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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江军学 2010年月,行业标准文件宣贯系列培训之,目录,一、概述 二、修改释义和使用说明 三、附件(表)说明,一、概述,投标人须知主要针对招投标活动的程序性、时限性,以及与招标投标有关的事项进行界定,是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的程序规则,并作为整部招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基础性文件,相当于整部招标文件的“总说明”。 投标人须知是招标人向投标人介绍招标工程情况,对投标人提出投标要求,以及告诉投标人在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当注意的事项的文件。 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一样,仅是招投标活动的招投标阶段性文件,对于招投标活动结束后的发承包双方的合同履行不再有约束力,不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所以,有合同约束力的内容应在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技术标准与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文件中载明。,1、投标人须知的作用 2、投标人须知的组成 3、修改原则 4、结构内容对比表 5、使用说明,一、概述,(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主要内容和作用: 是对正文中需要根据项目实际具体约定明确的事项(类似专用合同条款与通用合同条款的关系); 对招投标活动中的重要特定事项起到强调和提醒作用。 (2)投标人须知正文 主要内容: 通常包括总则、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投标、开标、评标、合同授予和其他; 在标准文件中,正文中的其他部分为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纪律和监督以及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投标人须知的作用 2、投标人须知的组成 3、修改原则 4、结构内容对比表 5、使用说明,一、概述,(3)投标人须知附件(表) 主要内容: 对招投标活动过程文件的格式约定,包括开标记录表、问题澄清通知、问题的澄清、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确认通知 在行业文件中,增加了备选方案编制要求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1、投标人须知的作用 2、投标人须知的组成 3、修改原则 4、结构内容对比表 5、使用说明,一、概述,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直接引用九部委标准文件,主要修改和补充前附表及附件。 投标人须知在不修改和不抵抗标准文件的前提下,通过前附表对标准文件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其中对行业特色的内容给予了范围限定。 对于在须知前附表约定报送备选投标方案和采用电子评标时,将相关需要详细内容约定的备选方案编制要求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在投标人须知附件(表)中予以补充。,1、投标人须知的作用 2、投标人须知的组成 3、修改原则 4、结构内容对比表 5、使用说明,一、概述,1、投标人须知的作用 2、投标人须知的组成 3、修改原则 4、结构内容对比表 5、使用说明,一、概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是行业标准施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同时使用。 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除以空格示的由招标人填空的内容、选择性内容和可补充内容外,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以保证前附表内容与正文内容的有效衔接。而填空、选择和补充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1、投标人须知的作用 2、投标人须知的组成 3、修改原则 4、结构内容对比表 5、使用说明,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1.1 项目概况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1.1 项目概况(续) 说明 分别在1.1.2和1.1.3 中增加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邮件地址。通常情况下,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均要求投标人在提出书面质疑的同时,需同时报送电子版文件,以便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承包人提出的澄清问题的汇总整理。,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1.3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说明 招标范围即是中标签约后的承包范围(含标段),是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内容。对于一个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施工招标(承包)范围的约定不是仅仅通过简单的专业术语概述所能表明的,而是需要详细的内容和足够篇幅的文字及数字表述才能约定。所以,招标范围的界定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引到作为合同文件组成之一的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而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仅留空以便招标人做原则性说明,详细界定应在“技术标准和要求”给予具体约定。,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1.3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工期和质量要求(续) 1.3.2 本招标项目的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说明 根据工程需要,部分招标项目会对工程有阶段性的工期要求,故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补充了发包人对区段(阶段)工期要求。同时,计划工期具有合同约束力,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引到作为合同文件组成之一的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1.3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工期和质量要求(续)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说明 质量要求具有合同约束力,是承包合同的实质性内容。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约定,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只有“合格”,没有“优良”。但招标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要求的内容,往往不仅限于达到上述质量标准,同时也可根据工程实际技术需求,要求工程局部或阶段满足部分特殊标准要求,或达到某种质量奖项的要求等。为了避免招标人简单以质量奖项要求来代替质量标准,在前附表中仅明确质量标准,详细要求则引到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续) 说明 1、根据建设部153号令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建市200848号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中的相关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执业范围应当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执行、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规定,以及住建部建质200812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第二条“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时,应当明确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要求,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补充明确了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注册建造师(强调注册资格而不是执业资格)的相应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续) 说明 2、按照行业特点,考察投标人资格能力的其他重要要素要求 ,如人力资源(尤其是对项目经理)、机械设备资源以及认证体系等的要求可由招标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的其他要求中予以补充。,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续)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 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续) 说明 1、依据招标投标法第31条,以及30号令第42条、第43条 和第44条,对联合体投标人的组成、各成员应满足的资格条件进行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招标人可在本项对应的前附表中对联合体或联合体成员提出进一步要求,即可在横线中增加成员资质条件、成员业绩要求、成员人力资源要求、成员财务要求等,以便于潜在投标人判断其是否满足资格要求,进而决定是否参加本次招标。 2、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招标投标法第31条关于“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的规定,考核资质条件应以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工为依据,不承担联合体协议有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成员中同一专业单位的资质进行考核。为避免招,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续) 说明 标人误用该条款,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增加了“联合体资 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在评审过程中,招标人应当注意其他可量化审查标准应当 以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各成员分工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为 权重进行加权折算。,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1.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说明 1、偏离即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12号令)中的偏差,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允许偏离,否则即作废标处理。对于非实质性要求,招标人可以依据项目情况,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允许偏离的范围和幅度。按照1.12款正文,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1.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 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 离范围和幅度。(续) 说明 的要求,如果前附表中约定允许偏离,则偏离就必须符合招 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故在前附表允许偏离后,将 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引到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 ( 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第二节); 2、参照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 第21条“招标人可以依据项目情况,在招标文件中对非实质 性要求和条件,应规定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最高项数,以 及对这些偏差进行调整的方法”的规定,在前附表中增加了 允许偏离最高项数及偏差的调整方法的约定。,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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