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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案例分析题(共4题,每题20分)(一)某项目部承建一项城市道路工程,道路基层结构为200 mm厚碎石垫层和350 mm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项目部按要求配置了安全领导小组,并成立了以安全员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由安全员、项目经理及工长组成。项目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检查标准要求在工地大门口设置了工程概况牌、环境保护制度牌、施工总平面图公示标牌。项目部制定的施工方案中,对水泥稳定碎石基层的施工进行详细规定:要求350 mm厚水泥稳定碎石分两层摊铺,下层厚度为200 mm,上层厚度为150 mm,并用15 t压路机碾压。为保证基层厚度和高程准确无误,要求在面层施工前进行测量,如出现局部少量偏差则采用薄层补贴法进行找平。在工程施工前,项目部将施工组织设计分发给相关各方人员,以此作为技术交底并开始施工。问题1指出安全领导小组的不妥之处,改正并补充小组成员。2根据背景资料,项目部还需设置哪些标牌?3指出施工方案中错误之处并给出正确做法。4说明把施工组织设计直接作为技术交底做法的不妥之处并改正。(1) 1安全领导小组的不妥之处:成立了以安全员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领导小组。改正:应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领导小组。小组成员还应包括: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根据背景资料,项目部还需设置的标牌:安全纪律牌;防火须知牌;安全无重大事故计时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牌;施工项目经理部组织及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图。3施工方案中错误之处及正确做法。(1)错误之处:用15 t压路机碾压。正确做法:宜采用1218 t压路机作初步稳定碾压,混合料初步稳定后用大于18 t的压路机碾压,压至表面平整、无明显轮迹,且达到要求的压实度。(2)错误之处:出现局部少量偏差采用薄层补贴法进行找平。正确做法:应采用挖补100 mm的方法再进行找平,严格遵守“宁高勿低,宁刨勿补”的原则。4不妥之处:项目部将施工组织设计分发给相关各方人员,以此作为技术交底并开始施工。改正:施工技术交底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及工序施工交底。各种交底的文字记录,应有交底双方签认手续。 (二)某施工单位承接了一项市政排水管道工程,基槽采用明挖法放坡开挖施工,宽度为65 m,开挖深度为5 m,场地内地下水位位于地表下1m,施工单位拟采用单排井点降水,井点的布置方式和降深的示意图如下图所示。问题1指出降水井点布置的不妥之处,并写出正确的做法。2降水深度是否妥当,如不妥,请改正。3网络进度图上有两个不符合逻辑的地方,请在图上用虚线画出虚工作,让逻辑更合理。4计算本工程的总工期,并指出关键线路。(2) 1降水井点布置的不妥之处及正确的做法。(1)不妥之处:采用单排井点降水。正确做法:宜采用双排线状布置。(2)不妥之处:井点管布置的位置。正确做法:井点管应布置在基坑(槽)上口边缘外1015 m。(3)不妥之处:井点自基坑(槽)端部的位置。正确做法:井点自基坑(槽)端部再延伸1015 m,以利降低水位。2降水深度不妥当。改正:降水深度应大于05 m。3修改后的网络进度图如下图所示。 (三)某建设单位与A市政工程公司(简称A公司)签订管涵总承包合同,管涵总长800 m,A公司将工程全部分包给B公司(简称B公司),并提取了5%的管理费。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分包合同中约定:(1)出现争议后通过仲裁解决;(2)B公司在施工工地发生安全事故后,应赔偿A公司合同总价的05%作为补偿。B公司采用放坡开挖基槽再施工管涵的施工方法。施工期间A公司派驻现场安全员发现某段基槽土层松软,有失稳迹象,随即要求B公司在此段基槽及时设置板桩临时支撑。但B公司以工期紧及现有板桩长度较短为由,决定在开挖基槽2m深后再设置支撑,且加快基槽开挖施工进度,结果发生基槽局部坍塌。造成一名工人重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检查时,发现B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责令其停工,A公司随后向B公司下达了终止分包合同通知书,B公司以合同经双方自愿签订为由诉至人民法院,要求A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或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问题1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反映出A公司和B公司分别在安全管理上存在什么具体问题?2B公司处理软弱土层基槽做法违反规范中的什么规定?3法院是否应当受理B公司的诉讼?为什么?4该分包合同是否有效?请说明法律依据。5该分包合同是否应当继续履行?针对已完成工作量应当如何结算?6发生事故后B公司是否应该支付合同总价的05%作为补偿?说明理由。(3) 1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反映出A公司在安全管理上存在的具体问题:A公司不应当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进行分包;应当审核批准分包商编制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应当提供或验证必要的安全物资、工具、设施、设备;应当确认分包商进场从业人员的资格。