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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法规资料 第一章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法人制度】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P7 法人可以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两大类。非企业法 人包括行政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 企业法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法 人资格。P8 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而是施工企业根据建设工 程施工项目而组建的非常设的下属机构。项目经理根据企业 法人的授权。P9 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代理制度】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P11 【物权制度】 用益物权 用益物权是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 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 营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 P16 建设用地使用权 P17 1.只能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上(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 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 2.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3.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 (注意:经营性用地以 及同一个土地有两个以上的意向用地者,应该采取招标、 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 4. 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 5.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 自动续期。 【知识产权制度】 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P22 一、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属性 二、专有性(具有绝对的排他性。转让必须经过权利 人同意,否则构成侵权) 三、 地域性 (知识产权在空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无限的, 而要受到地域的限制 ) 四、期限性 【担保制度】 工程常用的担保种类: 施工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 工程款支付担保,预付款担保(注意:说的都是保证保证,不 是抵押、质押和留置)P3233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 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3) 学校、幼儿园、医 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 权不明;(5) 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抵押人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并保证其价值。 抵押期 间, 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 应当通知抵押权人 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巳经抵押的情况; 否则, 该转让行为 无效。 抵押权不得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P33 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仓储合同发 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 P34 留置权“三人合一”担保人、债务人和留置人。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定 金的数额不得超标的额的 20% P34 【法律责任】 行政处罚: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 拘留, 吊销执照 (干 扰项:罚金、拘役) P42 第二章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施工许可证制度】 规划许可证书:划拨先领证,后拿地 出让先拿地,后领证 P48 强制委托监理的范围(5 类) P49 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5 万以上) 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 援助资金的工程; 国家规定的其他工程 施工许可证的的延期:自领证之日起 3 个月内开工。 因故不能开工的,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 过 3 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 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P50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降低质量标准 (建、 施、 设、 监)降低质量标准 (建、 施、 设、 监)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安全设施或条件不合规定安全设施或条件不合规定 重大责任事故罪 生产中违反安全规定 强令他人冒险作业 串通投标罪 串标(情节严重,处 3 年以下有 期,并处或单处罚金) 2 / 6 【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 施工企业资质的法定条件: 有符合规定的净资产 (企 业的资产总额减去负债以后的净额)P53 企业资质证书的撤回 P5758 整改期跟最长不超过 3 个月; 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 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 被撤回资质证 书的, 可以在被撤回后 3 个月内, 提出核定低于原等级同 类别资质的申请。 工程中的禁止行为:P62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 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 营业执照, 以本企业的名义承 揽工程。 【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 下列情形办理注销手续: (1) 有以上规定的注册证 书和执业印章失效情形发生的;(2) 依法被撤销注册的; (3)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 (4) 受到刑事处罚的; (5)解除劳动合同 (5)解除劳动合同 P67 P67 继续教育 一个专业不得少于 120 学时, 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的, 每增加一个专业还应参加所增加专业 60 学时的继续教育, 其中必修课 30 学时, 选修课 30 学时。 (60+60*n) P67 建造师的执业范围 P69 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施工项目负责人。 下列情形 的除外: (1) 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2) 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 (3) 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 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更换项目经理: (1)已解除劳动合同的(2)发包人 同意更换(3)不可抗力必须更换 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在其承建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或移交项目手续办结前, 除以上规定的情形外, 不得变更 注册至另一企业。 继续教育违法责任:P71 对于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取得 注册建造师继续教 育证书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继续教育记录,并记 入不良信用记录,对社会公布。 第三章 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 【招标投标制度】 电子招标 P77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 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 间前未完成传输的, 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后 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划分标段的, 不得利用划分标段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 标人。P78 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招标的, 应当应当设有最高投标 限价。P78 开标异议: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答 P80 禁止限制、排斥投标人禁止限制、排斥投标人 P82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 排斥潜在投标人或 者投标人。(教材有 7 条) 招标文件包含的内容 (教材有 7 条) 招标文件包含的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 授权委托书; (3) 联合体协议书; (4) 投标保证金; (5)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施工组织设计 ( 7 )项目管理 机构; (8) 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 资格审查资料; (10) 规定的其他材料。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P8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 可以补充、 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并书面通知 招标人。 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书面通知招标人。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P85 投标保证金 2%,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 期一致。两阶段招标的,应当第二阶段提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退还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和银行同期 存款存款利息。 视为串通投标和属于串通投标的区分 P86 看教材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成本(投标企业的(投标企业的企业成本企业成本)的 报价竞标。 )的 报价竞标。P86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骗取 中标。以其他方式:以其他方式:伪造、作假。 伪造、作假。 P87(要会区分) 【工程承包制度】 转包第 345 条 P100 违法分包第 4 条,钢结构除外 属于挂靠的情形 (第 5 条和第 6 条) P101 施工企业转让、 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 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 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必须实行招标 (范围和规模, 同时具备才需要招标) 范围 规模 使用国有资金(7 种) P75 第一二段 总投资 3000 万元 总投资 3000 万元 施工200 材料设备 100 勘察设计监 理50 都要招标 大型基础建设公用事业 外国政府或国际援建 3 / 6 对 2 年内发生 2 次2 次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转让出 借资质证书的,责令其停业整顿 6 个月以上,整顿期间, 不得承揽新的项目。 对 2 年内发生 3 次3 次以上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转让 出借资质证书的,资质审批机关降低其资质等级。 【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资质不良认定标准:资质不良认定标准:P104 (1)未取得资质证书或越级承揽; (2)以欺骗手段 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3)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 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 (4)未办理资质变更的; (5) 涂改、伪造、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6)按照国家规 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 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 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记录。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 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 涉及商业秘密、 个人隐私的违法行为记录, 可以公开。 P107 政府政府对市场主体的对市场主体的守法守法诚信评价诚信评价 P108 第四章 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建设工程合同】 订立合同的形式: 有书面形式、 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默示、行为)。P109 承包人的主要义务: 承包人的主要义务: P111 1.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2.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 体结构施工;3.接受发包人有关检查;4.交付竣工验收合 格的建设工程;5.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无偿修理。 竣工日期争议处理竣工日期争议处理:P113 (1)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 之日为竣工日期; (2) 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发包人拖延验收的, 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 期;(3)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 以 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工程垫资处理 工程垫资处理 P115 对垫资利息有约定, 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 其利息的, 应予支持, 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 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4 倍)。 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 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当事 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 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 不予支 持。 合同效力的区分 无效合同的类型: 合同效力的区分 无效合同的类型:特征(违法)特征(违法) P120 看教材 当事人对于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内容约定不明确, 则将被推定 为未变更。P123 可撤销合同中受害方需要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法院或仲裁机构才能 撤销或变更。P124 合同解除:法定解除的情形法定解除的情形 4 种:P125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当事 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 限内仍未履行; (4) 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 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 )其他情形 承包人请求解除施工合同解除施工合同, 下列情形予以支持: P126 (1)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2) 提供的主要建筑材 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3)不履行 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 采 取补救措施 继续履行、 采 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P126 违约责任的特征违约责任的特征:(1) 违约责任的产生是以合同当 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为条件的。(2)违约责任具有相对 性 相对 性。(3)违约责任主要具有补偿性补偿性。(4)违约责任可以 由合同当事人约定, 但约定不符合法律要求的, 将会被宣 告无效或被撤销。 (5 ) 违约责任是民事责任是民事责任的一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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