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4页
第2页 / 共4页
第3页 / 共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工程结算审核中签证索赔现状分析在建设工程竣工结算中,签证与索赔是施工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有效手段。使用FIDIC国际合同条款的,一般的签证索赔通常在合同总造价的10%以内,而国内使用建设部合同条款的,部分项目施工单位的签证索赔比例则高达15%以上。从而造成工程项目建设成本的不合理。因此,对签证、索赔的审核也是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的重点之一。实践中具体大致如下:1、签证单上只有-签名;2、签证单上有-签名+“同意”;3、签证单上有-签名+“情况属实”4、签证单上有-签名+“以上情况属实,同意结算”。正确的做法是:“签名+复核后的具体描述性签证意见”。1、现场不当签证的主要表现1.内容不真实;2.内容不详实;3.量价不真实;4.量价不合理;5.不符合合同及有关规定。具体大致如下:1. 未经核实随意签证;2. 不了解定额构成盲目签证或施工单位巧立名目报签证;3. 因施工需要而改变设计的不需要签证的办了签证;4. 未经设计同意擅自提高施工用料,造成工料浪费的签证;5. 现场签证日期与实际不符;6. 不应例入直接费的例入了直接费;7. 同一工程内容重复签证;8. 砼管桩基础断桩原因未签证,承台费用的增加不能够计量的签证;9. 施工用料与签证用料不符合的签证;10. 施工方法与签证内容不符合的签证;11. 材料签证未明确施工时间;12. 受益方擅自涂改签证单内容;13. 设计变更程序不合规,手续不完备的签证依据;14. 现场签证中的其它不正之风。1、要正确掌握工程签证原则,熟悉工程签证程序和依据。2、现场签证必需具备有建设单位指定代表和施工单位指定代表双方签字,要加盖*,双方代表均为合同委派或为书面委派,要根据委派的权利范围行使签证方有效。报签手续也应该符合建设单位有关规定。3、凡预算定额或间接费定额或有关文件有规定的项目,均不得另行签证。若把握不了,可向造价专业人员咨询,或委托其参与解决。4、现场签证的内容、数量、项目、原因、部位、日期等要明确,价款的结算方式、单价的确定应明确商定清楚。5、现场签证要注明是直接费或独立费。6、现场签证要及时办理,不应拖延过后补签。对于一些重大的现场变化,还应该有拍照或录像,以保存第一手原始资料。7、现场签证要一式多份,各方至少保存1份原件,避免受益方自行修改,工程结算时无法对证。8、现场签证要统一编号归档,建立管理好台账。1、原则1准确计算原则;2实事求是原则;3及时处理原则;4避免重复原则;5废料回收原则;6现场跟踪原则;7授权适度原则。2、 基本要求1、真实性;2、合理性;3、实质性。3、计日工签证依据1、施工合同及招标文件2、造价主管机构有关规定3、补充协议4、签证人员的注意事项1、认真对待每一份文件,特别是重要的文件,不要在文件上随便签字;对事后报上来的文字资料应慎重对待;不要轻率地代表他人签字,也不要轻易地委托他人为你代签;2、对疑难问题,签证时要谨慎;3、对较大的事件,要有备份或记录在案;4、对无印章、无签字、无日期、文字含糊的不能签;5、对不合理、不合规的要求整改后签证。6、情况不真实不能签证。7、合同包干的不能重复签证。8、隐蔽工程签证和不可预见问题的签证要及时办理。9、拆除工程旧材料回收需要签证。10、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操行要有协议。5、其他规定不能签证的1、清单招标的措施费不能签证。2、清单招标的投标人漏项的不能签证。3、单价合同的单价不能签证。4、总价合同设计变更外的不能签证。5、招标合同及文件规定包死的不能签证。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