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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年产10000立方米胶合板项目建设单位:梁山坤宝木业有限责任公司(盖章)编制日期:2019年3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年产10000立方米胶合板项目建设单位梁山坤宝木业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梅庆坤联系人梅庆坤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黑虎庙镇师庄村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272000建设地点梁山县黑虎庙镇师庄村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C2021 胶合板制造占地面积(平方米)3078m2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200环保投资(万元)1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5%评价经费(万元)/投产日期2019.4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建设背景目前我国已成为人造板大国,家具行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人造板消费市场,除此之外,人造板应用范围不断扩大,强化地板、装修、汽车、包装等都使用了大量的人造板,为我国人造板业高速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为适应市场需求,梁山坤宝木业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200万元,在梁山县黑虎庙镇师庄村,租赁闲置厂房,购置涂胶机、预压机等生产设备,建设年产10000立方米胶合板项目,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胶合板1.0万立方米的生产规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其它相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本项目需要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因此,梁山坤宝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我单位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2017年9月1日起施行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2018年4月28日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本项目属于“九、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25、人造板制造其他”,需编写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单位接受委托后,对项目进行现场考察、资料收集和类比调查的基础上,按国家相关环境法律、法规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编写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二、项目选址及建设可行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年产10000立方米胶合板项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改委2013年第21号令)将“1万立方米/年以下的胶合板和细木工板生产线”“单线5万立方米/年以下的普通刨花板、高中密度纤维板生产装置”“单线3万立方米/年以下的木质刨花板生产装置”列为限制类项目。本项目产品为胶合板,年产量1.0万立方米,不属于限制类,故属于国家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2、用地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梁山县黑虎庙镇师庄村。地理位置交通便利,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亦无需特殊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环境承载能力较强;厂址所在地地质情况较好,无不良工程地质现象,建设条件良好。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年5月30日发布的“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中规定,项目不属于禁止目录和限制目录中的建设项目,不属于该文件中限批或禁批的范围。因此,本项目符合梁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选址合理。 3、 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1)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1 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序号工作方案规定本项目情况结论1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以下简称“2+26”城市)本项目位于济宁市梁山县,属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内。符合210月底前完成违法“小散乱污”企业取缔工作。相关地方各级政府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小散乱污”企业,依法依规开展专项取缔行动,采取拆除生产设施、断水断电等措施,确保“小散乱污”企业整改到位。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经治理后可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不属于“小散乱污”企业。符合3全面推进排污许可管理。“2+26”城市要率先完成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推进重点行业治污升级改造,6月底前,完成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10月底前,完成钢铁、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各地结合污染排放特征和地方排放标准实施要求,在全国率先开展医药、农药、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率先实施全面达标排放行动计划。全面加强低效大气治污设施和未安装自动监控设施企业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纳入环保重点监管范围,督促企业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建立企业排污台账,从严处罚违法排污行为。本项目应积极响应当地政府开展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建立企业排污台账,严禁违法排污行为。建议企业安装自动监控设施。符合(2)与环保部环环评2016150号文的符合性分析表1-2本项目与环保部环环评2016150号符合情况分类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强化“三线一单”约束作用(一)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本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相关技术规范及环境保护部和省环保厅的有关要求,不在梁山县生态保护红线内符合(二)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本项目结合自身项目特点,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符合(三)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本项目采用行业先进的生产设备,营运过程机械自动化程度高,大大降低了成本,节约资源。注重固体废物的回收循环利用,真正做到了清洁生产符合(4)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本项目不在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里。符合建立“三挂钩”机制(五)加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规划环评要探索清单式管理,在结论和审查意见中明确“三线一单”相关管控要求,并推动将管控要求纳入规划。规划环评要作为规划所包含项目环评的重要依据,对于不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项目环评,依法不予审批。规划所包含项目的环评内容,应当根据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予以简化本项目暂未开展规划环评符合(六)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现有项目环境管理联动机制。对于现有同类型项目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严重、环境违法违规现象多发,致使环境容量接近或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在现有问题整改到位前,依法暂停审批该地区同类行业的项目环评文件。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应对现有工程的环境保护措施及效果进行全面梳理;如现有工程已经造成明显环境问题,应提出有效的整改方案和“以新带老”措施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不存在现有同类型项目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本项目建设不会对周边环境空气、水环境及声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并对可能出现的环境影响提出了相应的环保措施符合(七)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对环境质量现状超标的地区,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的,依法不予审批其环评文件。对未达到环境质量目标考核要求的地区,除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外,依法暂停审批该地区新增排放相应重点污染物的项目环评文件。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项目本项目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可以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符合(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表1-3 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序号判断类型对照简析本项目建设是否满足要求1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本项目周边无生态特殊及重要敏感区,项目建设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敏感区,本项目位于梁山运河湿地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SD-08-B4-01)西北侧5.3km处,不在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是2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附近环境空气质量符合二类功能区质量标准;评价区域段各项水质指标均达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标准,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厂界处噪声符合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本项目共设置1根15m排气筒(P),裁边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P)排放;甲醛经UV光氧催化设备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P)排放;天然气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器控制氮氧化物的产生量,燃烧废气经15m高排气(P)筒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外运堆肥,不外排;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合理处理。是3资源能源消耗本项目所使用的能源主要为水、电能等,物耗及能耗水平较低。工艺设备选用了高效、先进的设备,提高了生产效率,降低了产品的损耗率,减少了原料的用量和废物的产生量。是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梁山县未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4)项目与南水北调工程的关系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南水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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