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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部门 2016 年“扶贫日”工作协调会讲话稿同志们:自 2014 年起,每年的 10 月 17 日为全国“扶贫日” 。国家设立“扶贫日” ,是新形势下加强扶贫工作的有效载体,是创新社会扶贫体制机制的重大举措,是深化扶贫工作的有力抓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贫困弱势群体的特殊关爱。今年10 月 17 日是全国第二个“扶贫日” ,为开展好今年“扶贫日”活动,经省委、省政府同意,今天召开省直部门 2016 年“扶贫日”工作协调会议,就今年的“扶贫日”活动进行部署安排,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分工,确保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各项“扶贫日”活动有序推进。刚才,省直有关单位的负责同志交流了去年“扶贫日”活动的经验做法和今年“扶贫日”活动的工作打算,讲得都很好。下面,我讲三点意见,供大家参考。一、强化认识,准确把握扶贫开发工作新形势扶贫开发是一件大事,既是重大的发展问题,更是重大的政治问题,也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顺利推进,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事关国家的持续发展和长治久安,事关千百万贫困群众“小康梦”的实现。可以说,这三个重大问题、四个方面的重要性集中体现了扶贫开发工作的重大意义,也为扶贫开发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开展 “扶贫日”活动,是营造好、动员好、推进好扶贫开发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组织好这一活动,首先要准确把握当前扶贫开发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工作的自觉性。(一)党中央、国务院对扶贫开发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将扶贫开发作为关乎党和国家政治方向、根本制度和发展道路的大事,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工作和最艰巨的任务,提升到新的战略高度。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扶贫的重要讲话 20 多次,内容 2 万多字,国内考察 25 次,其中 14 次涉及到扶贫,有 7 次把扶贫作为主要或重要内容,连续 3 年第一次国内考察都是到贫困地区看真贫。今年,习近平总书记明确将扶贫开发作为全年工作和调研的重点,先后到云南、陕西、贵州等地调研考察扶贫工作,特别是 6 月份在贵州调研时提出了“六个精准”和“四个一批”的总体要求,为我们新时期做好扶贫开发工作指明了方向。李克强总理也多次就扶贫开发作出重要指示,多次到贫困地区考察调研。国务院连续两年将扶贫作为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督察内容。党中央、国务院对扶贫开发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推进力度前所未有。(二)省委、省政府对我省扶贫开发工作的组织推进力度前所未有今年以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系列指示特别是在贵州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省政府以强烈的历史使命感、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进一步加大了扶贫开发力度,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全省工作大局和中心工作,确定了“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体目标,以一系列高规格行动和一系列超常规举措强力推进扶贫开发。成立高规格的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先后召开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分片传达习近平总书记贵州调研讲话精神会议、文朝荣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暨全省扶贫攻坚动员誓师大会、全省贯彻贵州会议精神精准扶贫十堰现场会议等部署安排扶贫开发工作,组织 28 个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赴贵州实地考察学习。9 月 24 日,省委召开了十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专题审议并通过了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定 。在湖北史上,以省委全会的名义审议通过关于扶贫开发的指导性文件,这是第一次,重视程度前所未有。此外,省委、省政府以决定为统揽,建立贫困县约束机制、帮扶机制、考核机制、退出机制、激励脱贫机制、扶贫责任机制、精神支撑机制和用人导向机制为主要内容的精准扶贫管理体系、责任体系和精神支撑体系,打出政策组合拳,构建起了“1+N”扶贫攻坚支撑体系。(三)我省扶贫开发任务依然艰巨繁重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开展了有计划有组织的大规模开发式扶贫,贫困人口大量减少,贫困地区面貌显著变化,扶贫工作成效显著。尤其是“十二五”时期以来,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共解决了225.1 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问题。但是,因自然、社会、历史等方面原因,我省扶贫开发任务依然艰巨繁重,是贫困面较大的中部省份之一,全省共有 25 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4 个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国家确定的 11 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涉及我省的有武陵山、大别山、秦巴山 3 个片区,加上省定的幕阜山片区,共涵盖 37 个贫困县市区。截止 2014 年,全省建档立卡共识别贫困人口约 590 万人,贫困发生率为14.7%,其中扶贫户 366.8 万人、低保户 98.1 万人、五保户 8.5万人、扶贫低保户 107.4 万人,分别占63.2%、17.1%、1.5%、18.5%;共识别认定贫困村 4821 个,其中重点县和片区县 2442 个,插花贫困地区 2379 个,分别占50.7%、49.3%。面对艰巨繁重的扶贫开发任务,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要求,推进好包括“扶贫日”活动在内的各项扶贫工作,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加快推进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二、明确任务,扎实开展好今年“扶贫日”各项活动为开展好今年的“扶贫日”活动,经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同意,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印发了湖北省 2016 年“扶贫日”活动方案 (以下简称活动方案 ) ,明确了今年“扶贫日”各项活动安排,希望省直各有关单位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到“扶贫日”活动中来。(一)突出“扶贫日”活动的主题和目标任务。