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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析诗经中情诗前言:爱情是人类最美好的向往,从人类诞生开始,爱情就注定与人类纠缠不清。在原始社会就有婚姻之神的流传,在西方也有丘比特爱神的神话,可以说爱情与婚姻就是延续人类社会的纽带。作为最早的诗歌诗歌总集,诗经中必然留下了许多古代社会青年男女爱情的印证。正文:诗经作为遗留了XX余年的一部巨著,是中国唯一一部脱去了脂粉与俗气的情爱文学圣典。诗经中的爱情主要集中在国风里,小雅里也有些,以郑诗、卫风里的情诗最为有名。这些诗主要是民歌,主人公基本上是对爱情强烈追求的青年男女。这些诗篇毫不掩饰地歌唱了人们心中的爱情及渴望,使后来许多封建学者感到很头痛。这些诗的存在,是对古代人类的爱情观、婚姻制度、民族风俗的有力的见证。古人非常强调婚姻、家庭的重要意义,用各种手段来干预婚姻和家庭,因此那时的青年男女是没有爱情自由的,相反往往会受到各种压抑和阻挠。而受压抑的又是女性占多数,也是女性的反抗最坚决。她们愿意为爱情付出一切,一旦陷入爱情,他们会不顾亲人和习俗的阻挠,大胆说出:“泛彼柏舟,在彼中河。髧彼两髦,实维我仪。之死矢靡它,母也天只,不谅人只。泛被柏舟,在彼河侧。髧彼两髦,实给我特。这死矢靡慝,母也天只,不谅人只。”(鄘风柏舟)。她们甚至大胆地自找对象,道出:“摽有梅,其实七兮!求我庶士,迨其吉兮!”(召南摽有梅),当它们得到幸福时,就会自然地唱出“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卫风木瓜)。正因为诗经中有太多对爱情露骨的直白,古代许多儒学家们,往往将诗经说成是“淫诗”,认为其内容有伤风化,不应该成为人们学习的对象。从传说中孔子删诗以来,在中国文学史上,对诗惊中的情诗的评价就有许多分歧,甚至到现在还是说法不一。一、历来对诗经中爱情诗的评价1、孔子评诗经古代认为诗经为淫诗的评论家声称是以孔子的话为依据,其实他们歪曲了孔子的话,而把自己的观点强加给了孔子。孔子说:“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证篇),这是他对诗经的总的评价。对于具体诗篇,孔子说:“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佾),这说明他认为诗三百都是思想健康的作品。因此,孔子很重视诗经在教育、政治活动等方面的作用,他强调学习诗经要学以致用。他教育学生要认真学习诗经,可见孔子对诗经是给予充分肯定的。后人对孔子的话的曲解,主要是在孔子对“郑声”的评价上作文章。孔子说:“行夏之时,乘殷之辂,服周之冕,乐则韶舞。放郑声,远佞人。郑声淫,佞人殆。”,又说,“恶郑声之乱雅乐也”。其实孔子所谓的韶、武、郑声,都是指音乐。“韶”指舜时候的音乐,“武”指周武王时候的音乐,“郑声”指春秋时代郑国的音乐。他认为郑国的音乐不好,并没有说郑国描写的爱情的诗篇是“淫诗”。孔子之后一直到秦汉,评论家的看法基本与孔子一致。2、毛诗序中的诗经汉末的毛诗序杂糅了秦汉以来关于郑卫之音的说话,但对诗经中描写爱情、婚姻的诗作了很大的曲解,对后世的诗经研究产生了极为恶劣的影响。如毛诗序说:“关雎,后妃之德也。”后妃,指周文王的妻子太太姒,说她“乐得淑女,以配君子,忧在进贤,不淫其色;哀窈窕,思贤才,而无伤善之心焉。”,这是对关雎之义的曲解。关雎是诗经的开篇,也是几千年来脍炙人口的名诗,她描绘了一个上层青年男子对意中女子的爱慕和追求,及其想象与那美丽女子结为伴侣时的情景。说其是后妃之德,实在是有点牵强附会,歪曲了诗经中的爱情的本来面目。3、朱熹眼中的诗经南宋的朱熹,他虽然抛弃了一些前人的羁绊,但他比毛诗序中对爱情、婚姻诗的解说更牵强附会。他为了维护封建伦理道德,采取了主观唯心主义的态度来解说诗经。在他眼中,诗经中郑卫描写爱情、婚姻的诗几乎都是淫诗。