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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产核资工作专题讲座,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2,主要专题:企业在清产核资工作中实物操作规程、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等。,3,一、清产核资工作的简介 1、本次清产核资背景 1)适应国有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需要; 2)认真贯彻落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3)摸清中央企业“家底”,核实中央企业资产质量; 4)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做好企业业绩考核、绩效评价等创造条件。,4,2、清产核资的目的,摸清家底,提高财务会计信息质量,为建立有效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系统打下基础; 核减损失,夯实资产,规范各级责任主体的法律和经济责任风险; 核实资本,为各级企业业绩考核、绩效评价、保值增值提供客观的依据; 以“清”为鉴,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和资产运营制度和机制,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和财务核算; 掌握全面的资产和财务信息,为推进资本运营、提高主业竞争力制定有针对性的对策。,5,3、清产核资工作实现的结果,1)清理原制度的资产损失和资金挂帐 2)确认新制度八项资产的预计损失 3)完善企业的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 4)建立新的会计核算及内控制度,6,4、本次清产核资的特点 1) 清产核资相关文件规范性、完整性加强; 2)明确中介机构介入及应承担责任;特别是主审所工作量及责任问题明确; 3)清产核资范围扩大且规定明确; 4)清产核资内容更加全面,包括问题的资产和负债;有问 题的基建的损失也可以申报; 5)损失认定的尺度放宽了,中间有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可以作为确认资产损失的证据,这对中介机构来说风险、责任增加; 6)损失处理的尺度放宽,以前要求先由企业自行消化,如企业自行消化有困难的可以申报核减权益;这次改为经确认的资产损失首先冲减权益无权益可冲的,再由企业自行消化。,7,二、企业在清产核资中的实务操作流程,一)、清产核资准备阶段 1)建立工作前提 领导前提-成立清产核资领导小组、专家技术鉴定小组 工作范围前提-依据规定确定清产核资范围,即确定清产核资的所有子企业和不纳入清产核资范围的子企业 制度前提-制定新制度,确定预计资产损失 技术前提-在会计事务所的协助下,制定技术实施细则,作为工作的技术指导及资产损失确认的依据,8,2)建立工作机制 定期汇报制度 不定期沟通制度 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与会计事务所的沟通,9,3)制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及具体实施方案 呈报国资委备案 主要撰写要件: 开展清产核资目的 清产核资领导小组的基本情况 工作组织方式和工作内容 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工作要求及工作纪律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10,二)、清产核资的实施阶段 账务清理与资产清查阶段-确定问题资产 损失证据的收集阶段-损益认定 清产核资报表的编制,11,三)、结果申报阶段 汇总整理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经企业权利机构审批 企业准备申报资料并向国资委报送。 四)、资金核实阶段 本阶段主要任务是配合国资委,作好解释工作,12,五)、账务处理阶段 清产核资结果经批复后,企业按批复文件进行账务调账处理,并将调账后经事务所审计后上报国资委备案 按规定程序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工作。 六)、完善制度阶段 根据清产核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参考中介机构的管理建议书对各项制度进行完善,本阶段可继续聘请中介机构参与。,13,三、清产核资的工作内容 账务清理 资产清查 价值重估 损溢认定 资金核实 完善制度,14,四、具体工作的重点及难点 1、具体工作的重点 债权性资产的核实 投资性资产的核实 存货资产的核实 总部及子企业对内对外担保、抵押、司法诉讼等清理 土地及不动产的权属问题的清理,15,2、工作难点及应对措施 损失证据的取证 外部证据与内部证据的兼容与替代 内部审批资料及文件 损失资产的判断 实物性资产的技术鉴定 专业标准的确定 企业与事务所的沟通与协助,16,五、特别关注的问题 1)企业的重视与协作 2)需要向国资委报备及汇报的情形 清产核资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备案 不纳入清产核资范围的子企业备案 新会计核算制度及案销账存等管理制度的备案 重大问题的请示及汇报 清产核资结果账务调整后备案 清产核资资产损失处理情况的备案 1)清产核资范围的界定问题 本次清产核资范围明显大于年报决算。主要是两者合并范围依据不一致形成,清产核资范围主要依据国资委规定;决算报表范围主要依据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确定,两者依据不同形成差异。,17,3)清产核资范围的界定问题 本次清产核资范围明显大于年报决算。主要是两者合并范围依据不一致形成,清产核资范围主要依据国资委规定;决算报表范围主要依据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确定,两者依据不同形成差异。 清产核资的特殊单位 A、省直有关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这次清产核资范围之内,省属国有企业下属的事业单位,如科研机构、医院、学校等,在这次清产核资的范围之内。 B、集体企业不属于本次清产核资的工作范围,不需要开展清产核资。 (三对于企业所属的关闭停业等难以持续经营的子企业,因客观原因确实难于开展清产核资的,由所出资企业向省国资委提出申请,经批准可不进行清产核资。但子企业资产及财务状况须由所出资企业负责清理,并按清查时间点账面数报省国资委备案。,18,2)、 资产损失核权益及列损益问题 A、目前文件规定很模糊,界定不清晰。企业一般根据自身的情况及利益,存在随意选择的情况。 B、核减权益顺序问题:先核销原制度损失,依据31号文规定执行;注意母公司合并后核减顺序与直接汇总口径的核减顺序不同,同时合并口径还须考虑少数股东权益的分摊;对资不抵债企业注意确定未确认投资损失;,19,预计损失的核减顺序问题:应核减期初未分配利润。对于未分配利润的负值,清产核资后的五年内用当年实现的利润进行弥补,五年后若还未弥补完,企业可申请用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进行弥补。 C、对于股份制企业(股份公司及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损失,若申请以核减权益方式处理的,原则上应由企业的所有股东按股权比例共同承担;但若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不同意按股权比例核减各自的权益,则清查出的资产损失由企业在当期损益中自行消化。