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反映出B公司在安全管理上存在的具体问题:要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应认真贯彻执行工地的分部分项、分工种及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总包方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安全防护设施、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等必须认真管理,发生问题和隐患,立即停止施工,落实整改。2B公司处理软弱土层基槽做法违反规范中的支撑应随着挖土的加深及时安装,在软土或其他不稳定土层中,开始支撑的沟槽开挖深度不得超过10 m的规定。3法院不应当受理B公司的诉讼。理由:分包合同中约定出现争议后通过仲裁解决。4该分包合同无效。法律依据:A公司不应当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进行分包。5该分包合同不应当继续履行。针对已完成工作量应当实际已经完成工程量来结算。6发生事故后B公司不应该支付合同总价的05%作为补偿。理由:合同无效 (四)某项目部承接华北地区某城市道路绿化工程,为全长25 km,道路两侧栽植行道树,按设计要求,行道树为深根性的国槐。胸径为1215 cm。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事件1:国槐带土球移植,土球大小符合规范要求,项目部在苗木运来之前挖好了树穴,树穴上大下小,上口径比下口径大1520 cm,树穴上口直径与土球直径接近,挖出的表土和底土混合均匀后放置一边备用。事件2:在挖树穴时发现,有3个树位处地表下06 m处有页岩,针对出现的问题,项目部与建设方口头协商后,将此3株树改为灌木的变更方案。事件3:为保证树木成活,项目部在树木定植后第三天开始连续浇水3天,每天一次,浇水三次之间,中耕一次。事件4:施工完毕,项目部对栽植做了记录,作为验收资料,内容包括:土壤特性、气象情况、环境条件、种植位置、栽植后生长情况、采取措施以及栽植人工和栽植单位与栽植者的姓名等。问题1指出事件1中项目部做法的错误之处,并改正。2分析事件2中项目部更改设计的原因,指出项目部和建设方口头协商做法不妥之处。并纠正。3指出事件3中的不妥之处,并改正。4事件4中的验收资料还有什么? (4) 1事件1中项目部做法的错误之处及正确做法。(I)错误之处:树穴上大下小,上口径比下口径大1520 cm。正确做法:挖种植穴、槽应垂直下挖,穴槽壁要平滑,树穴上下口径大小要一致。(2)错误之处:树穴上口直径与土球直径接近。正确做法:树穴直径应较土球直径加大1520 cm,深度加大1015 cm。(3)错误之处:挖出的表土和底土混合均匀后放置一边备用。正确做法:挖出的表土和底土、好土、坏土分别置放。2事件2中项目部更改设计的原因:树位处地表下06 m处有页岩,不符合深根性国槐成长所必须的最低限度土层厚度的要求。项目部和建设方口头协商做法不妥之处:口头协商。正确做法:应书面协商,并办理签字手续,双方加盖公章,由设计单位提出变更方案。3事件3中的不妥之处,并改正。(1)错误之处:树木定植后第三天开始浇水。正确做法:树木定植后24 h内必须浇上第一遍水(头水、压水),水要浇透。(2)错误之处:浇水三次之间,中耕一次。正确做法:浇三水之间,都应中耕一次。4事件4中的验收资料还有:栽植时间、栽植材料的质量。 背景资料某市政供热管道工程,供回水温度为95/70,主体采用直埋敷设。管线经过公共绿地和A公司场院,A公司院内建筑密集,空间狭窄。供热管线局部需穿越道路,道路下面敷设有多种管道。项目部拟在道路两侧各设置1个工作坑。采用人工挖土顶管施工,先顶入DN1000mm混凝土管作为过路穿越套管,并在套管内并排敷设2根DN200mm保温供热管道(保温后的管道外径为320mm),穿越道路工程所在区域的环境条件及地下管线平面布置如下图所示。地下水位高于套管管底0.2m。问题:1、按照输送热媒和温度划分,本管道属于什么类型的供热管道?2、顶管穿越时需要保护哪些建(构)筑物?3、顶管穿越地下管线时应与什么单位联系?4、根据现场条件,顶管应从哪一个工作坑始发?说明理由。5、顶管施工时是否需要降水?写出顶管作业时对地下水位的要求。6、本工程的工作坑土建施工时,应设置哪些主要安全设施?答:1.属于低温热水管道。2.需要保护中水、污水、雨水管、给水管。3.与供水单位、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城市政府绿化行政主管部门、A公司。4.从1号井始发。1号井附近为绿地,场地开阔,便于清运挖掘出来的泥土和有堆放管材、工具设备的场所。2号工作坑临近办公楼、宿舍楼,人流量较多,不安全。5.需要降水。降到管底以下不小于0.5m处。6.护栏、安全警告标志、警示灯、防汛墙等背景资料某公司承接了一项市财排水管道工程,管道为DN1200mm的混凝土管,合同价位1000万元,采用明挖开槽施工。项目部进场后立即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拟将表层杂填土放坡挖除后再打设钢板桩。设置两道水平钢支撑及型钢围檩,沟槽支护如下图所示。沟槽拟采用机械开挖至设计标高,清槽后浇筑混凝土基础;混凝土直接从商品混凝土输送车上卸料到坑底。在施工至下管工序时,发生了如下事件:吊车支腿距沟槽边缘较近致使沟槽局部变形过大,导致吊车倾覆;正在吊装的混凝土管道掉入沟槽,导致一名施工人员重伤。施工负责人立即将伤员送到医院救治,同时将吊车拖离现场,用了两天时间对沟槽进行清理加固。在这些工作完成后,项目部把事故和处理情况汇报至上级主管部门。问题:1、根据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本工程属于小型、中型还是大型工程?说明该工程规模类型的限定条件。2、本沟槽开挖深度是多少?3、用图中序号(1)-(5)及“ ”表示支护体系施工和拆除的先后顺序。4、指出施工组织设计中错误之处并给出正确做法。5、按安全事故类别分类,案例中的事故属哪类?该事故处理过程存在哪些不妥之处。统解析:1.属于中型工程。3000万元属于大型。2.开挖深度为5.6m.3.安装顺序(3)(4)(1)(5)(2)。拆除顺序:(2)(5)(1)(4)(3)4.(1) 拟将表层杂填土挖除后再打设钢板桩错误,应先打钢板桩后挖除表层杂填土。(2)沟槽拟采用机械开挖至设计标高错误,应预留30cmm厚由人工开挖至设计标高。(3)混凝土直接从商品混凝土输送车上卸料到坑底错误,槽深超过2m,应设滑槽或串筒倾倒砼。5.属于一般事故。(1)将吊车脱离现场,用了两天时间对沟槽进行清理加固错误,应保护现场。(2)工作完成后,项目部把事故和处理情况汇报至上级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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