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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当前我国职务犯罪的实证分析与对策研究当今世界,腐 败被称之为“ 全球灰色瘟疫” 、“腐败癌症”。正如有些学者所讲:无论是在少数发达的工业国家, 还是发展中国家;无论是在资本主义国家,还是在社会主义国家;也无论是被看作“典范”的西方民主国家,还 是脱胎于前东欧的新 “民主国家”;无论是在自称为“高度法制”的国家, 还是在以人为 本为核心的国家,腐败的存在无一例外地象瘟疫一样,极大地侵蚀着社会的公平正义,破坏着经济发展,腐蚀着政治清明。特别是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国外称之 为“ 公务员犯罪”或者“白领犯罪” 。在我国,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 实施的贪污受贿、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侵犯公民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管理职能,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犯罪,是国家工作人员滥用权力、亵渎权利的集中表现,是最为严重的腐败形式,其危害居各种腐败现象之首,它使社会公共原则和政府管理秩序遭到破坏,党和政府的形象被扭曲,国民的凝聚力被涣散,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没有保障,造成市场经济秩序紊乱和国家巨额资产浪费,效益下降,民心丧失,已 经成为危及国家和人民前途命运的心腹之患。所以,从古至今,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并且把 惩 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作为政权建设的重要 组成部分,颁布严厉的专门法律,组建权威的惩防机构,动员 广泛的群众参与,取得了明显 成效(透明国际、英国之行)。我们党也是一 样,长期以来十分重视反腐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从建党之日起,就把“ 反对腐败”2庄严地写在了自己的旗帜上。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三代领导人更加重视反腐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指出:反对腐败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斗争。党的十六大报告再次强调: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关系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党的十七大又进一步表明:坚决惩治和有效 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始终保持了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积极开展各项预防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反腐倡廉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透明国际的评价:我国从 98 年至 08 年,由 2.5 上升到 3.5,其他国家 则用了数十年)。但是,由于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 义初级阶段,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正在发生深刻 变化,市场经济体制还不成熟,一些领域体制、机制、制度还不够完善,客观上存在腐败现象滋生的空间和漏洞。加之一些党组织对 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疏于教育、疏于管理、疏于监督,少数党员干部作风不正、以权谋私导致腐败现象易发、高发,反腐 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贪污贿赂 犯罪的蔓延 势头在有些地区和部 门还没得到有效遏制。一 则 案件数额越查越大,全国检察机关 90 年查处的百万元以上案件仅 17 件,94 年上升到 367 件,96 年上升到 575 件。然而到了 2003 年至 2007 年的 5 年间,共查处百万元以上案件 35255 件,平均每年 7051 件。最高案值也在不断刷新,如河北省机械厅原副3厅长李友灿因受贿 4700 余万元被判处死刑,其 单笔受贿金额最高是 1600 万元;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受 贿 1.1 亿多元,其单笔受贿最高是 8250 万元,创下历史最高纪录等等。二则贪官职务越查越高。全国检察机关 93 年至 97 年,查处的县处级以上干部2903 人,其中厅局级干部 265 人,省部级 干部 7 人。