,20,3)、资不抵债企业清产核资问题 对于资不抵债的企业,按照国资评价200358号)有关规定,也应纳入清产核资范围。对于这部分企业清查出的资产损失,在清产核资报表中暂作为冲减未分配利润处理。(存在资本公积及盈余公积是否核销目前没有确定),21,4)关停并转、清算企业清产核资问题 原则上纳入清产核资范围,按正常程序清产核资;因客观原因确实难于开展清产核资的,由所出资企业向省国资委提出申请,经批准可不进行清产核资,但按清查时间点账面数报省国资委备案。 正在清算中的企业,可以不纳入清产核资范围,待清算结果出来单独申报。,22,5)账外资产、债务等处理原则 清理出的各种账外资产以及账外的债权、债务等,作为清产核资的资产盘盈、盘亏或资金挂账处理,由中介机构出具经济鉴证证明后,企业作出详细说明,会同帐内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调整入账。 6)科目还原问题 “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和“固定资产清理”科目中核算的损失挂账,在填列相关“损失挂账分项明细表”时,应将在上述科目中核算的各损失挂账,通过会计技术性差错调整,从资产负债清查表的“账面数”到“基准数”,还原到原科目中报损。,23,7)、会计技术性差错调整问题 清产核资中关于“会计技术差错企业会计人员由于工作疏忽,或对会计制度理解有误造成的会计差错。” 会计技术差错不能确认为损失,如果是以前年度(2003年以前)发生的,经核查确认的,可以作为资产损失申报。 实务中应准备相关说明;对于是否调整,应视单位情况及重要性而定,建议清产核资单位尽量不做技术性差错更正,特别是涉及净资产调整。,24,8)、资产价值背离问题 A、本次清产核资原则上不进行价值重估,但对于账面价值和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需要进行重新估价的,须在立项申请报告中专项说明,并经审批。 B、存在价值背离的处理问题 企业主要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差额部分作为预计损失申报处理,但不得作为清产核资按“原制度”清查出的损失申报处理。,25,7)、 实物资产报损及外部鉴定问题 (1)鉴定问题:如分项、分类、或内部、外部 (2)残值估计 (3)存货进项税转出 (4)注册会计师方面问题,如:抽盘能否确认盘亏、如何判断损失或预计损失、盘亏原因和责任认定、对单项资产价值如何确定(是否均需入帐依据) (5)可否利用评估,哪些方面可以利用 (6)保险索赔如何判定,26,三、 事务所的工作的难点及应特别关注的问题,8)、长期投资核查问题 (1)长期投资制度差异: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投资没有实际控制权,采用成本法核算;拥有实际控制权,采用权益法核算并需要合并报表。 (2)长期投资核算损失问题 A、原按权益法核算,公司没有账务处理 由于公司没有按权益法进行核算形成差错,本次建议技术差错更正。 B、原按权益法核算,公司以作账务处理 正确,不调整 C、原成本法核算,新制度该为权益法核算 新制度由成本法调整为权益法核算,不应作为损失或收益申报处理,应根据财会200331号)的有关规定,在执行新制度时调整。 D、原成本法核算,新制度也按成本法核算 正确,不调整,27,三、 事务所的工作的难点及应特别关注的问题,9)、应付福利费及费用性损失核销问题 A、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企业因违法、违纪(如偷漏税、走私)等行为而被有关国家权力机构对相关财产进行罚没处理的资产一律不得作为资产损失申报。 B、对于以前年度企业的工资超支挂账,其中属于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实行减员增效、下岗分流、主辅分离等改革措施,一次性支付给职工的各种补贴形成的挂账。 C、对于以前年度企业的福利费用超支挂账,其中属于企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改革前发生的医药费用超支挂账。实务操作中有一定难度。,28,三、 事务所的工作的难点及应特别关注的问题,10)、已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企业申报的资产损失处理问题 此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范围包括已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这部分企业清查出的资产损失中可能包括了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 原则上已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申报的资产损失以补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方式申报。,29,三、 事务所的工作的难点及应特别关注的问题,11)、关于清产核资软件审核问题 在清产核资审核中,应注意清产核资软件的审核,要求企业对于清产核资软件中提示的审核错误信息进行说明,填列不正确的应要求改正,30,四、 预计损失确认应特别关注的问题,四、预计损失确认应特别关注的问题 1、计提预计损失与政策的一致性 2、预计损失金额的合理性,31,五、 执业企业会计制度审核重点,五、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审核重点 (一)、审核工作重点 1、申请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时间。规定所有企业必须于2005年1月1日起全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可以提前,但一般不得推迟。如果需要推迟,企业应当对推迟原因进行说明,并有充足的理由。,32,五、 执业企业会计制度审核重点,2、申请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范围。集团所属全部子企业(除按规定可不执行或暂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之外)原则上均应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可以不执行或暂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主要包括:境外企业,金融企业,尚不具备转制、并账条件的事业单位与基建单位,已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子企业。,33,五、 执业企业会计制度审核重点,3、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根据企业近几年(即上年、本年及未来两年)效益情况,结合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相关资产减值准备标准,分析每期新增资产减值准备对企业当期效益的影响。如果企业清产核资损失处理批复中,有以后年度列损益情况,应当同时考虑自列损益对企业当期效益的影响。企业清产核资损失批复确认后,未分配利润为负数,还应分析企业在未来会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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