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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五普法规划调研报告 3 篇今年是“七五”普法开局之年。为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制定“七五”普法规划工作情况的报告,9 月份,在常委会副主任冯望云带领下,内务司法委员会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进行调研,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制订落实“七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同市中院、市检察院、市政府法制办、公安局、司法局、教育局、财政局、文广局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及有关方面专家进行了座谈,听取意见和建议。一、制定“七五”普法规划的基本情况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逐步形成并积极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这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治国理政的总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全面依法治国,普法宣传教育是基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了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定位、重大任务和重要举措,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今年 3 月,党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 年),4 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七五”普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随后,省政府制定出台了 “七五”普法规划,省人大常委会做出了相应决议。我市对制定七五普法规划工作十分重视。在全面总结“六五”普法工作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由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等组成 “七五”普法规划编制小组,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县市区、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对制定“七五”普法规划的意见、建议。市人大内司委提前介入,在规划起草期间,先后两次召开会议听取有关部门的汇报,就“七五”普法规划的制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我市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 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结合我市实际,总结了“六五”普法的经验教训,围绕“七五”普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时期法治宣传教育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主要由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主要任务、对象和要求、实施步骤、工作措施和组织领导等 6 个部分、22 个方面的内容组成,呈现出更加注重实效、更加细化措施、更加明确任务、更加突出特色等亮点。总体来看,我市“七五”普法规划的内容与中省的规划精神相一致,与新形势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相适应,具有地方特色,符合我市实际。目前,规划制定工作已基本完成。二、当前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011 年至 2015 年,在市委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以建设“法治咸阳”为目标,在全市开展了“六五”普法工作。五年来,各级政府不断强化领导,创新形式,法治宣传的氛围日益浓厚,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六五”普法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任务基本完成。但是,从当前法治建设的现状看,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长远目标看,当前全市普法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解决。主要表现:一是“关键少数”认识不够明确,抓得不严。少数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浓,对依法治国重大意义理解不深刻、认识不到位,对学法用法、依法行政认识还不到位,带头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示范作用发挥不够,有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倾向。二是综合作用发挥不够。普法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努力,特别是公、检、法、司、教育、广电等职能部门作用的发挥,我市“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没有完全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重点任务责任落实不够好,普法工作还没有列入到各级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普法的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三是普法形式单调,法治宣传的广泛性、系统性、长期性都不够。从宣传载体上,仍然以纸质材料为主,电视、广播、网络宣传相对滞后,特别是对新媒体的运用不及时。在宣传方法上,更多的是印发宣传资料,缺少群众喜闻乐见的以案说法、现场说法等方法。在宣传对象上,对党政干部的法律宣传不够,对中小学生的法治宣传不深入,其他社会群体的普法宣传覆盖不全,有的还是空白。总体来看,普法宣传的“质”与“量”都不够,效率不高。三、对“七五”普法工作的意见建议为了做好“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工作,推动全市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建议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抓关键,突出普法重点。在普法内容上,要坚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使宪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等法治理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深刻领会咸阳精神和咸阳城市名片的内涵,发掘咸阳丰富的法治文化和德育文化遗产并加以宣传,使人人成为咸阳精神和咸阳城市名片的知晓者、宣传者、践行者,促进法律的规范作用和道德的教化作用相辅相成,以法安天下,以德润人心。在普法对象上,要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和青少年成长这一“关键时期”,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普法的关键,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坚持把青少年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设立青少年法治知识课程,完善法治教材体系,建立大中小学法治课老师、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培训制度,坚持开展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秋季开学“法治教育第一课”和“法律进学校宣传周”活动,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格局。注重对留守儿童、辍学青少年等特殊群体的法治教育,提高青少年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二)创新形式,提高普法工作水平。要准确把握法治宣传教育的规律和特点,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积极推动普法工作创新。在宣传形式上进一步多样化,转变传统 “照本宣科”、“传声筒式”、“填鸭式”的普法模式,积极组织各类群众性法治文艺演出活动,着力培育一批优秀法治文艺作品,借助艺术感染、精神浸润、人文渗透,把枯燥的法律条文演绎成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思维形式,引起群众思想上和精神上的共鸣。