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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2019年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决策部署,更好地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县委、县政府决定进一步对标先进、接续发力,通过建设与监督并举,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不断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现实获得感,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时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讲话精神,坚持以“企业群众”为中心、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政务服务围绕项目转、营商环境围绕项目建,创新工作、补齐短板,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共同推进和实现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营商环境建设示范县。(二)工作目标。以加快建成“一张网”的智慧型政务服务体系为支撑,加强企业服务和项目管理体系、线上线下政务服务大厅和政务服务标准规范建设,开展服务提升、效率提升、标准提升、诚信提升4个行动。实现全县营商环境建设整体水平全面提升。二、主要任务(一)以项目建设为主线,开展“服务提升”行动1.全面提升项目服务质量。按照“项目管家、企业联系人、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联系人”的“1+1+N”模式,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限额以上商贸零售企业,总投资500万元以上及规模较大、技术含量高、发展前景好、能有效带动本地县经济发展和人员就业的重大项目全部配备“项目管家”,以实现到政府部门办事变“企业家亲自跑”为“项目管家代替跑”为标准,严格执行“项目管家服务制度实施办法”,通过制度性设计保障项目管家真正成为能帮助企业解决问题的“店小二”,切实让企业感受到项目办理的效率和服务的质量。凡新引进的项目和新扩改的项目分别由县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和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下发项目服务交办单,明确服务内容和时限,把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人头。县营商环境建设局要通过建立跟踪问效、失责追查、企业评议等办法促进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营商环境建设局;配合单位:县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各街道、*开发县】学习先进经验,加强项目推进管理系统建设,将土地收储、项目建设、运营监控、发展走势等全周期服务内容纳入系统管理。改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重大项目召开县长办公会,相关部门现场审批盖章。【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行政审批局、县营商环境建设局;配合单位:各街道、*开发县】2.全力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充分运用小微企业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按照“以信授信、以信增信”原则,深入推进“银税互动”、“银企对接”,为小微企业融资增加新渠道。【牵头单位:县税务局、县财务服务中心】瞄准企业所需、所急、所求,采取“政府牵头、动员优势骨干企业投入、财政注入资金”等方法,建成“应急调贷资金池”,切实提升为小微企业提供及时精准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县财务服务中心、县财政局】3.加强*开发县项目建设服务保障。*开发县要复制推广*自贸县政府职能转变、投资贸易便利化等先进创新经验。以“企业办事不出园县”为目标,以建设、立项、审批管理和行政处罚等权限为重点,承接好市级行政审批权限,在县行政审批局单设*开发县项目审批窗口,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切实发挥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开发县、县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县营商环境建设局】落实“*县先行先试、成熟后全市推开”的要求,以*经济开发县为试点,制定出台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承诺制实施方案,变“先批后建”为“先建后验”。建立以政策性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为核心的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管理模式,以清单形式明确项目的准入条件,依法依规明确产业、环境、节能、消防、人防等标准和要求;企业按照设定的标准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经预审公示后,由企业依规自主组织设计和选择建设单位,各职能部门对环评、安全、施工图设计文件等法律明确要求的事项一次性审验后,企业即可开工建设,法律有明确规定之外的行政许可事项在投产前完成即可;项目竣工后,企业按照承诺书要求提交验收报告,经联合验收合格后即可投产;各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加强事中、事后服务和监管,认真履行承诺后预审、开工前审验、竣工后验收职责。对失信企业予以联合惩戒。【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各街道、*开发县】4.搭建网上中介服务交易平台。依托市网上中介服务交易平台,县域内所有中介服务机构“零门槛”入驻。全县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原则上要通过中介机构管理系统通过竞争性方式公开选择服务机构,企业和群众可自行选择。【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政府办、县行政审批局】(二)以政务服务为重点,开展“效率提升”行动5.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现“线上一网全办通、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最多跑一次”的目标。年底前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0%;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做到应进必进,70%以上实现“一窗”分类受理;企业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材料减少60%以上,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牵头单位:县营商环境建设局;配合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承担好市试点任务,将政务服务网向基层延伸,设立街道和社县(村)便民服务站,代办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研究建立代办事项清单及业务流程,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的原则,梳理公布“就近办”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目录。【牵头单位:县营商环境建设局;配合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行政审批局,各街道】将政务服务网与快递系统、短信平台对接,研究建立“不见面审批清单”,通过线上预审代办、线下免费快递送达方式,为企业群众办事“少跑路”提供更多选择。【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县营商环境建设局】6.落实企业开办和注销便利化举措。在人民银行总行规定的优化企业账户审批时限基础上,最大限度压减审批时限,待人民银行总行出台政策后将银行开户核准改为备案。【牵头单位:县财务服务中心】按省统一部署将一般性企业开办的必备环节精简至3个,时限减至3.5个工作日以内,并实现“只进一扇门”。