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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十冶青海盐湖钾肥工程项目经理部氧气瓶使用规定 (1) 氧气瓶应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和易爆、易燃物品分别存放。 (2) 存储高压气瓶适应旋紧瓶帽,放置整齐,留有通道,加以固定。 (3) 气瓶库房应与高温、明火地点保持10m以上的距离。 (4) 氧气瓶在运输时应平放,并加以固定,其高度不得超过车厢槽帮。 (5) 严禁用自行车、叉车或起重设备吊运高压钢瓶。 (6) 氧气瓶应设有防震圈和安全帽,搬运和使用时严禁撞击。 (7) 氧气瓶阀不得沾有油脂、灰土。不的用带油脂的工具、手套或工作服接触氧气瓶阀。 (8) 氧气瓶不得在强烈日光下暴晒,夏季露天工作时,应搭设防晒罩、棚。 (9) 氧气瓶与焊炬,割炬,炉子和其他明火的距离应不少于10m。与乙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5m.。 (10) 开启氧气瓶阀门时,操作人员不得面对减压器,应用专用工具。开启动作要缓慢,压力表指针应灵敏、正常。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得全部用尽,必须保持不小于49kPa的压强。 (11) 严禁使用无减压器的氧气瓶作业。 (12) 安装减压器时,应首先检查氧气瓶阀门,接头不得有油脂,并略开阀门清除油脂,然后安装减压器。作业人员不得正对氧气瓶阀门出气口。关闭氧气阀门时,必须先松开减压器的活门螺丝。 (13) 作业中,如发现氧气瓶阀门失灵或者损坏不能关闭时,应待瓶内的氧气自动逸尽后,再行拆卸修理。 (14) 检查瓶口是否漏气时,应使用肥皂水涂在瓶口上观察,不得用明火试。冬季阀门被冻结时,可用温水或蒸汽加热,严禁用火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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