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30页
第2页 / 共30页
第3页 / 共30页
第4页 / 共30页
第5页 / 共30页
第6页 / 共30页
第7页 / 共30页
第8页 / 共30页
第9页 / 共30页
第10页 / 共30页
亲,该文档总共30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第四节 国际贸易支付,国际贸易支付的复杂性:,1、汇率变动与外汇管制,2、双方的互不信任,交易货币的选择,特殊的支付工具,支付风险的平衡,特殊的支付方式,一、支付工具,货币,票据,支票:使用受限制,本票:主要用于赊销,汇票:最常使用,即使使用票据作为支付工具,合同中也 必须有货币选择条款,汇票:,1、概念:由出票人向受票人(付款人)开出的,要求受票人于见票时或者规定的某一将来时间,对某人或某人指定的人或持票人(收款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命令。,出票人,受票人 付款人,持票人 收款人,商 业 承 兑 汇 票,出票日期 年 月 日,(大写),汇票号码 第 号,付 款 人,收 款 人,全 称,帐 号,开户银行,行号,全 称,帐 号,开户银行,行号,出 票 金 额,人民币,(大写),汇票到期日,交易合同号码,千百十万千百十元角分,出票人签章,本汇票请予以承兑于到期日付款,本汇票已经承兑,到期无条件支付票款,承兑人签章,承兑日期 年 月 日,被背书人,背书人签章 年 月 日,被背书人,被背书人,背书人签章 年 月 日,背书人签章 年 月 日,(贴 粘 单 处),2、汇票的种类: (1)根据出票人的不同: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2)根据付款时间不同,即期汇票:“见票即付”,远期汇票,“见票后个月付款”,“出票后 个月付款”,定日付款“ 年 月日付款”,3、汇票的流程,出票,背书转让,提示,付款,(即期),承兑,(远期),付款,拒付,拒付,二、支付方式,买方直接付款(汇付),托收,银行信用证,(一)汇付,1、概念:买方通过银行主动将款项支付给卖方。 2、流程:,买方,款、委托,汇出行,付款委托书,汇入行,款,卖方,3、特点: (1)省钱、简便 (2)是否能收到款项,完全取决于买方的商业信用,对卖方风险太大 (3)常用于对余款的收取,(二)托收(Remittance),1、概念:指卖方以买方为付款人开立汇票,委托银行代为向买方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2、调整托收的法律(国际商务惯例): 1958年商业单据托收统一规则、国际商会,1978年改名为托收统一规则,1995年修订,3、跟单托收流程图:,卖方,1发货,2提单,3托收委托书、单、票,托收行,代收行,4、托收指示书、票、单,买方,5提示跟单汇票,6付款或承兑赎单,7提货,8、货汇通知书,9付款,第三人,7转让,4、当事人法律关系:,卖方,委托代理合同,托收行,代收行,委托代理合同,买方,无直接法律关系,无直接法律关系,5、托收的特点: (1)性质上属于商业信用 (2)基础法律关系是两个委托代理关系 (3)和汇付相比,买卖双方的风险有所平衡,但卖方仍然承担较大风险,6、种类:,光票托收,跟单托收,付款交单(D/P):适用于即期或 远期汇票,承兑交单(D/A):仅适用于 远期汇票,对于卖方来说,承兑交单的风险大于付款交单,(三)银行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1、概念:银行根据买方的请求开给卖方的一种保证有条件承担支付货款责任的书面凭证。 2、调整信用证的法律(国际商务惯例): 1930年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国际商会;七次修订;现行2007年7月1日生效的UCP600,信用证种类、 号码、日期等,开证行、申 请人、受益人,币种和金额,通知行、 议付行,装运及 货物条款,单据条款,特别提示、 费用承担等,3、议付信用证的流程: 前提:合同约定以信用证作为支付方式,买方,开证行,通知行 议付行,卖方(受益人),1申请、费用、押金,2开证、寄证,3通知,4发货,5提单,6单据、汇票,7议付货款(折扣),8提示跟单汇票,9偿付议付行,10通知付款赎单,11提货,11转让,4、当事人的法律关系,买方,开证行,通知行 议付行,卖方(受益人),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代理关系,无直接法律关系,单据、汇票买卖关系,单据买卖关系,单据买卖关系,5、信用证的特点:,1、属于银行信用,买卖双方的支付风险达到最大限度的平衡 2、属于单据买卖,即只要单证一致、单单一致,银行就要承担付款责任 3、信用证独立于买卖合同,6、银行的责任和免责,(1)银行的责任:单证一致、单单一致 (2)银行的免责: A、对任何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效力概不负责 B、传递失误 C、不可抗力造成的营业中断 D、不受买卖合同的约束和影响 E、被指示方行为的免责,信用证独立 原则,7、信用证欺诈,(1)信用证欺诈的种类(最主要): A、伪造信用证 B、伪造单据 C、以假货充真货 D、以恶意保函换取与信用证相符的提单,刑事诈骗,民事欺诈,保函欺诈问题:,保函:托运人出具给承运人的,保证承担因承运人签发符合信用证的提单而产生一切法律问题的书面文件,善意保函,托承之间有效,恶意保函,恶意清洁提单保函,倒签提单保函,预借提单保函,无效,保函,(双方对货物重量数量等存在分歧,无恶意串通性质),(双方有恶意串通性质),保函法律关系图解:,托运人(卖方),银行,单证一致单单一致,收货人(买方),承运人,提单是最终证据,因保函善意或恶意而不同,(2)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 含义:如果在银行对卖方提交的单据付款或承兑以前,发现或获得确凿证据,证明卖方有欺诈行为,可以请求法院向银行颁发禁止令 最初在美国法院判例中提出,目前在成文法中有规定的只有美国统一商法典 中国司法实践中也早有采用,并于2005年通过司法解释明确(提高)此原则适用的条件,8、信用证的种类:,(1)保兑信用证和不保兑信用证 (2)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 (3)可转让信用证和不可转让信用证 (4)循环信用证:准许受益人反复使用信用证项下的权利,直至达到规定的使用次数或者金额限度为止,9、UCP600对UCP500的主要修改,(1)取消了可撤销信用证的内容 (2)明确议付是对票据及单据的买入行为,兑付是指在信用证下除议付以外的一切与支付有关的行为 (3)要求银行处理单据的时间为不超过收单翌日起第五个工作日,案例:,甲国A公司与乙国B公司签订了从B公司进口1000台电视机的CIF合同,合同约定以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付款。A公司按合同要求向X银行申请开出了以B公司为受益人的信用证。B公司与承运人C订立了运输合同并将货物装船(运输合同受海牙规则调整)。由于电视机包装不牢且包装业已渗水,承运人拒绝签发清洁提单。B公司于是向承运人提供了保函,换取了承运人签发的清洁提单。此后,B公司去X银行结清了货款。,A公司拿到提单后,又将其转让给了本国的M公司。M公司在提货时,发现由于包装不固部分电视机已经受损。 请问:(1)作为M公司的法律顾问,对此货物损失应当如何处理? (2)本案中X银行是否有过失? (3)承运人在作出赔偿后,是否能从B公司处获得损偿? (4)如果承运人不愿签发清洁提单,B公司可以采取什么补救措施?,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