【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局】简化注销流程,将企业注销成立清算组的备案、登报发布债权人公告等改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公示公告。允许被终止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在达到条件后再次申请简易注销。【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在企业简易注销公告前,要设置企业清税提示;对有未办结涉税事项的企业,税务部门应在公告期届满次日提出异议;对未办理过涉税事宜或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等纳税人,可免于办理清税手续,直接申请简易注销;对无拖欠社会保险费用和职工参保关系的企业,社保部门及时反馈“注销无异议”意见,同步进行社会保险登记注销。【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局、县税务局、县社保分局】。7.严厉查纠营商执行力“中梗阻”问题。纪委监委机关及时受理破坏营商环境方面的信访举报和有关部门移交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服务企业和落实工作“不担当、走形式、官本位”等问题线索,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存在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不仅要追责当事人而且要追责分管领导直至主要领导,出重拳强化损害营商环境的红线意识。【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充分发挥*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抓手作用,营商环境建设机构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灵活运用通报、约谈、追责等手段,不断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引向深入。【牵头单位: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县纪委监委机关】结合推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一揽子政策落实,按照*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依法开展涉企优惠政策落实、涉企行政执法、涉企服务“慵懒散”和打击报复投诉企业行为等专项监督检查,让企业真切的感受到惠企政策的温度、政府执行的力度。【牵头单位:县营商环境建设局;配合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各街道、*开发县】8.开展政务服务“双减”活动。“减材料”: 利用政务信息资源电子证照库,企业和群众办理业务通过手机扫码将数据库中的信息资料导入申请表,系统自动将新生成的证照和可信性文件同步到电子证照库。【牵头单位:县营商环境建设局;配合单位:县政府办】“减证明”:建立健全清理证明长效机制,将全省首批清理取消的证明落实到位,并纳入行政审批标准化流程;重点梳理餐饮业、宾馆业、不动产登记、施工许可等事项再研究取消一批证明事项;公开暂时保留证明事项目录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清单之外不得索要证明。按照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对部分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牵头单位:县司法局;配合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各街道】9.开展企业群众“办事难”整治。落实百项问题疏解行动,并通过 “8890政务便民综合服务分平台”梳理企业群众办事最烦最难的领域和环节,聚焦需要反复跑、窗口排长队的事项,按照“有问题、必治理”原则及时开展点对点治理,让企业群众有更真切的营商环境优化体验。同时,按照省、市统一部署高标准开展其他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单位:县营商环境建设局;配合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10.建设政务服务网大数据分析监管系统。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和使用上级业务系统外,凡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体生产生活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部通过政务服务网实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网上留痕”。将政务服务监管终端精准定位到业务办理的具体科室、具体窗口和具体人员,客观、准确的采集各级各部门的政务服务信息数据。对各部门政务服务网办件的业务量、平均办理时间、办结率、退件率、群众满意度等指标实时汇总和排名,用技术手段倒逼全县政务服务水平提升。【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营商环境建设局;配合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三)以营商评价为导向,开展“标准提升”行动11.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立政务服务标准化和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办事的环节、时限、内容和责任,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等制度,出台责任倒查机制,保证办事依法依规、便捷高效、亲企利民。按照“三级八统一”标准重新调整并建立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推动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有机衔接,充分发挥权责清单的基础制度效用,进一步规范和约束履职行为。【牵头单位:县编委办;配合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各街道】围绕直接面向企业群众或依申请办理的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和公共服务等,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制定统一的审批服务事项编码、规范标准、办事指南、流程图等,公布 “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就近办”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并编制发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牵头单位:县营商环境建设局;配合单位:县直相关部门】12.提升重点领域服务标准。配合市有关部门,按照政策分类加快处置历史遗留问题,做好相关房屋档案移交工作,力争年底前全部完成。【牵头单位:县不动产中心】在缴税、房屋交易、不动产登记系统联通和数据共享实现业务“一窗受理”基础上,按照年底前将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分别压缩至10个、5个工作日和“最多跑一次”标准梳理再造业务流程。依托政务服务网启动不动产登记领域网上办事服务平台建设。【牵头单位:县不动产中心;配合单位:县税务局】配合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牵头单位:县住建局】13 .加强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建设。按照“便民利民、应配必配”原则,按市统一标准,上半年完成县、街政务服务大厅(中心)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县行政审批大厅的配套服务设施升级工作,重点配齐“网上办”业务辅导设备、电子显示屏、现场评价数据采集设施、电子扫描高拍仪等设施设备。【牵头单位: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县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各街道】14.实施政务大厅工作人员素质提升工程。选派优秀青年干部到大厅锻炼。对在大厅工作表现突出的在绩效评定、提拔使用上实行优先。【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县督查考评办公室】坚持“谁派出、谁主责”标准落实派驻单位行政“一把手”责任,切实要选派业务精熟、素质过硬、身心健康的人员派驻大厅并至少工作2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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