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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电业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总结 在县委、政府和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共南阳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和“八项规定”,大力推进党风廉政、行业作风建设,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着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两个责任”,较好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局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1、成立组织机构。局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张志远为组长,党委副书记肖书礼为副组长,其他班子领导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2、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党委负责人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明确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制定工作计划和目标,做到与生产经营和其它重要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充分发挥纪检部门的作用,支持局纪委履行职责。3、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发挥党委会作用,对于重大事项,均由集体讨论决定;定期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完善“廉政谈话制度”,特别是对班子成员做到经常提醒和督促,要求他们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意识。4、强化督查考核。加强对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查,坚持经常性检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从源头上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落实。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定期召开党委会议,听取责任落实情况汇报,解决责任落实中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改正,对涉及制度不落实、损害职工利益、工作失职等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三是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局中层及以上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强化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我们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局党委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纳入了党委工作的总体部署,充分利用班子会、中层干部例会、职工大会、中心组学习和每周二政治学习,开展形式多样的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1、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开展廉洁从政教育。深入开展党的十八大、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活动;先后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央、省、市一系列关于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共产主义信念,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促使全体党员干部廉洁自律。2、结合典型案例,开展党纪党风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通过犯罪入刑人员现身说法来保持警钟长鸣,防微杜渐;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有关违法违纪通报,使广大党员干部从反面教材中汲取教训,增强自身免疫力;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做到“四个到位”,即排查到位、公开到位、执行到位、动态监管,同时利用岗位风险防控系统,做好提醒教育。3、浓厚宣传氛围,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不断丰富廉政文化内涵,创新廉政文化的传播方式,推动“廉政文化进所、站,进家庭”活动深入开展。在局门户站设置宣传栏,在党风廉政qq群开展大讨论活动,进一步营造了“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扎实开展制度建设,促进行业作风转变我们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扎实开展制度建设。我们坚持一把手牵头,对已有规章制度进行系统梳理,针对存在问题查找制度漏洞,在此基础上认真做好制度废改立工作,努力做到解决一类问题,消除一个病根,完善一套制度,拧紧一颗螺丝,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截至目前,已出台重点制度17项,其中,废止制度2项、完善8项、新建7项,建章立制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同时,我们还把转变工作作风、履好岗位职责,作为整改的重点,制定了新野电业局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并把目标细化、量化,落实到个人,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干部职工配合抓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保证了专项整治工作有效落实。认真做好供电优质服务工作,严肃查处违纪案件,为企业稳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我们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开通了95598客户服务热线,提供24小时不间断电力服务,努力做到有访必接、有案必查、查必有果。今年以来,客户服务热线受理来电查询和投诉次,都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完毕,客户满意率达100%。强化核心,努力提升班子自身建设局党委作为基层组织的“龙头”,其“龙头”作用能否充分发挥,主要取决于党委自身建设的水平。为此,局党委非常重视班子自身建设。1、坚持落实党内各项制度。一是坚持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在学习过程中,主要领导遵守时间,带头学习,班子成员也都能按照要求开展学习。二是坚持落实班子成员分工责任制。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和班子成员各自特点,科学分工,明确了班子成员的岗位职责,要求他们认真落实廉洁从政相关规定。三是坚持强化民主集中制。落实民主生活会、党政班子述职述廉制度,完善并认真实行局领导班子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对于重大事项,均由集体讨论决定;四是坚持注重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党委领导能够团结、带领班子成员搞好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班子成员的思想动态,关心班子成员的成长,在日常工作中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遇事多商量多沟通,努力营造一种真诚相待、宽松和谐的氛围。2、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局党委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实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公开公示、组织考察、集体研究、任前谈话等程序和要求。一是坚持发扬民主,把好推荐关;二是严格用人标准,把好考察关。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局党委始终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三是严格工作程序,把好决策关。严格按照条例办事,任人唯贤,使优秀正直、才能出众的干部充分发挥自己的才干。二、局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和纪委的重要职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出鞘长剑。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进行了重点部署,提出“两个责任”、“两个为主”、“两个覆盖”等改革举措,其中首要的就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监督的内容包括党委关于本地、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部署的贯彻实施情况;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情况;贯彻落实法规制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情况;党风政风建设情况;支持配合纪委开展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工作情况等。监督的方式方法包括,坚持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积极协助党委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责任追究;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增强威慑力;依靠群众开展监督,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县委、政府县纪委的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夯实党委抓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有力地促进了电力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加强组织协调,推进整体工作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发挥反腐败组织协调作用,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协助党委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加强检查考核,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年度工作会议上,党政“一把手”与分管职能部门副职领导,副职领导与基层各单位负责人,逐一签订XX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年底,将按照目标责任书逐项内容,以检查考核促落实,做到有岗位就要有监督,有权力就要有制衡,有利益就要有约束,有责任就要有考核,逐步建立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为全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奠定了基础。局党委班子成员需每半年向局纪委汇报一次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对分管工作尤其是分管的项目定期开展廉政风险防范专项治理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警示提醒,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局纪委重点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全过程监督,进一步加大对财务运行及“三公经费”监管力度,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经过全局干群的不懈努力,全局没有发生一起违反“三重一大”制度的案事件,确保实现了“守住底线,不越红线”的坚定良好的局面。、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维护党的纪律结合电力系统开展正风肃纪活动,切实维护党的纪律。针对抓队伍建设方面,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散的现象;贯彻落实上级要求抓而不紧、抓而不实、抓而不严,在执行力上存在“棚架”现象;以及规章制度没有一贯到底、监督考核流于形式,对一线员工缺乏刚性约束,存在“习惯性违章”现象,重点对照党章、党纪,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特别是廉政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进行反思和反省,统一提高思想认识,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违章、不违纪,严于律己,恪尽职守,不越红线。对于违章违纪现象坚持零容忍,发现苗头从严惩戒,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不折不扣执行好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坚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确保政令畅通,风清气正,营造一个遵章守纪、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加大信访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办案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坚持“案必查、有腐必惩,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原则,严格执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信访举报办理程序,认真受理来信来访,及时查办上级批转的信访案件,深入调查核实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并按规定时限和要求上报查办结果。坚持小事说清,大事查清、没事澄清。按照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或函询暂行办法,定期召开信访案件分析会,加强对腐败易发部位的监督检查,并对信访反映的问题实行诫勉谈话或函询,把一些苗头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局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坚决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查办案件,坚持案件查处“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落实办案领导责任制,定期听取查办案件汇报,亲自过问查处情况,解决办案中的困难和问题。在工作实践中,与县纪委、检察院建立了案件互动通报机制,及时掌握案情,从挽救干部、维护党纪尊严、维护职工利益的角度出发,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在做好案件检查工作的同时,严格落实“一案双查”、“一案双果”、“一案双报”的要求,重视和加强对所查办案件的深入剖析,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和落实规章制度,及时堵塞漏洞。纪检监察部门发挥查处职能优势,注意发现工作人员涉嫌违法违纪的线索,及时查处。对于一般违法违纪行为,依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同时,纪检监察部门与检察机关密切配合,检察、纪检优势互补,形成合力,深挖细查,不断扩大线索,查出蛀虫,严厉打击职务犯罪活动,对于触犯刑事法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查处的,移送有关司法机关依法惩处,决不内部消化。、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完善高效监督制约机制“绝对的权力,绝对的腐败”。过度集中的权力是导致武断专横、滥用职权、权责不分、管理混乱的根源。适度合理的分权,在权力和权力之间形成监督制约,可以有效地减少权力失控,从而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我局不断运用多种形式开展行之有效的监督。通过定期审计、效能监察、企务公开、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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