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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意见各村(居)、草庙、川东水厂: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我镇城乡供水一体化镇村水厂处置工作,确保全镇XX年全覆盖、家家喝上安全水的目标,制定镇村水厂处置工作意见。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市政府25次常务会议要求,按照“和谐、稳定,先集中后零星,先近后远,先易后难”的思路,扎实推进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二、主要目标按照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及大桥、白驹会议精神要求,我镇镇村水厂资产及人员处置确保在10月底前完成,12月底前完成相关人员及资产对接,成立草庙水务分公司,负责全镇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三、工作内容1、镇村水厂处置工作。镇级水厂处置工作具体负责实施。时间节点。村水厂资产评估8月30日前完成,9月30日前完成村级水厂处置并形成交接准备。镇水厂资产评估8月30日前完成,10月30日前完成镇级水厂处置、人员安置,并形成交接准备。12月30日前成立草庙水务分公司。镇村水厂处置工作按照时序进度和要求,全部完成后,移交市城乡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实现“处置到位,工程到位,运行到位”三同时。2、工程清障协调工作。各村(居)要成立专门清障小组,在镇水务分公司的组织下,负责镇到村、村到户管网的清障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村到户的管网清障、挖土恢复由各村(居)负责,安装由各村(居)推荐当地水工,经市水务公司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实行规范化作业。镇村水厂处置后到全面完成城乡供水一体化还有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各村(居)有义务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正常安全,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实施到位后,各村(居)仍然承担饮用水安全的监管责任。四、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城乡供水一体化镇村水厂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各村(居)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明确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做好矛盾协调,确保镇村水厂处置工作顺利完成。2、加大宣传力度。实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是市委、市政府今年1号民生工程,是从根本上解决全市几十万农村居民饮用水安全工程,各村(居)要充分利用广播、标语、横幅、公开栏、板报等宣传媒介,向广大农民宣传城乡供水一体化的重大意义,通过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到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工程中去。3、强化督查考核。镇纪检、组织等部门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查考核,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处置任务的村(居),给予一定的奖励;在规定时间未完成处置任务的村(居)将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管网工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的村(居),每超过三个月递减工程费用10%,递减部分由村(居)承担。以上意见,希即贯彻执行。第 3 页 共 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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