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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区招投标工作会议暨乡镇招投标中心授牌仪式上的讲话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推进乡镇招投标中心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招投标活动是一项不断求变的工作,特别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招投标领域正在不断拓展,招投标范围日趋宽广、内容日趋丰富,对招投标组织与管理的要求也愈来愈高。当前,我区的招投标工作总体上是好的,各地各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工作,这方面的法律意识正在逐步增强,招投标活动日趋规范,各地各部门在组织招投标交易方面也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但在随着交易业务成倍增长,配套的制度相对滞后,招投标工作规范不够,常常是某一、二个领导谈个价、拍个板,或是党委、政府集体商议决定,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整个项目的招投标过程,还缺乏一些必要的环节。建立乡镇招投标统一平台,是上级的要求、群众的愿望,是依法行政、公平竞争、维护良好市场秩序的需要,有利于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强乡镇招投标管理,建立统一平台是形势所趋,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一)建立乡镇招投标统一平台,是上级提出的明确要求。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指出,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制度改革和创新,要规范和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省实施意见、市具体办法,明确提出了“县市的统一平台可向乡镇延伸”的要求。去年9月,市委、市政府在长兴县雉城镇召开了推进乡镇招投标中心建设工作的现场会。今年省里又明确提出了“着力推进政府统一招投标平台建设,完善市、县、乡镇(街道)三级统一招投标平台网络”的工作要求。从我市乡镇看,全市已有半数以上的乡镇,以各种不同的形式建立了自己的招投标中心。而我区乡镇招投标统一平台建设工作,相对而言起步较晚,要求会更高,任务会更重,我们要认真贯彻上级的精神,大力推进乡镇招投标统一平台建设。(二)建立乡镇招投标统一平台,是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重要措施。近年来,我区新农村建设步伐日益加快,各乡镇和行政村兴修水利、建路造桥、实施康庄工程和百千工程、土地整理等方面的建设项目日渐增多,集体资产经营发包、物品采购、闲置资产处置等经济活动也日益频繁。但对这些项目的具体招投标活动而言,存在着工作不平衡性与操作不规范性,暴露出了一些问题,集中反映在:一是招投标组织机构不全。有的乡镇招投标机构,往往是临时设立,临时组织,没有明确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导致责任落实不到位。二是纳入招投标管理的范围不广。多数单位的招投标项目仅限于建设工程,而没有将物品采购、产权交易以及土地整理等项目依法纳入招标范围,导致招投标管理存在不少“盲点”。三是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不高。有的乡镇或行政村,把本应该招投标的项目私下发包、直接发包或化整为零规避招标,同时违规分包或转包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致使一些重大事项,少数人说了算,群众干部不知情的现象时有发生。四是招投标程序规范不够。由于以往对小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缺乏相应的制度约束,特别是招投标程序比较随意,评标不够严肃,致使招投标活动往往走过场。五是招投标监督机制不完善。有关监督管理制度还比较缺乏,没有统一的监管机构,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能、市与区的监管职能还不够清楚,总体上我区对小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业务上的指导还比较薄弱。所有这些问题虽然不是主流,但影响不小、危害不少,不可忽视,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建立乡镇招投标统一平台,是探索解决这些问题的一个重要措施,对于我区招投标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必将起到较大的推动作用。(三)建立乡镇招投标统一平台,是建设法治吴兴、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的具体行动。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转变政府职能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建设法治政府。这些年来,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正在有序推进,乡镇招投标统一平台的建设,是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的客观需要,是建设法治吴兴、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实际行动。现阶段,我区有一部分小项目,因需要规范运作,进入了市招投标中心,但是,市招投标中心要收取一些费用,增加了单个小项目的投入成本。建设好我区的招投标统一平台,提供更多的优质服务、免费服务,一方面,是为业主单位提供了一条既方便又规范的招投标渠道。另一方面,是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集聚更多的资源,为我区加快发展所用。我们把招投标工作做好了,规范运作,交易各方的商务成本、交易成本就会降低,有利于促进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四)建立乡镇招投标统一平台,是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现阶段招投标活动的具体制度和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存在着一些漏洞,有少数干部在项目发包承包中,搞暗箱操作,甚至权钱交易,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如我区查办的道场乡黄墅村3名村干部侵占案,其中就有涉及工程项目问题,不搞招投标,前期不搞工程量测算清单,造成工程结算没有依据,村干部与包工头串通,搞权钱交易,最后在决算时,多报工程量、多算工程款,侵占集体资金后,几个村干部共同分赃。从全市来看,镇村干部因非法出租集体土地、串通投标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数不少。从这些年来看,这方面的问题容易引发基层干群关系的紧张,诱发上访,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招投标工作是一项十分敏感的工作,搞得好坏都会在群众中产生较大的影响。实践证明,凡是市场机制比较完善的地方,群众的监督也会更有效,腐败现象就会相应减少。这次,区委、区政府决定建立我区乡镇招投标中心,对市招投标限额以下的交易项目,实行集中统一的交易,提供规范化服务,必将推动基层招投标活动依法、规范运作,这是我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投标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各乡镇、街道、区级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二、明确目标,扎实推进乡镇招投标统一平台建设建立统一的乡镇招投标平台,是政府的一项“阳光工程”,也是一项“民心工程”,遵循“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运作统一监管”的原则。