他在诗经集传里说:“郑、卫只乐,皆为淫声”,如他评价邶风静女:“此淫奔期会之诗也”。对卫风木瓜,他则说:“疑亦男女相赠答之辞,如静女之类。”意思说它是淫诗。他虽然承认它是爱情诗,但又以淫诗否定了它。4、明清以来对诗经中情诗评价的改观明清以来,有些研究诗经的学者,他们虽然没有摆脱封建礼教和婚姻制度的桎梏,但他们开始对南宋时期那种把诗经中描写爱情的诗一概视为“淫诗”加以排斥感到不满。许多学者在研究诗经时,已开始把郑、卫之音与郑、卫之诗歌分开,从而给予了诗经中的情诗以肯定评价。由于他们世界观的局限,他们只肯定了其中的一部分描写爱情的诗篇,把另外一部分仍然归于“淫诗”之列,但相比前人已经有了很大进步了。杨慎、戴震、陈启源等学者都不同程度地驳斥了将诗经中的情诗诬为淫诗的观点到现在,人们对诗经中的爱情、婚姻诗的评价已经逐步趋于客观化了,恢复了这些作品的本来面貌。诗经中的爱情诗展示给了我们人类美好的情感世界。突出了情窦初开的青年男女对生命内在本初结构恢复完整的焦渴,还原了生命与生活的意义。诗经歌咏了礼制完善之初时周代社会男女交往的清纯、自然和本性,表现出对人生命本体的尊崇和对人的个体价值的强烈追求,这是中国古代文化中最光辉的思想,是最纯朴的思想。诗经时代的情感是真挚的、纯真的、山花烂漫的、天真无瑕的,正如歌德所描绘的少年维特的烦恼一样,哪个少年不钟情?哪个少女不怀春?诗经时代有少年对在水一方的女孩的思慕,但是“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永远让河边的少男怅惘若失。诗经的情感是纯朴的,“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简单明了,酣畅淋漓。正是因为诗经是人类童年时代天真纯朴,烂漫自由的思想的表达,因此后期的经学家、道学家批判为蛊惑之词,而这种未经礼教桎梏的,恰恰是自然的人性,是一种活泼生命的体现,是真正意义上的对天地精神的遵从。它标志着和谐、自由、平等,散发着愉快与天真的气息。二、诗经中情诗的分类1、描写恋爱生活的诗古代的劳动人民自春天到夏历十月为农忙时期,这时人们集中在野外,从事耕作。在春耕之前的二月到三月初举行各种祭祀仪式,也允许男女青年进行恋爱活动。青年男女到郊外踏青休憩,参加盛大集会,男女在自由接触中就可以表达真挚的爱情,以求进一步结合。他们的情歌大都是在这个时期唱出来的,这种描写恋爱生活的诗往往写得浪漫欢快,直接歌颂了男女主人公对美好爱情的喜悦和向往。如郑风中的野有蔓草:野有蔓草,零露漙兮。有美一前言:爱情是人类最美好的向往,从人类诞生开始,爱情就注定与人类纠缠不清。在原始社会就有婚姻之神的流传,在西方也有丘比特爱神的神话,可以说爱情与婚姻就是延续人类社会的纽带。作为最早的诗歌诗歌总集,诗经中必然留下了许多古代社会青年男女爱情的印证。正文:诗经作为遗留了XX余年的一部巨著,是中国唯一一部脱去了脂粉与俗气的情爱文学圣典。诗经中的爱情主要集中在国风里,小雅里也有些,以郑诗、卫风里的情诗最为有名。这些诗主要是民歌,主人公基本上是对爱情强烈追求的青年男女。这些诗篇毫不掩饰地歌唱了人们心中的爱情及渴望,使后来许多封建学者感到很头痛。这些诗的存在,是对古代人类的爱情观、婚姻制度、民族风俗的有力的见证。古人非常强调婚姻、家庭的重要意义,用各种手段来干预婚姻和家庭,因此那时的青年男女是没有爱情自由的,相反往往会受到各种压抑和阻挠。而受压抑的又是女性占多数,也是女性的反抗最坚决。她们愿意为爱情付出一切,一旦陷入爱情,他们会不顾亲人和习俗的阻挠,大胆说出:“泛彼柏舟,在彼中河。髧彼两髦,实维我仪。之死矢靡它,母也天只,不谅人只。泛被柏舟,在彼河侧。髧彼两髦,实给我特。这死矢靡慝,母也天只,不谅人只。”(鄘风柏舟)。她们甚至大胆地自找对象,道出:“摽有梅,其实七兮!求我庶士,迨其吉兮!”(召南摽有梅),当它们得到幸福时,就会自然地唱出“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卫风木瓜)。