,承负着对律师行业管理之责。新修订的律师法第四条规定:“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这就明确了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行业有权依法监督,依法指导,协调配合。律师事务所毕节市律师工作专题调研报告为了认真贯彻落实XX年贵州省律师协会关于就律师工作开展专题调研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律师工作,毕节市律师协会通过深入到各律师事务所调研、召开座谈会、到相关部门调查走访等方式,对我市律师工作进行了全面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近年来,我市律师工作以贯彻落实律师法和全国律师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坚持管理与服务并举,依法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积极拓展律师服务领域,努力改善律师执业环境,不断提升律师队伍素质,全市律师行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广大律师秉承良好职业道德,依法开展法律服务,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毕节市上年度律师事务所概况统计如下:XX年毕节市律师事务所相关数据统计情况表从上表可以看出,现阶段本地共有29家律师事务所,其中合伙律师事务所10家,个人律师事务所10家,国资律师事务所9家;在199名执业律师中,专职律师180人,其中党员律师47人,兼职律师19人,其中党员律师12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有189人,占全体律师总数的%;45岁以下中青年律师151人,占总数的%;XX年各律师事务所受理各类案件的总数为5163件。实践中,位于毕节市区中心地段的律师事务所达11家,共89名律师,XX年受理的案件50%以上都由该11家律师事务所承办。因此,通过上表可以得出,目前本地区律师事务所相较去年而言,律师队伍不断壮大,律师组成年轻化,专业化,受理案件数量呈稳步上升的态势,律师事务所布局重点在市中心,而服务在基层的法律人员仍然十分有限。上年度的统计分析是将现阶段律师事务所的组成情况进行量化,而在“质”上,律师服务水平也有显著提升,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律师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广大律师通过参与诉讼活动,履行代理人、辩护人职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了司法公正;通过担任各级政府的法律顾问,为政府及其部门重要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为重大公共项目提供法律支持,推动政府依法行政;通过无偿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服务民生,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通过开展专业知识培训,选派律师出省学习,不断提高了律师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此外,律师执业环境不断改善。为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我市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采取多种措施,努力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市司法局加强了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围绕解决律师执业中的难点问题,多次召开联席会议,为律师合法执业工作的顺利开展设立了多条绿色通道。二、困难与问题我市的律师业虽然有了很大发展,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与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相较,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问题有:各级政府聘请法律顾问之现状及困难法律顾问在参与政府招商引资、规范性文件审查、重大经济项目谈判、合同审核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推动了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进程,体现了政府法律顾问存在的价值和特殊性及不可替代性,其工作内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论证。市政府法律顾问不仅通过参加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等重要会议,对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还组织专家、职业律师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就政府重大决策进行法律论证,从而从源头上把好法律关,保证政府决策的合法性;第二,审核把关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顾问协助政府法制办,对政府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的视角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同时,为政府正在实施或准备实施的行政管理工作组织的各项改革方案以及具体措施提供法律意见;第三,参与信访案件处理。法律顾问参与处理政府涉法事务,以及涉及政府的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维护政府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维护政府机关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发挥了政府法律顾问和参谋助手的作用。同时,配合信访部门,为依法处理疑难信访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对上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我市目前已经在部分地区实行律师信访值班制度,让专业律师与群众面对面,帮助群众解决法律方面的困惑和问题,有效化解了基层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第四,就行政复议等案件涉及的重大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随着社会主义法制的健全和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政府法制办每年需要办理大量的行政复议案件,同时还要涉及部分行政赔偿案件。在办理某些重大案件时,需要具备相当专业的法律知识,政府法制办将法律顾问召集到一起,就案件处理中涉及的重大法律问题进行研究讨论,确保案件处理结果合法、公平、公正。我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以下几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定位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政府法律顾问参与的法律事务往往非常重大,非常复杂,而且非常紧急。但是,由于时间原因,有的重大决策顾问前期没有介入,不了解情况,又没有足够的时间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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