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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献爱心圆梦想”资助困难大学新生活动方案各普通高中:XX年高考已结束,我区再创辉煌。为落实盐都区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方案,兑现区委、区政府“不让一位考上大学的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的庄严承诺,区教育局、区慈善总会、团区委、区助学基金会和区红会决定联合开展XX年盐都区“献爱心圆梦想”资助困难大学新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助学范围凡XX年我区户籍被全国各大高校录取的大一新生。二、申报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且家庭确实贫困的学生即可申报:城乡低保户家庭学生;社会孤儿;学生、父或母重度残疾的;学生或其监护人患有重大疾病的诊断书);单亲家庭且经济特困的学生。三、相关要求家庭困难学生由学生毕业学校在严格审核的基础上推荐上报,资助单位将进行实地走访审核并最终确定资助对象,对经核查提供虚假材料及所述与家庭情况严重不符者将实行责任追究,相关手续必须到学生户籍所在镇民政办进行办理,并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申报学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学生个人申请报告一份,详细说明家庭情况和申报理由;学生本人填写贫困大学新生资助对象审批表,由学校签署意见并盖单位红十字公章审批表一份;学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学生家庭低保证和残疾证等有效证明复印件,民政部门出具的特殊困难证明;学生或监护人患有重大疾病证明复印件。各学校于7月31日前将xx区XX年资助困难大学新生汇总表电子件发送到xx,纸质申报材料请于8月5日前报区教育局507室,联系电话:xx四、助学发放经联合核实符合资助条件的大学新录取的学生,按一定的程序公示后,由所在学校通知组织,持个人身份证于8月下旬到规定时间、地点统一领取助学金。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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