今年“扶贫日”活动的主题为:“1017,一起过上好日子” ,希望各有关单位紧紧围绕这一主题,按照活动方案的安排部署,通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扶贫日”活动,大力宣传新形势下扶贫开发政策,营造“人人皆愿为”的社会氛围,弘扬“人人皆可为”的公众理念,完善“人人皆能为”的参与机制,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精准扶贫,推动各方资源向贫困人口汇聚,促进各方力量向贫困地区整合,帮助我省农村贫困人口解决上学难、就医难、住房难、脱贫难等生产生活困难,提高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能力,让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同全省人民一道过上好日子。(二)营造好“扶贫日”的浓厚氛围。开展“扶贫日”活动,关键在于宣传发动,要突出舆论引导,全面介绍“扶贫日”活动主题、部署安排及推进情况等信息,提高公众对“扶贫日”活动的知晓度,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一是宣传内容要全面。活动方案中拟定的举办“扶贫日”论坛、召开“扶贫日”新闻发布会、发布“扶贫日”公募倡议书、发送“扶贫日”宣传信息、宣传先进典型事迹、播放扶贫公益广告、开展网络宣传等一系列宣传活动,希望各责任单位要组织实施好。二是宣传责任要落实。整个“扶贫日”活动的新闻宣传由省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协调指导各新闻媒体做好全省“扶贫日”活动宣传报道工作,省扶贫办及相关单位要积极协助、密切配合。三是宣传主题要突出。各主流新闻媒体要采取开辟专版专栏、撰写评论、制作宣传短片和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围绕今年活动主题进行专题宣传报道。四是典型宣传要聚焦。要大力宣传我省社会各界在参与扶贫开发工作中涌现出来的乐于承担社会责任、奉献爱心、扶贫济困的突出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国家近期组织开展了“2016 中国消除贫困奖”的评选表彰活动,共表彰 10 个团体或个人,并设 10 余个提名奖,我省共向国家推荐了 9 个候选人,有 3 个团体或个人进入终评,其中 1 名个人获得正奖,1 个团体和 1 名个人获得提名奖,各新闻媒体要重点宣传这 3 个团体或个人的事迹。同时,也要将我省向国家推荐的其他团体或个人作为重点宣传对象。五是新媒体宣传要跟进。湖北电信、湖北移动、湖北联通三大电信运营公司,要通过短信平台免费向全省手机用户发送“扶贫日”活动信息、开通社会捐赠平台,请省通信管理局积极沟通协调。(三)组织开展好“扶贫日”募捐活动。以“扶贫日”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扶贫募捐活动,对于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引导社会资源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集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按照活动方案的总体部署,今年 1017 前后,在省级层面将组织开展以企业或金融机构为对象的募捐活动和以社会团体为主体的劝募活动,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在扶贫开发资源动员、筹集、配置和使用等环节的作用。希望活动方案中明确的责任单位,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通过召开动员座谈会等方式,精心组织好相关活动,确保实效。一是组织国有企业开展募捐活动。此项活动由省国资委负责,要引导省属国有企业及中央在鄂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开展“扶贫日”募捐活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干部驻村扶贫帮扶工作和“千企帮千村”工程中的对口帮扶工作。二是组织民营企业开展募捐活动。此项活动由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联合负责,鼓励民营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开展“扶贫日”募捐活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千企帮千村”工程中的对口帮扶工作。三是组织金融机构开展募捐活动。此项活动由省政府金融办负责,引导组织金融机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开展“扶贫日”募捐活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干部驻村扶贫帮扶工作。四是组织社会团体开展公益劝募活动。今年,由湖北省红十字会、湖北省慈善总会、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湖北省扶贫基金会、湖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等 5 家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为 2016 年省级“扶贫日”活动捐赠受赠人。同时,由这 5 家社会团体各发起一个公益性扶贫项目,向社会开展扶贫公益劝募活动。这项活动,具体实施主体是 5 家社会团体,要制定出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主题、受益对象、运行方式、资助标准、监督管理机制等内容,及时向社会发布,省扶贫办要加强对 5 家社会团体的监督和协调。(四)组织开展好扶贫志愿者行动。此项活动由团省委牵头,省教育厅积极配合,要充分利用武汉高校众多、大学生资源丰富的优势,立足各高校团委及社团组织,组织广大青年大学生开展扶贫志愿者行动,以志愿者精神呼吁和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扶贫。扶贫志愿者活动,可采用舆论宣传、走访调查、实地体验、公开劝募等方式开展。三、强化协调,确保今年“扶贫日”活动成效“扶贫日”活动作为社会扶贫的创新举措,涉及多个部门、多个层面,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活动成效。(一)要密切协调配合。全省“扶贫日”活动在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按照“重心下移”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形成上下联动、省市县全面推进的活动格局。今天与会的省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活动方案明确的分工安排,切实履行职责,发挥职能作用,紧密协作、相互配合,主动承担和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省扶贫办具体承担全省活动方案拟订、沟通协调联络、相关活动组织实施和督办检查等日常工作,要加强与各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省直各相关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加强工作协调和信息沟通,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落实。(二)要强化扶贫募捐活动的监督管理。一是要把握活动基本原则。 “扶贫日”活动是一个长期的社会动员机制,扶贫公募活动要坚持自觉自愿、不下指标、不搞摊派的原则,坚持依法合规、公开透明、规范管理的原则,对有捐赠意愿的各类主体上不封顶、下不设限。二是要增强扶贫公募活动的透明度。建立健全信息披露机制,5 家公益性社会团体在接受扶贫捐款时,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对受赠的每一笔捐赠款项的来源、去向、成效均要通过网站等方式全程向社会公开,做到一目了然。三是要规范扶贫捐赠善款的使用管理。省扶贫办要在去年印发的关于加强“扶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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