正因为诗经中有太多对爱情露骨的直白,古代许多儒学家们,往往将诗经说成是“淫诗”,认为其内容有伤风化,不应该成为人们学习的对象。从传说中孔子删诗以来,在中国文学史上,对诗惊中的情诗的评价就有许多分歧,甚至到现在还是说法不一。一、历来对诗经中爱情诗的评价1、孔子评诗经古代认为诗经为淫诗的评论家声称是以孔子的话为依据,其实他们歪曲了孔子的话,而把自己的观点强加给了孔子。孔子说:“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证篇),这是他对诗经的总的评价。对于具体诗篇,孔子说:“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佾),这说明他认为诗三百都是思想健康的作品。因此,孔子很重视诗经在教育、政治活动等方面的作用,他强调学习诗经要学以致用。他教育学生要认真学习诗经,可见孔子对诗经是给予充分肯定的。后人对孔子的话的曲解,主要是在孔子对“郑声”的评价上作文章。孔子说:“行夏之时,乘殷之辂,服周之冕,乐则韶舞。放郑声,远佞人。郑声淫,佞人殆。”,又说,“恶郑声之乱雅乐也”。其实孔子所谓的韶、武、郑声,都是指音乐。“韶”指舜时候的音乐,“武”指周武王时候的音乐,“郑声”指春秋时代郑国的音乐。他认为郑国的音乐不好,并没有说郑国描写的爱情的诗篇是“淫诗”。孔子之后一直到秦汉,评论家的看法基本与孔子一致。2、毛诗序中的诗经汉末的毛诗序杂糅了秦汉以来关于郑卫之音的说话,但对诗经中描写爱情、婚姻的诗作了很大的曲解,对后世的诗经研究产生了极为恶劣的影响。如毛诗序说:“关雎,后妃之德也。”后妃,指周文王的妻子太太姒,说她“乐得淑女,以配君子,忧在进贤,不淫其色;哀窈窕,思贤才,而无伤善之心焉。”,这是对关雎之义的曲解。关雎是诗经的开篇,也是几千年来脍炙人口的名诗,她描绘了一个上层青年男子对意中女子的爱慕和追求,及其想象与那美丽女子结为伴侣时的情景。说其是后妃之德,实在是有点牵强附会,歪曲了诗经中的爱情的本来面目。3、朱熹眼中的诗经南宋的朱熹,他虽然抛弃了一些前人的羁绊,但他比毛诗序中对爱情、婚姻诗的解说更牵强附会。他为了维护封建伦理道德,采取了主观唯心主义的态度来解说诗经。在他眼中,诗经中郑卫描写爱情、婚姻的诗几乎都是淫诗。他在诗经集传里说:“郑、卫只乐,皆为淫声”,如他评价邶风静女:“此淫奔期会之诗也”。对卫风木瓜,他则说:“疑亦男女相赠答之辞,如静女之类。”意思说它是淫诗。他虽然承认它是爱情诗,但又以淫诗否定了它。4、明清以来对诗经中情诗评价的改观明清以来,有些研究诗经的学者,他们虽然没有摆脱封建礼教和婚姻制度的桎梏,但他们开始对南宋时期那种把诗经中描写爱情的诗一概视为“淫诗”加以排斥感到不满。许多学者在研究诗经时,已开始把郑、卫之音与郑、卫之诗歌分开,从而给予了诗经中的情诗以肯定评价。由于他们世界观的局限,他们只肯定了其中的一部分描写爱情的诗篇,把另外一部分仍然归于“淫诗”之列,但相比前人已经有了很大进步了。杨慎、戴震、陈启源等学者都不同程度地驳斥了将诗经中的情诗诬为淫诗的观点到现在,人们对诗经中的爱情、婚姻诗的评价已经逐步趋于客观化了,恢复了这些作品的本来面貌。诗经中的爱情诗展示给了我们人类美好的情感世界。突出了情窦初开的青年男女对生命内在本初结构恢复完整的焦渴,还原了生命与生活的意义。诗经歌咏了礼制完善之初时周代社会男女交往的清纯、自然和本性,表现出对人生命本体的尊崇和对人的个体价值的强烈追求,这是中国古代文化中最光辉的思想,是最纯朴的思想。诗经时代的情感是真挚的、纯真的、山花烂漫的、天真无瑕的,正如歌德所描绘的少年维特的烦恼一样,哪个少年不钟情?哪个少女不怀春?诗经时代有少年对在水一方的女孩的思慕,但是“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永远让河边的少男怅惘若失。诗经的情感是纯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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