而 2003 年至2007 年共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 13929 人,其中厅局级干部 930 人,省部级干部 35 人,分别上升了 380、251 和 400。三则顶风作案现象比较严重。我省近两年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中,当年或继续作案的占 78;我市 2005 年至 2008 年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中,当年或继续作案的占 53.1。这种现象一方面反映了我们侦破能力的提高;但另一方面说明这些犯罪分子藐 视法律,胆大妄为,无所顾忌。四则“一把手”犯罪突出。山东省检察机关近年来查处的 700 多名县处级干部中,担任“一把手”的占 57。河北省国税局原局长李真受贿案,牵出 40 多名“一把手 ”;马德、韩桂芝、田凤山受贿串案, 牵出 50 多名“一把手”;李大 伦受贿窝案,牵出 76名“一把手”;孙楚寅受贿案,牵出 30 多名 “一把手”等等。 “一把手”犯罪社会影响大、造成危害大、查办难度大, 这是我们应该认真对待的。二、渎职侵权犯罪对社会的破坏力日益凸显。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提交全国人大十一届一次会议的报告显示:2003 年至 2007年,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 34973 件/42010 人,渎职行为共造成 14049 人失去生命,2033 人严重伤残,直接经济损失达 439.8 亿。2008 年又立案侦查各类渎职侵权案件 7240 件4/8939 人,其中重特大案件 3211 件,县处级以上犯罪大要案 307人。有关部门作了一个对比分析,1998 年至 2002 年间,平均每件贪污贿赂犯罪案件造成的损失是 18 万余元,而同期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造成的损失是 245 万余元,二者相差近 25 倍。由此可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一个严重社会问题。其具体表现为:一是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如2007 年至 2008 年,全国发生的一次死亡 30 人以上的 18 起特大事故案,造成 680 人多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2 亿多元。有 136 人因执法者监管不作为而构成渎职侵权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有 350多人因失职渎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二是滥用职权,违法从事公务。有的国家工作人员一旦权力到手就狂妄自大,为所欲为。某地法院院长听到背后有人骂他,就命法警将骂人者捆绑毒打;某县县长对几名干部举报其违法行为不满,就指使政法部门将举报人定罪判刑;有的因单位或个人利益得不到满足,就利用职权,以“查税”、 “查费” 、查账”、 “查假”等手段报复执法对象。还有四川省成都市住房改革资金管理中心原主任杨灿智等人,因滥用职权,造成住房公积金损失 2 亿余元;湖南省娄底市原常务副市长等人因滥用职权,造成住房公积金损失 8200 万元。据著名经济学家胡鞍钢推算,我国每年因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的经济损失达 1 万亿元,占 GDP 的 6%左右。三是徇私舞弊,权钱交易。近年来,查办的司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犯罪案件,绝大部分与土地征用/房地产开发以及国家管控的重要资源、重要项目、重要配额有关。如成克杰、胡长清、刘方仁、李嘉廷、陈良宇等人,无一不5是插手经济活动,为自己和亲人牟利。广东省安监局原副局长胡建昌,受贿 4 万港币,便违规给一家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煤矿发了生产许可证。不到两个月,该煤矿发生透水事故,夺走了 123 名矿工的生命。四是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如海南省琼中黎族自治县法院一副院长,在缺乏执行事实和法律依据的情况下,竟批准拘留 85 名被执行人;河南省周口市一个住户,仅因对一名法院书记员的姐姐说了一句牢骚话,竟被公安局三个民警殴打致死,情节恶劣,令人发指。三、群体犯罪导致地域性窝案串案增多。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化大生产成为经济建设的主要形式,带来的是多环节、多层次的社会组织和管理,使得每一个环节都容易发生权钱交易,因而容易形成一个腐败链。再则,不少“一把手”犯罪造成的上行下效、交叉感染,加之金钱诱惑,很容易导致“ 一窝 蜂” 式的犯罪。从掌握的情况看,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这种地域性窝串案越来越多,涉及的人员越来越广,造成的危害和影响也越来越大。