考虑到东部新区是我区加快发展的主战场,以及市限额以下的交易项目特别是建设工程项目,主要集中在我区东部几个乡镇的实际情况。因此,把吴兴区乡镇招投标中心的办公地点,设在八里店社区,全区市级招投标平台限额以下的交易项目逐步、分批纳入乡镇招投标中心进行统一交易,力求在程序适当简化的基础上,做到“纳入管理范畴、有组织领导、有制度执行、有场地办事、有人员监管”,具体要着重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明确进中心交易的范围,做到应进尽进。全区市级招投标平台限额以下的乡镇交易项目,全部纳入乡镇招投标中心统一交易,其他交易项目由区招管办委托乡镇招投标中心交易。具体进站交易项目的范围:一是各级政府财政资金和集体资金投资的交易项目;二是投资额在3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交易项目;三是全区建设项目交易、产权交易、物品采购和土地流转等交易项目。考虑到中心步入正常运转有一个过程,需要分期、分批纳入,逐步推进。大致打算用一年半的时间,分成四步走:第一步,应进中心交易的项目确定为,八里店镇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项目,南太湖投资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项目,从今天开始到7月底,大致运行时间为两个月。第二步,进中心交易的项目扩大到全区范围的建设工程项目,主要包括城建、水利、交通三类工程建设项目,大致从8月开始,运行到今年年底。第三步,应进中心交易的项目确定为,全区范围内产权交易、物品采购的相关招投标业务,大致运行时间从XX年初至XX年6月底。第四步,应进中心交易的项目确定为,全区范围内土地流转及其他交易项目的相关招投标业务,大致运行时间从XX年7月到XX年底。总的目标,就是到明年底,全区所有政府和村集体投资的建设项目、采购项目,以及其它交易项目全部进“笼子”,实现全覆盖,走出一条规范招投标市场管理的新路子。以上分批实施步骤,可视具体情况作适当调整。有的项目想要提前进中心运作的,基层有要求,中心能承担,可视情况,具体研究解决。有关主管部门的业务,如卫生系统的医药器械采购、教育系统的设备设施采购、农村集体土地和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以及采矿权出让等等,社发局、教育局、农林局、国土分局等主管部门都要根据条条上的规范,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何规范招投标、如何进入统一平台集中交易的意见、方案,下一步再进一步具体研究,与乡镇招投标中心衔接好。特别是集中采购问题,财政局要根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要求,针对我们既有政府采购,又有集体采购的新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既要规范管理、方便基层,又要与上衔接。总之,要本着资源共享的原则,力求在较短的时间内,我区乡镇招投标中心就能承担起,全区范围内所有应当进中心招投标的项目交易活动,并做到招投标活动规范、有序、优质、高效。在这里要强调的是,区里既然下决心,建立了这样一个乡镇招投标中心,态度十分明确,今后该进中心的项目,必须按照要求、步骤进中心,区域内招投标交易,搞“体外循环”的现象,要坚决杜绝。希望大家思想上要重视、行动上要落实,必须与区委、区政府的决策保持一致。(二)加快统一平台的正常运行,做到规范高效。八里店镇作为区委、区政府确定的负责平台建设和日常管理的主管单位,要抛开顾虑,放开手脚,切实履行好各项职责。在前期组建的基础上,要严格依照招投标规定,积极抓好现阶段进中心交易的招投标活动的组织与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好“服务优先,免费服务”的要求,为招投标单位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要及时受理和发布各项信息,严格审查参与招投标的各方资质,公平、公正组织评标,确保各项招投标交易依法、规范、公正。在确保中心正常运转的同时,要注意精心挑选、培养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招投标队伍。一方面,在内部要进一步明确分工、责任,落实工作。另一方面,要组织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学习培训,使具体操作人员熟练掌握招投标法律法规,涉及招标、投标、评标、定标等环节的操作规程,以及相关业务技能,不断提高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解决处理好招投标活动中的各种复杂情况。鉴于我区乡镇招投标中心履盖区域较大,其它西部乡镇距离较远,区招管办要尽快牵头研究可行的操作办法,要充分听取各乡镇的意见,确保在技术上、程序上为乡镇、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不能因此增加基层负担,影响工作效率。(三)完善招投标工作各项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根据我区招投标工作的实际,要着力于从源头上防范,强化制度约束,确保规范运作。一是建立比较完善的交易制度。着重根据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完善相关的招投标管理实施办法,制订具体的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形成操作程序严密合法、工作流程科学合理、交易过程方便统一的招投标工作制度体系,使每项招投标活动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对交易申请审核、公告发布、开标评标和中标公示等重要环节,要重点监管,严格把关,要坚持以制度规范程序、以程序保证公平,建立健全以规范招标人的招标行为、投标人的投标行为、服务人员的工作行为和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为重点的四大类监管制度,不断提高招投标市场监管的有效性。三是加强配套制度的建设。建立健全项目审查审批制度、评标人员抽选制度、信息发布制度、回避制度、施工情况反馈制度、工程验收和工程款拔付制度、档案制度等配套制度,规范整个招投标活动的运作过程,进一步营造好招投标交易环境。(四)规范招投标交易的操作行为,做到环环相扣。要突出把好四个环节:一是申请核准环节。原则上,凡交易项目,除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况、实行邀请招标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必须依法实行公开招投标。村一级的招投标项目,在交易申请前,还应事先提请村两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审议,涉及村民重大利益的项目,原则上还要村民公决。二是公告发布环节。业主单位或者是中心要根据核准的招标事项,认真编制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应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乡镇招投标中心对外公开栏等上面发布,让社会知晓。三是开标评标环节。中心要注重研究每一项招标活动的特殊性,分析具体情况,善于采取共性与个性相结合的办法,搞好招投标交易活动,特别是对开标、评标环节,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规范运作,避免各种舞弊行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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