努力打造咸阳法治文化宣传品牌,特别是要积极促成以我市基层司法干部为原型改编的电影司法所长老秦在全国的公映,切实发挥身边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宣传模式上,充分发挥微信、微博、微电影、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作用,加强普法网站、普法网络集群和法治宣传教育云平台建设,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行动”。(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普法责任制。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机制,更加有效地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普法,形成普法工作全民参与、普法成果全民共享的格局。健全普法工作议事制度,定期召开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定期报告工作,制定普法工作年度计划,总结和推广工作中的典型和经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严格落实国家机关、政府部门、人民团体及社会组织的普法责任。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在司法实践中要以案释法向群众讲解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行政执法人员要带头尊法守法,坚持依法行政,当作为行政案件的被告时要积极出庭应诉并进行答辩,以实际行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宣传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充分发挥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普法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健全完善普法协调协作机制,根据各自的特点和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活动。建立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落实各类媒体普法责任制,在重要频道、重要版面、重点时段开展公益普法宣传。特别要加强基层普法队伍建设,发挥人民调解组织、法律援助机构等平台作用,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创造条件。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足额保障。(四)强化监督检查,推动普法工作取得实效。建议市人大常委会继续作出关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坚持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综合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项调研等形式,加强对规划和决议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市政府要切实组织好“七五”普法规划和市人大常委会决议的落实,进一步完善普法考核评估机制,将普法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加强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导,做好规划的中期督导检查和终期评估验收,并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有关情况。关于七五普法规划调研报告自 2011 年“六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全区上下紧紧围绕规划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方法,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推进法治玄武建设。五年来,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得到较好普及,人民群众法律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全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依法行政能力普遍增强,法治文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有力地促进和保障了全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我区先后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首批先进单位,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江苏省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法制宣传教育有功单位,被市法治宣传领导小组表彰为全市“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区司法局被国家司法部、中央综治办表彰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一、我区“六五”普法规划执行情况(一) 落实普法责任,制度完善保障有力。深入实施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六五”普法被纳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区委、区政府成立了区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建立健全了相应的责任机制、考核机制、激励机制、经费保障机制,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格局,促进和保障了全区“六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抓住重点对象,有效带动全民学法。把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作为普法的重点对象,根据不同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与方法,持续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切实加强对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有效带动全区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积极学法守法用法。(三)创新普法形式,切实增强宣教效果。在依托传统的广播电视、报刊媒体开展普法宣传的同时,积极发挥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体受众多、辐射广的优势,通过普法网站、邮箱、微博、微信,使普法宣传更加方便快捷,人民群众在接受法治宣传教育过程中,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普法宣传效果得到提升。充分发挥各类普法阵地的作用集中开展普法宣传,创建了全国首家专门面向青少年的“玄武区青少年普法网”,投资兴建了全市首家“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加强对青少年的普法宣传,各街道、社区均能因地制宜设置法治宣传教育橱窗、板报、图书角,扩大了法律知识覆盖面, 增强了法治文化的影响力、渗透力和感染力。(四)坚持普治并举,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在学法用法的基础上,坚持普治并举,积极探索基层、行业依法治理的实践形式。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至“六五”普法末期,全区共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社区”21 家,有力地推动了基层民主法治进程。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五年来,我区认真执行“六五”普法规划,取得了明显成效,初步探索了新形势、新情况下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实践经验,为“七五”普法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是,从全区范围看还存在着一些需要重视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一是部分单位的领导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把普法教育作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而仅仅作为解决一些具体问题的临时措施,致使普法教育工作力度不够。二是普法教育的开展还不平衡,少数单位和个人还会认为普法只是职能部门的事,对学法用法抱着敷衍态度。三是普法教育的实际效果还需要不断深化,普法教育的具体成效与执法、守法的行为之间还存在着差异,公民的法律意识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发展的要求相比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关于“七五”普法规划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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