如原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成克杰因受贿等犯罪被判处死刑后, 中国新闻周刊以广西现象为题,披露了广西地区的腐败犯罪问题,仅 2000 年 1 月至 9 月,广西检察机关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 998 件。其中贪污贿赂案件 883 件 1020 人;渎职案件 115 件 145 人。从当时看,查处腐败分子之多、层次之高、领域之广、个案金额之大是绝无仅有的。辽宁省慕绥新、马向东案件中,涉案人员 400 余人,其中副省级 1 人、副市级 4 人、正局级11 人、副局级 7 人、县处级 100 余人,包括沈阳市原市长、常务副6市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和 2 名副院长、市政府秘书长和 3 名副秘书长以及 9 名局长,已收缴和扣押的赃款赃物、非法所得共计 2亿多元。黑龙江省马德案牵出了省政协主席韩桂芝、国土资源部部长田凤山、绥化市市长王慎义等 260 名官员。这一连环腐败案,涉案面积大、范围广、影响深,被媒体称为“建国以来最大的卖官案”。 马德作为市委书记,向下受贿,向上行 贿。下面 县长便上行下效,使贿赂下线延伸到乡镇一级,形成了一个跨省、地、县、乡在内的纵横交错的腐败生态链。湖南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受贿案牵出 158 名官员。李大伦因受贿 1400 余万元被判处死缓,市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曾锦春因受贿 3100 余万元被判处死缓,市长周政坤因受贿 1200 余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副市长雷渊利因受贿2300 余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他们的犯罪行为带坏了一大批干部,导致大面积腐败盛行,给党和政府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四、权色交易成为挑战社会公序良俗的一大毒瘤。近年来,作为贪腐共生现象的权色交易呈现出蔓延扩展的趋势。著名婚姻法专家巫昌祯教授的调查表明,领导干部腐败 60以上跟包“二奶”有关系,被查处的领导干部职务犯罪中,95以上有情妇。他们由权入色、由色入贪、贪色兼容的堕落轨迹惊人的相似。 南方周刊截取了 2000 年以来开庭受审和新近案发的 41 名省部级高官的样本进行分析,发现其中 36 名被曝拥有情妇。原中国建行董事长张恩照的辩护律师说他本人当过 39 个副省级以上高官的辩护人,只有张恩照一个人没有情妇。 人民论坛杂志开展了“党政领导干部应谨防哪些诱惑?” 的调查,结果显示,排在首位的是 “美色诱7惑和性贿赂”。所以,胡 锦涛总书记近几年来,三次在中 纪委全会上强调领导干部的作风问题,将作风建设上升到党性修养高度。权色交易造成的严重社会危害有:1.腐蚀了一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他们以权谋色首先导致了以权谋财,使色官变成贪官。2.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可以设想,我国每年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2500 人左右,95以上有情妇,就按每个情妇花销在 50 万以上,加起来这个数字也是惊人的。据说,云南省原省长李嘉廷在情人身上花费 3 千多万元,张家港市烟厂原厂长李国庭在情人身上花了 2 千多万元,郴州市原副市长雷渊利在 9 个情妇身上花了一大笔钱,仅在一个黄姓女人身上就花了 1500 多万元。3.严重干扰国家的政治生活和经济秩序。贪官包养情妇和接受性贿赂以后,必然要滥用职权或采取其他手段为其谋取不法利益,如违规审批、违规放贷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卖官买官、干扰正常的干部选拔程序;以色拉拢司法干部、导致司法腐败等等。如中国银行原副董事长刘金宝为回报情妇,先后违规批准贷款 18 亿,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4.严重破坏社会治安。一些地区黄色屡禁不止,贪官贪色是一个重要因素。再则,贪官贪色诱发许多不安定因素。如原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局长梁冠中杀“二奶” 后碎尸、原云南省昌宁 县委书记杨国瞿杀死情妇、原山西省阳泉市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科长王俊平雇凶杀死“二奶”母女焚尸等等,严重危害了社会治安的 稳定。总之,贪官贪色腐蚀的是党的干部,损害的是党和政府形象,损失的是人民群众的巨额财产,摧毁的是人们思想道德防线,败坏的是社会风气。8五、家庭成员共同犯罪同堂受审成了职务犯罪的一道法制教育的风景。一些领导干部不能廉洁自律,又放纵家人,导致亲情扭曲、防线失守,家庭变成了滋生腐败的温床。据有关部门对 3000多起案件进行分析,家庭成员共同犯罪有 510 起,约占 17。职务犯罪家庭化是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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