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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5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清包工合同发包人(简称甲方) : 联系电话: 承包人(简称乙方) :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江苏省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2. 住房结构: 室 厅 厨 卫 阳台,施工面积 平方米。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清包承包方式。乙方包工,甲方提供材料。第二条 合同价款 清包工工程款总费用:¥ 元, 大写(人民币) : 。经双方约定,此工程款为一口价,包含所有费用。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内容如有小的变动,双方将不更改工程款,当有大的变更(变更工程量超过工程总量的25%)时应在变更前友好协商,按实另计。第三条 工程期限工程期限为_天,开工日期 _ _年_月_日,竣工日期_ _ 年_月_日。以上规定工期为指导工期,为保证施工质量,原则上不少于以上工期,也不应超过工期 15 天。如遇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等问题,或因长时间特殊天气对某些施工项目确有影响的,则相应顺延竣工日期。另,如双方经过协商,对工期的 2 / 15延长达成一致意见,则按达成的统一意见执行(如延长工期后遇春节假期,甲方允许乙方春节期间停工 7 至 12 天) 。节点名称 时间协议签订完成 水、电、管线隐蔽工程验收完成木工、瓷砖铺贴等工程,甲方验收 完成粉刷和油漆工程,甲方验收 完成安装,清洁工程,甲方验收 竣工验收,甲方验收 第四条 施工图纸 1. 甲方若有图纸须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并负责交底工作。2. 甲方若无图纸,须向乙方交代清楚要求,乙方施工前须画草图让甲方认可。第五条 发包人义务1. 开工前 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2.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3.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4.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第六条 承包人义务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2. 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3. 乙方负责每日及时清运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将垃圾袋装化,并按照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地点堆放。 3 / 154.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5.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6.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7. 乙方应做好对施工完成的成品保护工作。第七条 工程变更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第八条 材料供应的约定 1. 乙方必须至少提前 7 天书面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甲方提供的材料清单,并注明该所需材料的数量。甲方应在 7 天内及时将采购材料供应到现场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2. 甲方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应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3. 乙方应帮甲方收货并验收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发现质量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4. 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工地现场,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按材料购买价补偿给甲方。5. 甲方所购材料(除 之外)如果送货至施工所在地的楼下,乙方任何作业人员应有责任搬运上楼。6. 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或擅自处理。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材料价格双倍补偿给甲方。7.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任何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8. 如若甲方授权乙方购买所需材料,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建材供应点购买材料,并开具正式发票。第九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4 / 15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不可抗力;()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4.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5. 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和验收手续,双方应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上签字确认。6. 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通过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乙方应将有关资料(包括管线竣工图、_ _)送交甲方,双方应填写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装饰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通过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承担返工及延期交付的责任。第十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 1. 工程款付款方式:经双方认可,工程款付款时间表如下: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付款时间 付款比例标准 实际金额协议签订完毕,正式开工十日内 5%水、电、管线隐蔽工程通过验收 10% 5 / 15完成木工、瓷砖铺贴等工程,并由甲方验收通过后20%完成粉刷和油漆工程,并由甲方验收通过后 20%完成安装,清洁工程,并由甲方验收通过后 10%竣工验收,甲方验收通过当天 20%保修尾款,甲方入住后 个 月内 15%合计 100%2. 双方款项往来均应于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付款确认单签字确认。3.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应立即予以改正,在未达到甲方的整改要求前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4. 甲方付款乙方应开具收据,甲方应予以保存,竣工结算后乙方收回收据并应开具税务统一发票交甲方。5. 工程结算:见附件五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第十一条 劳动力管理 1. 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进场所有作业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2. 未经甲方许可,非工地作业人员不得在工地过夜。3. 甲方应及时替乙方办理小区出入证件并支付相关费用。乙方应保管好出入证件,如果遗失,则乙方需赔偿办理证件所需的相关费用。4. 乙方应具备在上海市暂住的一切证件,因证件不全引起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5. 乙方指定 为工地现场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指定_为工地替补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6.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换作业人员,工地现场必须保持 人以上的作业人员。7. 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殆工。8. 乙方负责人_ ,必须严格抓好施工质量,每隔_天到场一次,检查工程进度和质量。 6 / 159. 业主对表现不好的作业人员有权要求掉换,乙方不得拖延。10. 乙方应保证在本小区内没有双包和半包的工程。第十二条 施工机具 1. 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2. 因工具不良所产生的易耗品(如钻头、锯片等)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一半,甲方代购,在工程完工后根据正式发票结算。第十三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2. 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装修指南,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3. 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必须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协商,经确认后方可施工。 4. 乙方应加强对现场作业人员思想道德教育,作业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违法乱纪,一旦发生问题,后果自负。5. 乙方应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防火、防盗,严格管理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施工现场内禁止一切火种,严禁在施工现场内生火、吸烟。做饭必须在指定区域内进行,并应注意煤气使用安全。6. 现场作业人员要文明施工,禁止野蛮施工。如:要爱护室内原有设施,墙身已油漆或贴墙纸后不得将木板靠置在墙上,重物或有钉子的木板不准在地板或瓷砖上拖动,不准踏在家具面板、门、抽屉或台盆上工作。不要让水泥、沙石、硬纸等建筑材料或垃圾充塞排水管道。甲方所有的物品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处理等。7. 乙方如违反 5、6 的规定,造成甲方设施、设备、居室等部位损坏以及其他任何损失的,均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 7 / 158. 乙方应保障作业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如果施工中作业人员发生人身和财产伤害,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涉。第十四条 质量保证和维修 1. 本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 年,另外,隐蔽工程保修五年,终身维护。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修单 。2. 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合理限期内无偿维修,直到解决质量问题。3. 普通维修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三天内及时维修,特殊情况(水、电问题)乙方必须在 24 小时内赶到并维修。4. 若因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时完成维修,甲方可以先行修缮,并就因修缮支出的费用,自支付该费用之日起至乙方实际履行质量保证责任止的期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要求乙方予以赔偿。5. 本工程施工期间和保修期间内如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引起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修复及赔偿。第十五条 违约及违约责任1. 本工程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2. 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经过修理或者返工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3. 在满足质量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条件下,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对工程进行验收和付款的,至逾期 7 天后,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_元违约金。4.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至逾期 7 天后,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_元违约金。 5. 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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